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h1> 第三章</h1><script>chapter0();</script> 宿夜突然从睡梦中醒,一看闹钟,居然已经七点半了,他猛地自床上弹坐起来,不知那个丫头起床了没?
下了床,抓过睡袍套上,他立即迅速前往斐邂的房间。
敲门之后,他等了好一会儿,门内却没有任何回应,他索性打开门进入房间内,却赫然发现她还在床上作好梦呢!
靠近床沿,他开口唤她“斐邂,起床了。”向来只有别人叫他起床的份,这会儿却换他来叫她。
见她还是没有任何反应,他继续唤她“斐邂、斐邂”
睡梦中的斐邂迷迷糊糊地伸手搂住了宿夜,发出语意模糊的呓语。
他猝不及防地被搂个正着“喂!醒醒,你上课迟到了。”
低沉迷人的嗓音穿透浓浓的睡意直达她的脑中枢,她的意识逐渐清明起来,徐缓地睁开眼睛,却发现有一张俊美的容颜占据了她的视线——是宿夜。
他的视线对上了她的“醒啦!可以放开我了吗?”他指了指她的手。
斐邂触电似地缩回手,尴尬得几乎想挖个地洞躲起来“对不起,对不起。”她迭声道歉。她肯定是睡糊涂了,不然怎么会大胆的搂住宿夜不放。
“下次不要乘机吃我豆腐,我对黄毛丫头没兴趣。”他揶揄她。不过,说归说,她虽然是个黄毛丫头,身体的发育却已经成熟了。
“谁是黄毛丫头,今年我就要上大学了、”她已经不是小孩子了。
他顺应道:“好好,你是大人了,不过,上课也要迟到了,快点起床梳洗一下,待会儿我送你去学校。”今天是特例,因为她刚搬过来八成不太习惯,因而睡过头了。
“你”他要送她去学校?!要是让其他的女同学发现他,恐怕会引起大骚动,斐邂暗忖着。
“对,快点去梳洗。”他直起身,顺手将仍窝在床上的她拉了起来。
她懒洋洋地自床上坐起“学校的课都已经教完了,现在只是在作总复习而已,一天不去也没关系的,反正都已经迟到。”
“不行。”他不假思索地驳回她的提议“快点去梳洗,然后上学去。”这段时间内,他不仅要好好的照顾她,更要善尽监督的责任才行。
“好啦!”她打了个哈欠,下床往浴室走去。
她会睡过头是因为昨晚太兴奋了睡不着,所以今天早上才会爬不起来,追根究底还不都是因为他。
梳洗完毕,换上学校的制服,斐邂背起书包下楼去,才走到一半便听见宿夜的声音自餐厅方向传来。
“斐邂,吃早点了。”
她循声走去,看见餐桌上摆了一份西式早餐,有烤土司、煎蛋和火腿,而宿夜正在解下围裙。
“这是你弄的?”
他瞄了瞄她“这幢房子里只有你和我两个人,不是你当然就是我弄的啦!难不成有鬼啊?快点吃吧!我去换件衣服。”
“早点为什么只有一份,你不吃吗?”他是特地为了她弄这些早点喽!呜她太感动了。
“我晚点再吃。”送她去学校之后,他还要回来睡回笼觉呢!
走到餐厅门口,他回头看了她一眼,却发现她还未动刀叉,只是怔怔地望着面前的早餐“食物是用来吃的,不要光看。”
“哦!”斐邂带着虔诚感恩的心执起刀叉,开始享用当红偶像宿夜亲自为她弄的早点。
在上学途中,宿夜林林总总地说了许许多多的规定,像是上课不能无故缺席,不可以乱交男朋友,不能随便上男孩子家
“知道了啦,你比我妈还严格呢!”她吁了口气,颇是无奈地咕哝。
宿夜把车子停在学校大前“到了。”
她打开车门“谢谢!那我去上课了。”
“等等。”他又想起一件事。
“干么?”她狐疑地旋身看他。
“准时回家,不可以晚归,知道吗?”天啊!才一天而已,他俨然是个管家夫的模样了。“如果有事会晚点到家,得先打通电话。”
“好啦!”她的目光四下乱瞟,就是不看向宿夜性感迷人的模样。即使他顶着一头微乱的发丝,随意地套了件衬衫,扣了两三颗扣子,他仍旧像是发光体一般吸引了她的目光。
宿夜挥了挥手,然后驾着车子离去。
斐邂怔怔地望着他驾驶的白色跑车绝尘而去,即使是此刻她仍旧有置身于梦幻中的感觉,原本遥不可及的偶像却在一夜之中进入她的生命中,就像是一场美梦有种不真实感。
“铃”
宿夜不胜其扰地掀起棉被,拿起话筒“喂!”他的口气不怎么和善。
“口气这么不好,还在睡啊?”对方显然相当了解他的习性。
瞟了一眼闹钟,九点钟,他送斐邂去学校,回来后还睡不到一小时便又被吵醒了,真是歹命!“有话快说,有屁快放。”他懒得动脑去分辨对方是谁,而且,他的脑袋此刻是一片混沌,恐怕也想不出个所以然来。
“听说你的演唱会场场大爆满,真是恭喜你啦!”对方的嗓音依旧带笑。
宿夜不怎么给面子地道:“好了,你已经向我道过贺了,再见。”随即他就把电话给挂了,拉起棉被又盖了个密密实实。
不到半分钟,电话铃声又大作。
他气呼呼地自床上坐了起来,接起电话“你到底还想怎么样?”
