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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放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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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1> 第十一章放山</h1><script>chapter0();</script> 吃过晚饭,众人和衣而卧自不必细表,一夜无话,待到次日平明,天光微亮。无需约定,众人都自动醒来。在山里,根本没有条件梳洗,简单的收拾过后便出了埨子。端锅胖伙计在我们熟睡时就已经下地,动手把昨夜吃剩的小米蒸馏,这勤奋的样子与他平时玩世不恭的态度并无一致。

几个伙计坏笑着拿了烟叶坐在旁边的火堆旁看着我,我觉得自己就像一个被关在笼子里养的小兽,全身上下都不自在。端起盛小米的饭碗一口气全给倒进嘴去,幸亏旁边还有点水喝,否则我又要出丑。我抬眼向四爷他们望去,除了静虚道长之外都在抽烟,他们几个抽烟的姿势极其怪异,嘴里叼着烟袋,双手却搂着索拨棍,就像抱着个宝贝生怕长腿跑了似的,可能这又是他们的习俗吧,反正我也不抽烟,也懒得问了。

稍事休息,一行人继续前进。经过一个窄窄的通道之后,眼前的视线开始开阔起来。前面是几座不大不小的山丘,虽然看似不远,但实际却遥远非常,不是有句话叫“看见山累死马”么。但由于小的时候经常逃学,我眼力还是蛮好的。我细细打量远山,发现这大鸦山有些不对劲:仙山都是云雾缭绕的,这仿佛成了一个定则,这大鸦山也不例外,只是大鸦山里的云雾的颜色并不是白,而是淡黑。几座忽远忽近的山丘包围在黑云的笼罩中,却是我从来没见到过的。看其他人习以为常的样子,我也不便多问。

大鸦山的空气比前面的几座山要好,很少能闻到腐烂的气味,走在嫩草上面,心情也随之好了起来。渐渐地,前面的白桦林越来越少,取而代之的是红松树,四爷和静虚道长在前面放慢了脚步,看来我们已经开始进入腹地了。这时一种很古怪的东西闯入我的视线,之所以称作“东西”是因为我实在是不知道怎么形容它:它应该是一种活物,但只有两条像蚂蚱一样的腿,每条腿都有人的小腿粗细,在眼前蹦跳着。

其他几个人像疯了一样朝那“腿”扑了过去,一下把我弄的丈二和尚摸不到头脑。我进退两难,想过去帮忙,又不知这“腿”的底细,生怕被它踢伤;不过去帮忙又显得不够仗义。就在我犹豫不决的时候,那“腿”已经挣脱了两个伙计的撕扯要向远处跑了,洪屠户见势不妙,也顾不得其他了,纵身一跃直接压在了“腿”的上边,他到底是屠户出身,又做过好几年的先锋官,有一股子让虎豹都畏惧的蛮力,对付这样一双“腿”自然是不在话下。伙计们从身后的背篓里拽出绳子,把这“腿”绑了个结结实实。

见我瞠目结舌呆在那里,四爷他们觉得很好笑,就像眼前这荒诞的事情本来就该存在,而惊慌失措的我却像一个怪物似的。静虚道长从长袖中掐了一道黄纸,用手指蘸了松树上的红粉末刷刷点点写了一道奇符“啪”一声贴到那“腿”的最上边,说也奇怪,那“腿”的最上面本是一堆不平坦的肉块,贴上黄符之后竟然慢慢的向内凹了一大片。当然,经历着骨肉销蚀,这“腿”也痛得乱蹬乱踢,只是绑绳很紧使得它无法挣脱。它渐渐地平静起来,也不知是适应了还是疼得晕了过去。

静虚道长接着又借树上的粉末写了一道符,贴完这道符之后,那“腿”又像是复苏了一般,但这回的情绪并没有之前的暴烈,仿佛很顺从。四爷一个眼色,伙计们会意地解去了“腿”身上的绑绳。尽管我心中还是难以平静,但我知道,凭着四爷的经验,没有绝对的把握,是决不会拿同伴的性命开玩笑的。索性快步上前观看。

静虚道长长出了一口气,晃了晃左手的拂尘,显得有些疲惫。这样子,极像我小时在八大胡同里听说书人讲牛鼻子老道的神态,仿佛两道黄符耗费了他五百年道行似的。我虽对他既恨又怕,但也要装做关心的样子嘘寒问暖。“并无大碍”静虚道长点了点头说。“只是我没想到,刚刚进入大鸦山竟然就碰到了一匹‘林中马’,实在是有够幸运”

