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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3,血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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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1> 273,血腥</h1><script>chapter0();</script> 三分天注定,七分靠打拼。

运气也是实力的一种。

1月8日这晚,“睡觉会变懒”恰好灵感爆发,之前的时候陈大白参加“网文嘉年华”她就十分想写点帮他求票的东西,可就是写不出来。

然而这晚,她躺在床上,用手机网页看着那个惊人票数差时,内心有无数的东西涌动,她想起了最初追《潘多拉星》的日子,想起了自己人生中的第一个长评,而后她想起了一周前陈枫发的单章“我想要冠军,我想要第一名,我想成为至高神。”的那段呐喊。

这一刻,她浑身一震,有一种抑制不住的情感迸发。

“大白,我们挺你”

睡觉会变懒如此写道:“已经很少写长评,距离上一次大概有4,5年之久,我是一个看书不怎么爱写书评的人,不过这一次激情的1月,神之战,这种特殊的日子,有太多的心里话,临近神之战结束,帖子发的可能太晚,但它是我的心里话。

当所有的一切在脑海里迸发,情不自禁就想写它。

睡觉会变懒,这是我的id,这是第一次我参加有关于陈大白的争榜活动,感觉很热血,也很震撼。

也许积蓄了三年甚至五年的喜爱就应当如此的汹涌澎湃,我臣服于这样的热情,即使力量微薄,内心却充满与有荣焉的幸福感。

或许这就是陈大白的魅力,《再世歌王》的魅力,还有日日夜夜为此而奋斗的书友们的魅力。

记得第一次看大白书的时候,还是19年,做为一个老书虫,我翻开这本书的第一感觉是——缘分来了。

然后开始读,一章,五章,十章,百万字的小说于我而言也就是几天的事情,但我记得特清楚,《潘多拉星》这本书当时不足百万字,我却反反复复看了一个星期。

出奇的慢,出奇的细致,甚至害怕自己错过一些伏笔和内容,有时眼睛花了,还会重现返回前一页再看一遍。

我找到了一种初中读课文的感觉,不是在看,是在读,读书。

铁石心肠,这是老书虫们都懂的心态,我们看过太多剧情,太多的故事,内心早已坚硬,我自认为也是这样。

可就是我这样一个老书虫,被锤炼的早已波澜不惊的心因为《潘多拉星》的剧情悲伤,心酸,难过……

当然也有爽的时候,像大白所写眼下的这本书《再世歌王》我就很喜欢。

对于大白,越来越惊喜。

我从没有想过,文娱之中写原创,还出歌,《男孩》这首歌已经火到大江南北了,你们懂吗,这是怎样的概念?

大白的骚操作我很喜欢,无论是他爆更,直接拿出完本,或者出歌,我们都能从他的身上看到那种追求,那种执着,还有对于作品内涵的坚持和不放弃。

我身边的人,有很多都说陈枫的书是艺术,但我想说大白讲故事的时候,从来不会忘记讲道理,他的书都有通俗易懂的表层故事,具有商业性,但他的高明之处在于他总是能在通俗易懂的表面故事之下,藏很多主题和让人思考的东西。

这是很多作者都不具备的能力,也是我为什么如此喜欢陈大白的主要原因。

最后,我想说——陈大白,我们挺你。

微薄之力,最后奉献给你100票。”

睡觉会变懒一则书帖发表到书评区,随后被管理员置顶,随后爆发。

“小姐姐都能支持一百票,我们为什么不能。”

“老最后奉献一次,真的卖房子了。”

“兄弟们,晚餐吃不起,支付宝xxxx,捐我10块吧,等我发了财肯定给大白投票。”

“楼上真tm皮,赶紧把手机卖了,支持大白一波。”

“理性消费,理性消费,没有的问题的话就捐一包烟的钱。”

“老子泡面不吃了。”

“最后一发炮弹,大白你接好。”

星星之火,可以燎原。

大胜之威,可以逆天。

凭心而论,陈枫,烽火,东哥三人对比,东哥写书最久,粉丝基础最牢,最应该拿这个冠军,而后烽火次之,再次之才是陈枫。

可有些东西就在于争与不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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