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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六章狐狸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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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1> 第三百一十六章狐狸精</h1><script>chapter0();</script> 管李世民没有现代知识,但他却好象天生就明白一些越危险的地方就越安全,这句话没人告诉过他,可他偏偏就明白!

按照他自己设定的行军路线,本来红巾军都已经进了雁门关,但当他主动要求为翟让断后之后,不但不向南继续走,而是绕了个小弯,又跑出了雁门关外!

在其他瓦岗将领的眼中,雁门关外面太危险了,那就是官军回师的必经之路,几十万的官军啊,有皇帝亲自指挥,朝中名将尽皆跟随,随便拿出哪一个,都不是瓦岗军这样的起义军能对付得了的!在瓦岗将领,包括翟让的眼中,他们顶多也就是能趁杨玄感起兵造反的机会,捞点汤水喝喝,就算是有夺取天下的念头,也得等官兵和杨玄感的叛兵斗个两败俱伤时,才能开始进行,现在就和官兵硬碰硬,实在太早了些!

“正常人”对现在局势的理解是这样的,如果不这样,那就是不正常,会被人耻笑!可“正常人”往往不能在历史上留下什么足迹,更没称王称霸的本事,史书上记载的那些大英雄大豪杰,那些建立大事业者,基本上都和正常人不一样,别人不敢做的事,他们偏偏敢做,远的不说,就说眼前的这位红巾大将军!

李世民不象其他人那样,带兵远离,相反还主动凑了上去,在别人眼里,这种行为情同自杀,红巾军中对他信心不足的士兵,在听到军队要去攻打郡,都吓得不行,认为李世民找死,是个大白痴!不少士兵开始逃亡,脱离了红军巾!

宽宏大量似乎离李世民远去了,他变得铁血强硬,他可以背叛翟让,但却不允许别人背叛他。在对待逃兵的态度上,异常强硬!谁逃,就砍谁的脑袋!他命令阿史那思摩去追捕逃兵,抓回来足足五百多人,把五百名逃兵往大营前一按,全部砍头,一个都没留!

红巾军原本都是些老实巴交的农民,只因为生活艰难。活不下去了,才跟着李世民造反,胆小怕事是士兵们的普遍特征,见到这种血流遍地的情景。无不心惊肉跳,再也不敢起逃跑的念头了!

李世民出身豪门,自然知道官府的做法,对待造反的人。往往是只诛首恶,从者释放,而对于大规模地造反,有时连首恶都不杀。招安了事!他是铁了心地要推翻隋朝了,要想使士兵跟着自己干到底,就得让他们人人手上沾血。让官府恨红巾军恨到骨头里。不存在招安的想法。免得打着打着,朝廷来了句赦免从犯。手下的士兵把自己抓了去,献给杨广,那他岂不是白忙活了!

是以出了雁门关后,红巾军所遇城池,一旦占领,李世民便下令大开杀戒,把当地官兵全都处死,尸体吊在城墙上,而城中守官则是扒皮填草,把皮草人挂在衙门口!

而且李世民不禁抢劫,允许红巾军去抢城中富户,把富户的子女财帛全都赏给士兵,他则分文不取!在没有时间训练军队,没有完整的政治纲领的情况下,这种手段是极好使的,可以让士兵们对他忠诚,而且逃跑投敌的事儿也能少发生,不好之处就是这种军队只要领头地人一死,就会崩溃,成不了大气候,可李世民要的就是这种效果,万一他要是死了,他辛苦拉起的队伍,才不想便宜别人呢!

一路朝北,红巾军在李世民的指挥下,开战必胜,一场败仗没吃过,连小小地失利都没有。他的判断正确,最危险的地方果然是最安全的,隋军可没有想过,会有一支流寇队伍,敢返回身攻打郡周边,所以这里没有府兵,都是郡兵驻守,大多数还都是老弱病残,哪里打得过红巾军?现调南下地府兵回来,时间上也不及了,而且府兵的将军们才不会把流寇放在心上呢,他们要对付的是杨玄感的叛军!

对于红巾兵来讲,连胜之下,还有破城之乐,大笔地银钱到手,这使得那些一年到头不见几个铜钱的穷苦农民,都把李世民当成了神,而且这些原本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士兵一见到了血腥,就再也止不住脚步,他们心里也明白,这辈子只能跟着李世民一路走到黑了,没机会回头了,官府是绝对不会放过红巾军地,只能打到底,要么杀光官兵,要么被官兵杀光!

从战斗力上来讲,李世民这

已经可以和正规地府兵一拼了,普通郡兵已不是他们

越打越顺手,李世民决定进攻郡,这是隋军东征的大本营,里面原本囤积了上百万石地粮食,就算是杨广取出一些,剩下的还会不少,足够维持红巾军一段时间的开销了,所以他打算抢一回郡,抢完了就往南走,他打算真的去攻打兴洛仓,因为他听说那个大粮仓,被一伙打着瓦岗大旗的流寇占领了!

但是他知道,那伙人绝对是假冒的,因为瓦岗主力还没回到洛阳呢,那可能去打兴洛仓!这倒是给他了个机会,只要能跑到兴洛仓去,就能拿下这个大粮仓,甚至可以接收那支冒充瓦岗军的军队,而且他不把粮食分给翟让,翟让也说不出什么来,至于官军官军当然要剿灭瓦岗军了,而翟让不正好是瓦岗的大头领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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