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焰的高温让兔肉迅速多了一股孜然的味道,啧啧,完美,自己的手艺还是那么无可挑剔。
用刀割下一片焦黄的兔肉放进嘴里,咸淡适中,不腥不燥,配合孜然的香气让人瞬间提了几分精神。
吃了两口,李默白觉得不对,貌似少了点什么,一拍脑袋,从包里掏出一瓶可乐,拧开盖子,咕嘟咕嘟灌了两口,带着冰箱凉气的的酸甜口感瞬间沁透心脾。
说好要探索异界,还没走三步就把肉吃上了,李默白有了深深的负罪感,作为一名中文系高材生,他觉得自己要从先贤的智慧中寻找下安慰自己的理由。
嗯,欲速则不达,没错,就是这样。
随即在兔肉上又割了一刀,心安理得吃了起来,记得某位先贤说过,兵马未动粮草先行,不吃饱,怎么有心情搞事业,越想,他越觉得自己没错。
异界探索可以等等继续,不差一顿饭的功夫,但兔子不吃,可就真凉了,想着这些他还不忘往篝火里添了把火。
说他贪嘴,李默白是绝对不认的,他有自己的战略目的,隔三差五,他都会拿起胸前的望远镜往远处扔内脏的地方看几眼。
夜晚的树林其实并不寂静,喜欢夜行的动物并不少,到现在为止,他已经看到不少动物,蛇虫鼠蚁,不一而足,不过总体不超过他的认知圈,没有意外就是好事情,李默白心情不错的又吃了口肉。
如果今夜能保持这种效率,后半夜他便打算扩大搜索范围。
突然,林子里出现一丝亮光,不大,但在黑夜里足够惹眼,发现它的第一时间,李默白便拿着望远镜看了一眼,直立行走,能利用火,很可能是人,李默白很自然的把手搭在弓箭上。
人心,很多时候比猛兽更可怕,至少,历史告诉他,死在人类自己手里的同类比猛兽更多。
……
幽深的林子里,亮光由远而近,渐渐的,李默白看清楚来人,黑眼睛,黑头发,黄皮肤,穿着一身有些脏乱的长袍,嗯,应该是道袍吧,李默白暗自揣度。
夜晚敢独自行走在外,要么是胆子大,要么是本事大,眼前的道袍中年人很可能两个都很大,如果能和平共处,李默白自然不想和他冲突。
“@!#¥¥%”道人双手张开,示意没有恶意,嘴巴里叽里呱啦说了一长串话,看的出,他换了好几种语言,也听出来好几种是与华国语系相似,可惜,李默白就是听不懂。
作为两界文明的首次交流,李默白觉得自己不能弱了蓝星威风,汉语,英语,法语,日语,韩语,泰语,再加上各种方言,林林总总他说了十几种。
三十多种语言没有一种对的上,两人都是大眼瞪小眼,不知该如何继续。
道人想了想,放弃了徒劳的努力,伸手入怀,掏出一个淡绿色牌子,手指咬破在上面滴了一滴血,嘴里念叨几句,而后大喝一声,一道绿光射进李默白脑子里。
下一刻,道人开口,李默白轻松听懂他的话:“在下赤霄,见过居士。”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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