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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9章 中国复兴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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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1> 第229章 中国复兴会</h1><script>chapter0();</script> 在民国7年5月(公元1918年),中国复兴会如期举行第一届全国代表大会,大会选举张澜为党主席,章太炎、杨兴为副主席,杨兴兼庶务委员,张森楷、罗纶、杨庶堪、黄大暹、蒲殿俊、赵熙、宋育仁熊克武等8人为委员,其中,宋育仁担任秘书长,伍非百担任副秘书长。

大会推举杨兴为中国复兴会军事委员会主席,尹昌衡、熊克武、刘存厚、刘显世、钟体道等人为军事委员。

大会通过了建立和谐社会的强国纲领,通过将中国建设成为强军富国殷民民主文明国家的发展方向,以及其他党纲。

大会通过经济建设纲领,决定分三步走以初步实现和谐社会(有点仿照邓公,东方一个小工程师,不模仿他们的,总不会自己想这些深奥问题?),先解决人民群众温饱问题,安全问题,最后建设和谐社会。

大会决定在川省各县,全军各团都建立起分会,委任专职主委、干事若干。在各乡设立小组,委任兼职的小组负责人,在全军各连设立专职的指导员、宣传员各1名,以作为党的基层单位,宣传党的宗旨与主张。

大会决定,各分会、小组应该每周开会一次,以学习上级要求,统一思想工作,以及对党小组内部事务形成统一认识。

大会决定先进行农村经济建设,改变过去士绅统治格局,建立健全农村组织,改革保甲制度,改革农村乡制度。

在民国以前,各朝代最多建立亭长、里长等职位,各地治理主要是依靠乡绅完成,而乡绅则通过狗腿子完成,如此导致政不及村,政不及户的现象。如此也导致农村、城市统治的空洞。

决定将农会基层组织与政府机构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农村基层组织。

决定每10户~15户建立为一互助队,选拔队长一名,以推广现代农业生产技术,以及政府有关农村抚恤政策。

每8~10个互助队成立一村,选拔村长1人、副村长1人,1名会计,以作为乡政府与各互助队之间联系纽带。落实政府有关修筑公路、铁路、水利建设任务,落实政府有关征兵义务,落实地方防务抵抗土匪入侵,以及对地主进行征税活动。

如前世农村见闻,互助队、村的干部都从普通农民中挑选产生,优先选用退役立功军人,地方乡绅,或者中国人民党党员。

每10~15个村成立一个乡,建立乡公所,设乡长,副乡长、会计各1人,学校校长1人,治安员2人,农业技术员、兽医、医生数额不等。

决定互助队队长、副村长、副乡长、农业技术员、兽医由农会推举产生,如此将农会纳入农村基层组织之中。

除了乡长、副乡长、学校校长、治安员由政府付给全薪外,其他如队长、村长、副村长、会计、技术员、兽医、农业技术员、医生等由政府每年给予一定经济补充。

大会决定完善城市基层结构,在城市中,每万人设立1街道办,设置街道办主任1名,治安员2名,以落实对城市治理。

由于乡村基层机构的建立,城市基层机构建立,对那些表现出色的军人,或者那些在战场负伤的立功人员,在经过半年警察知识培训后,可以直接转为基层治安员或者警察,对于一些连排长,则转为村长、乡长、副乡长,如此确保了基层组织的建立。

决定每6~8个乡建立一个中心乡,即所谓的区,为县政府与各局的派出机构,各区包括区长、副区长各1人,县府各局派出专员1名,只有监督职责,负责督导下面各乡落实县府各项政策,不具备具体行政职责。

在县府以上,将过去各府改为地区,以作为省府的派出机构,与区一样,不具备举具体行政职责,负责监督所辖各县落实省府各项政策。

在此基础上,对各级议会进行改组,乡及其以下为乡民会议,通过农会形式加以体现。

各乡选举县议员,负责监督县府运作。

除了根据政府机构设置,建立起相应职能的议会小组外,相邻几个乡(即区)在县议会中组成区小组,负责监督区政府落实县政府的各项政策。

各县按照本县人口数,选举省议员。

与县议会一样,省议会除了根据政府机构设置,建立起相应职能的议会小组外,相邻几个县(即府)在省议会中组成地区小组,负责监督地区政府落实省政府的各项政策。(这是东方的理想模式,如此人员相对精简,各级政府都有相应的监督机构。即使在未来各地经济快速发展,也是适用的。比如现在重庆市区范围,不过是过去巴县。今日深圳,不过是过去宝安而已。)

由于章太炎,更是光复会,为江浙革命党人领袖。张澜先生有川北圣人之称,结交遍布全国。得到其作为主席建立起来的中国人民党后,大家对南方***与北京北洋军阀纷争赶到非常失望,纷纷转投中国人民党,如政学会的杨永泰、谷钟秀等人。

加上蒲殿俊、张澜、邓孝可、罗纶等人为四川保路同志会领袖,在反对清廷暴政时,四川保路统治会已经在各地有建立起完善的组织,有数十万会众,因此在此基础上,中国人民党得以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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