(' <h1> 第七章</h1><script>chapter0();</script> 第四部第七章
我收敛心神点点头,示意海若。史麦尔进来。
进来的人穿着一身青蓝色的盔甲,同他那冰蓝色的眼眸相映成辉。在训练场上,海若戴着头盔。现在,他用右手抱住取下来的头盔,因而展现在我面前的是一张年轻的,甚至带有几分稚气的脸庞上。在这张略带几分稚气的脸上,居然隐约散发着一股气势。最令人难以置信的是:他居然拥有风剑士的实力。
“你多大了?”
“十七岁。”
“十七岁?”真是令人难以置信,十七岁之前我连见习骑士的实力都没有。
我咳嗽一声。“你带兵的能力不错。上过几次战场?”
“一次。多明戈号召布雷西亚的贵族率领私兵进攻塞斯,我就加入了军队。”海若年轻的脸上显出非常遗憾的表情。“可惜在卡敖奇战役中被你俘虏了。”
幸亏是菜鸟,如果多上过几次战场那还了得?看来我先入为主,冤枉了多明戈。这个小鬼第一次上战场就让他当小队长,其实也不算委屈他。
“你没上过战场,可是我觉得你的那个小队还不错呢。”
“也没什么难的呀。一当上小队长,我就对小队中所有的人说:‘谁能打败我,在这个小队中就以他为主。’结果小队中最厉害的两个老兵也只不过挡住了我二十多招。别的人连十招也撑不过。”
很显然,那个小队中的两个老兵是见习剑士。想当初我与那个所谓的爱尔郡沙特阿男爵、见习剑士强尼。汤姆交战时,他那个小队也只不过拥有两名见习剑士。
“然后呢?”我兴致盎然地询问。
“后来小队的士兵就服我了。我对他们并不提出过分的要求,但如果他们不按我的意思作,我便会惩罚他们。”
虽然在恩威并重中,他只做到了威,却还没让士兵们感受到恩,不过对于海若。史麦尔这个菜鸟而言,也算是不错了。
“有没有兴趣作我的家臣?”
海若的脸上现出犹豫不决的表情。他为难地回答:“能够同前任布雷西亚公爵,被布雷西亚贵族所公认的两百年内布雷西亚第一天才的多明戈。马耐斯一样成为您的家臣,我非常愿意。但遗憾的是:我是多明戈。马耐斯的家臣。多明戈主公待我颇厚,不忍叛之。”
多明戈那样半疯的人竟有这种夸张的头衔?不过仔细想想,也许天才通常都会有这样那样的毛病。
那个七百年前几乎征服了整个爱克斯大陆的英第纳大帝,是历史上最年轻的黄金骑士(我虽然比他更年轻便成为了黄金骑士,但就骑士协会的记载而言,我还只是个见习骑士)。尽管英第纳偶尔会做出诸如光着身子逛街,躺在爱妾腿上与家臣举行会议等令旁人瞠目结舌的行为,但是无论是家臣还是敌人,都无法否认他的才华横溢。如果不是因为一名家臣出乎意料地发动叛乱将他杀死,当时的爱克斯大陆肯定会被他统一。
至于说战争狂人希勒,只听称呼就知道他的疯狂。但正是这个狂人,由一个小公国起家,最终占领了现在德克萨的全部领地及其他一些公国,甚至法兰西斯和英格兰尼的部分国土也被这个狂人纳入他的版图。如果不是在进攻科洛斯时遭受了意外的重挫,搞不好当时的爱克斯大陆人民都要生活在这个半疯之人的统治之下。
不过多明戈可不能与英第纳和希勒相提并论。英蒂纳和希勒几乎统一了整个大陆,多明戈却刚刚朝布雷西亚之外踏出一步就被我制服了。看起来,以后不能仅仅因为不喜欢多明戈而轻视他的能力。
笑眯眯地看着眼前这个十七岁的大孩子(虽然只比他大四岁,但我的成年礼已经是三年前的事了),这么年青,又很有发展的潜力,实在很令人喜欢啊。如果他是别人的家臣,我还得伤点脑筋,免不了做出一些明偷暗抢、坑蒙拐骗之类举动将海若收之麾下。
我厚着脸皮想:既然海若是多明戈的家臣,那可就好办多了。对多明戈太客气,会使他伤心的。多明戈的就是我的嘛当然,我的并不是多明戈的。
“这个你放心。多明戈以后会向我推荐你,然后我会答应你成为我的直属家臣。”
对着海若开心地睐睐右眼,他会意地点头。“如果是多明戈主公推荐,我愿意成为您的直属家臣。”
“海若,过两天让你当一个联队的联队长,给我好好干。”
海若高兴地点头之后却提出反对意见。“公爵殿下,我这么年青,又没什么战功,跳过大队长这一级直接成为联队长,恐怕别人会认为您是任人唯亲。还是等我立下功勋之后再提拔我吧。”
嗯,真是个好孩子。这等事情,别的人早就答应了。不骄不躁,我喜欢。
“好,我答应你。你回去吧。”
“公爵殿下,刚才差点忘了。我有个建议想和您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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