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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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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年后,姐夫的海鲜生意做到头,决定回乡,民久却不肯走。

倒也不是他不想走,是那女人不让他走。

千万别以为那女人有多大魅力,无论身材还是脸,她都很像一条安康鱼。

尤其是嘴,特别像。

她不仅没有出众的姿色,还很粗俗,怎么难看怎么打扮,怎么邋遢怎么穿。

虽说不该以貌取人,但她的内在也确实没好到哪儿去,随地吐痰,乱丢垃圾,贪小便宜,爱耍钱,家里乱得一塌糊涂,跟着她过的女儿整日拖着鼻涕。

如果把这个女人和民久的前妻放在一起,自然判若云泥,不是前妻的素质太高,而是这个女人的素质实在太低。

可不知为什么,民久偏偏对她着迷,并且对她言听计从、死心塌地,对前妻都没这么服帖过。

姐夫问他,是不是有啥把柄落在她手里?他说没有。姐夫又问他,那她有啥可让你留恋的?他也答不上来。但姐夫就是带不走他。姐夫把他姐找来,还是带不走他。他最终留下和那女人成了家。

和前妻那样踏实本分的女人都没能把日子过好,跟这个安康鱼一样的女人就更可想而知。

那女人倒也疼他,她毕竟比他大很多,有时拿他像弟弟一样宠着,但都是在细枝末节的地方。比如他穿袜子很费,她便常常给他买袜子,一打一打地买,破了就扔。再比如他不会打扮自己,一年到头就那两三套衣服换着穿,其中还有两套不合身,于是在他回乡探亲前,她十分贴心地去农村大集上给他买了件皮夹克。

对于这些,民久十分感恩,回家看父母时,他总是说那女人的好。年迈的父母虽然脸上挂着笑,却不时提醒民久凡事多留个心眼儿。

父母的担心不是没有根据,但如前所述,民久是个什么事儿都不想的人,所以,有些话和他说也是白说。

一晃二十年过去,民久即将步入知天命之年。他和那女人一直没有孩子。继女和他关系尚可,管他叫爸。继女结婚生子后,他又顺理成章地当了姥爷。他对这个和自己一点儿血缘关系都没有的外孙子很好,外孙子也很喜欢他。

某天继女给不肯理发的外孙子扎了俩冲天辫儿,把他打扮成一个小姑娘。外孙子对着镜子傻笑的表情,竟让民久忽然想起他和前妻的女儿。

若非如此,他几乎忘了自己的亲生女儿已经到了待嫁的年纪,而这些年里他还没尽到半点儿做父亲的责任。

几番辗转,他和女儿取得了联系。前妻带着女儿再嫁,距老家千里。女儿不认他,这让他十分生气。他一般不生气。到啥时候我也是你爸,借着酒劲儿,他在电话里恶狠狠道。女儿哭着挂了电话。他再没打通。生气之余,他又有些后悔,因为他很难得地想了想,觉得女儿和他不亲不是没有原因,他为她做的确实很少。

既然女儿要结婚,当爸的怎么也得给她出点儿嫁妆,他想,那就帮她买套房子吧,累死累活干了这么些年,首付应该还出得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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