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h1> 第十四章,玉寄情。</h1><script>chapter0();</script> “哐当——”
铜盆打翻在地,在石板上晃了两晃才停稳,声响中,那一声轻呀几不可闻,水花四溅,衣摆下角湿了一片,黎戍怔怔地看着,看着那个冷面的小将军脸上带着少有的温柔神情,看着他扶着那少年下马,看着他对着少年笑,看着那两人相携而入,从头到尾,都没有分半分心神看自己一眼。
“黎戍,你怎么了?”一个亲兵第一眼看到痴痴傻傻站着的黎戍,再看看地上覆水,突然有了些明了,“那少年叫做子瑜,是小将军最好的朋友。”将“最好的朋友”这几字咬得很重,在军中的人轻易就能够理解其中含义不同。
“我知道,我没事,就是想着将军回来必要梳洗一下的,这才弄水来,没想到我笨手笨脚地打翻了,我再去弄,很快就好,很快!”黎戍低着头,蹲下身,是要捡起铜盆,却无意识地紧抓着盆沿儿,半天起不来身。
他以为自己是不同的,至少小将军待自己很好,虽然小将军冷面不笑,却极力维护他。他还记得刚来时候的种种,若不是小将军相助,他不过一个奴隶,一个男宠,怎么也逃不了被人欺压的命运,偏偏,他帮了他,让他以为看到了光明。
洗衣,叠被,梳洗,他都尽量地一手包办,没有发现小将军有讨厌的意思啊,他应该是喜欢的吧,毕竟他没有拒绝,可是,等到了刚才,看到他对那少年笑的时候,黎戍才猛然发现,自己所做的那些不过是随便一个仆从都能够做的,卑微到微不足道。
便是没有自己来做,小将军自己也能够做,甚至军中还有很多人都能够做,自己的存在,对他来说,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意义,他却不同,他对自己来说,却是不同的。
“别忙那些了,小将军说了,不让人去打扰,他们很久没见了,想必有很多话要说,你也知道的,小别胜新婚嘛!”继续揭露着事实,不给黎戍逃避的机会,“你知道我一直喜欢你,小将军也明确说了对你没有意思,你能不能看一下我?我也会给你保护的。”
弱势的一方出卖身体获得保护,这是军中的通例,尤其是那些依附着军士生活的人更加如此,黎戍便属于依附着强势生存的。
默默地捡起铜盆起身离开,黎戍好像没有听到那些话一样,不理会身后人的喊叫,匆匆跑回了属于自己的房间,干巴巴地坐着,什么也不做。
想要什么,要自己去取,去夺,去争,自怨自艾是不会有人主动怜惜。天性就没有软弱的可能,黎戍的失神不过是一会儿,眼神重新明亮起来,若没有子瑜,那么,便只有我,只有我能够陪着他。
屋外阳光明媚,秋日的风吹不过高墙,院子里的花团依旧锦簇,原本城主府就是集合了城主全部精力建造的,里面的一草一木都是穷尽奢华之能事,便是天冷下来,依旧有地龙供暖,让四季草木欣欣向荣,一派春意。
行为受到限制的城主就如同守财奴一样积攒着自己的钱财,然而除了修缮城墙,改善城中生活之外,他们的钱财没有旁的用处,甚至自身也不能够远游,只能够被禁锢在城中固守,城破则殉死,城存则守城,做的不好有人罚,做得好了无人赏,想要反叛也成了自然之事。
太康律法森严,动辄得咎便是杀头灭族之祸,无可幸免,有的时候为了防止一城之主积威日久,还会采取杀一儆百的措施来消除隐患,百年间,从无一城主可以安然度过,少说也换过两回人。
而以本朝最乱,炀帝上位之时,为了获得众将效忠,夺城当下便分封城主之位,一时间,鱼龙混杂,摄于炀帝积威不敢擅动的忠心城主到了太平帝便难免有些不服管教,一来欺皇帝年少,二来自觉功大,不甘心终生禁锢于一城之中,贪心一起,难免便有了乱城投敌之事。
卫城的城主府自从夺下来之后就成了军中大帐,将士也随之驻扎在此,虽是守卫城池之功,却难免有些暴殄天物,把珍惜的锦鲤当做普通鱼类吃掉,把千金的花草当做杂草铲除,更有把奇珍怪石当做普通玩意儿试炼刀剑的,城主府内一派杂乱,不复当初风采。
这些,子瑜都看不到,倒是莫语,一一讲述起来,明明知道有些东西如何昂贵,却依旧看着无知兵士随意糟践,他的心中竟有一种莫名的快意,说起来,也能够谈笑风生。
不同于一般的孤儿,莫语毕竟被当做皇帝一样训练了一年,虽然当时年龄小,眼力却是有的,哪里能够跟那些村中征召来的军士一样错把珍珠当鱼目。
“莫语,你可学坏了,明明知道还不阻止他们,是不是看到玉碎很有意思啊?”好似打破茶盏听声响,撕碎扇子作娇嗔,世上总是有些人喜欢把美好的东西打破,如同喜爱悲剧一样喜爱破坏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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