“静虚道爷,何谓‘林中马’呢?我怎么在外面从来没见过这种异类,史料上也从没有记载,甚至沈括的梦溪笔谈这些专讲异事的书籍都没提过”

“这‘林中马’是仅存于不咸神山的神物,名字也是山民给起的,传说是玉皇大帝在一次寿宴上吃剩的蚂蚱腿,被玉皇大帝随手一抛,抛进了不咸神山的林中,这物件借着玉皇大帝的神气慢慢修炼,最后竟有了修为,由于并没有为害苍生,天庭也未深究,于是不咸山的所有山系内,都有着它的踪迹,只是平时,入到深山才能碰到此物,没想到今天一上午便抓到一匹”

“那又为何唤作此物为‘林中马’呢”?

“所谓‘林中马’,即只能活于林中的神物,可以当马使,让它驮人担物,但必须要事先将其驯服。普通的马体形高大,难于在山林中穿梭自如,这‘林中马’却能走得比人还要灵活。它的后背本来是向上凸起的,极不便于载物,但却代表着它还从未被别人驯服过,这叫做‘一勺马’,如果碰到的林中马背部已经凹下,则代表已经有人用过,根据被驯服的次数,分别叫‘初勺马’(三次以内)、中勺马(三次以外六次以内)和多勺马(六次以外),每用过一次,在放生之前都要在背顶旁侧用刀刻一个横纹以做标识。‘一勺马’和‘多勺马’最受欢迎:‘一勺马’的背部尚未被定型,其可塑性大,只要降伏之人道行够深便可任意蚀掉它背上多余的部分;‘多勺马’同样很受欢迎,因为它已经多次为人担过行李,腿上功夫了得”

我本身也是对奇物怪事异常感兴趣的人,得知这‘林中马’已然没了危险,索性俯身贴近观看。这怪物长着青黄色的软毛,颜色就像刚冒出的草芽,两条长腿的上面毛发浓密,仿佛为了特地掩盖什么。我很想揭开看看究竟,但又不了解这怪物的脾气秉性,遂不敢贸然伸手,回头看了一眼四爷征求意见,四爷微笑点了点头。我放心把浓毛一撩,竟也闪出一张‘脸’来。这‘脸’生的十分奇怪:两个巴掌大的‘脸盘’上,四边都闲着,中间却紧紧绷绷嵌着十多只毛乎乎的眼睛,亏得我在掀之前已经做好了思想准备,否则真不知要闹出什么笑话。几个好事儿的伙计纷纷凑上来数眼睛,听他们的意思,仿佛在辨认这‘林中马’是公还是母。后来一个伙计很高兴,而另外两个却垂头丧气的离开,听他们的意思,应该是头公马。我偷数了一遍,共有十九只眼睛,心里也有了点儿数:敢情单数就是公的;双数九是母的。我还是头一次听说过这样的趣闻。

这‘林中马’很温顺,虽然挑担的伙计几乎把一半的行李都搬到它背上的凹肉里,它还是在边上静静的吃草,仿佛诸事与它无关的样子。我刚才的所有注意力都放在查眼睛上了,并没有发现嘴长在哪,这回仔细一看,其实就是在眼睛底下的一条细缝,它要是抿起来很难发现。看了半天,我也见怪不怪了,总之有了这怪马,队伍行路的速度又能提高不少,我在闲暇之余也可以摩娑把玩。我是多疑的,身边又有这么多高深莫测的人,这一度让我很不安,怪马的出现让我多少有了缓解,我觉得:面对一个心理简单的畜生总要比与人相处保险些。于是我主动向四爷申请照看这怪马,四爷见我喜欢也就欣然同意。

我们八人一兽继续沿大鸦山路前行,渐渐地,地上的路越来越不明显,抬眼一看,我们已然进入崇山峻岭之间。之前笼罩在远山的黑雾,我终于辨得其真实面貌,原来竟是成千上万只盘旋的乌鸦,难怪此地叫‘大鸦山’;也难怪这里的空气这么新鲜,动物的尸体不及腐烂也早已被这千万只的黑鸟啄食殆尽了。乌鸦群在远处飞行盘旋,一行人并没有什么特殊反应,我手中牵的怪马却有些不安,每个脚步都有许多惊慌和不情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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