“你竟敢挂初恋情人的电话,真是无情哪!敢情是只见新人笑,不闻旧人哭啊!”戏谑的话一字一句都敲进了宿夜的心坎里,毫无疑问的,电话彼端的人是温栩。
初、恋、情、人?!那一个名词像是一道雷击中了他,瞬间驱散了他浓浓的睡意“什么初恋情人?什么新人旧人的?我怎么有听没有懂。”他装蒜。
温美人是怎么知道这件陈年往事的?莫非是大哥告诉他的?
“不用装了,燎已经把事情都告诉我了,我很惊讶,没想到你的初恋情人竟然是我!”温栩的声音听起来似乎在强忍着不笑场。
有一抹窘迫自宿夜的脸上越过,这件事大概是他这一生永难磨灭的耻辱。
他全豁出去了“我是曾经暗恋过你,那又怎么样?”他要喜欢谁是他的自由。况且,要不是温栩美得教人错认性别,他又怎么会喜欢上温栩?
温栩轻叹了一口气,语调中有无限的愁怅“这样下去是不会有结果的,你还是把我忘了吧”终于,他忍不住爆出一阵大笑。
宿夜脸色铁青地咒骂连连。他最好不要有把柄落在自己的手上,不然,到时候看自己怎么“回报”他!
温栩勉强止住笑,清了清喉咙“咳!请保持形象,你可是超级巨星耶!”
宿夜此刻都快气炸了,哪还顾得着形象!更何况这幢房子里只有他一个人,保持形象给鬼看哪!
倏地,有个念头窜入他的脑海中,驱散了他囤积满腹的郁闷之气“也许我应该公开向你表白,让所有的人都知道我喜欢你,如何?”他反将了温栩一军,这叫做置之死地而后生。
“你可别胡来啊!”温栩的声音揉入一丝慌张。
宿夜没有给予明确的回答,迳自切断电话,而且一不做二不休地把电话线拔了起来。
这会儿栩大概开始担心烦恼了,真是太痛快了!宿夜得意地扬起嘴角,绽出薄薄的笑意,他不会永远都屈居下风的,待会儿他肯定可以作个好梦。
“嘟嘟”斐邂拿着话筒等了好半晌,电话的另一端却始终没有任何回应。
她答应宿夜若要晚点回家会先打通电话回去告诉他,她是打算说到做到,不过,是他自个儿不在家,错过了她的电话,不是她的错哦!这已经是她打回家的第三通电话了。
小雨站在书局内,聚精会神地看着手上的八卦周刊,看得目不转睛。
算了!不管他了。斐邂挂上公共电话的话筒,回到小雨的身旁。
小雨以手肘碰了碰她,指着周刊上的照片告诉她“你看,周刊上说宿夜这一次在两岸三地的巡回演唱会中和乐队的女鼓手sara擦出爱情的火花,不晓得是真的还是假的?”
周刊上登出来的是一张在演唱会上拍摄到的一幕,照片中的宿夜和sara靠得极近,营造出一种暧昧不明的亲密感。
那么他不在家是和sara去约会、拍拖了?斐邂自然而然地就把两件事联想在一起了。
小雨将手中的周刊又翻过一页,出现的赫然又是一张亲密的照片,只不过主角之一由女人换成另一个男人——宿夜的经纪人阿豪,而唯一不变的是宿夜。
照片旁斗大的标题更是耸动——宿夜的最爱是男人?!
事实上,打从他出道以来,他的绯闻总是一桩接着一桩,不曾间断过,他堪称是演艺界有史以来绯闻最多的明星,绯闻王子的称号当之无愧。
“如果宿夜真的是同性恋,你还会继续喜欢他、支持他吗?”小雨看完周刊上的报导忽地问。
斐邂想了想“会。”即使宿夜是男同志,她喜欢他的心情依然不会变,因为宿夜就是宿夜。“为什么问这个?”
“虽然同性恋这件事已经搬上萤幕公开讨论了,但是,公开承认是男同志肯定会对他的演艺事业有很大的杀伤力。”小雨合起八卦周刊放回架上。
现实生活中对于同志的接受程度并不高,同志大多仍隐身在暗处,因为绝大多数的人还是排斥同志。
很多人嘴巴上都说可以接受同志,但是,一旦生活周遭出现同志却会有截然不同的反应。
对于八卦周刊上的消息斐邂是半信半疑“这已经不是他第一次和男人传出绯闻了,那大概也只是谣传而已,不必认真,毕竟他又没有亲口承认。”
“这倒也是。”小雨有同感地道。“不过,我很想知道宿夜会喜欢上什么样的女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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