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普斯摆摆手,两人一前一后离开。
白天的哥谭和夜晚是两个城市,在没有那些隶属于阿卡姆的神经病出来“寻欢作乐”的大前提下,这里和其毗邻的纽约没什么不同,如同镜像的正反面。
位于市中心的商业步行街繁华又具有哥谭独特的底蕴,各种品类的商店鳞次栉比,许多国际顶级大牌的旗舰店就坐落在这条街上,史蒂芬妮如同回到快乐老家一般,抓着阿普斯从第一家店开始一家家的进,致力于扫荡整条步行街。
阿普斯跟在她身后,经过半年多的调养,他如今的体力和耐力虽然不如他那非人的老蝠亲和兄弟姐妹,但比之之前还是好上一大截,支撑这种程度的运动完全够用,他兴致勃勃的和史蒂芬妮研究最新款的衣服,用自己出色的艺术天分帮助对方挑选合适的颜色和款式。
现在的阿普斯与以往相比大不一样,曾经和提姆他们出门时,病弱的面色还能使全身的魅力降低三成,如今全部显现出来。
今天出门,为了避免引发一些不必要的麻烦,阿普斯出门前已经进行了易容,佩戴了布鲁斯根据他的面容打造的假面,就像曾经罗斯做的那种一样,人工的仿造无论如何也比不上造物主的鬼斧神工,阿普斯戴上后,会将自己的脸维持在好看但不那么惊艳的程度。
毕竟在哥谭,这里从不缺少在阴暗的角落里觊觎的目光。
在这种大前提下,一路行来,阿普斯还能引发不少人的打量,只能说这孩子长得实在是太好了,让人一眼看去,就知道这是个美人。
阿普斯坐在店内,用双手托着下巴,看着史蒂芬妮正在那里去试穿似乎永远也穿不完的衣服,伸手指了指外面,得到对方回应后起身离开,准备给她带一杯热乎乎的奶茶。
他们所在店铺斜对面有一家新开的奶茶店,能在这样的商业街开业的店铺自然有点自己的东西,主打高品质茶汤基底,此时排队的人数众多,不过从商店通透的玻璃窗能够直接看到对面店铺门口,安全性也算有保证,也因此史蒂芬妮能够放心让阿普斯自己过去。
阿普斯静静地站在队尾,今天的他穿着一身米白色的毛绒裙,棕色的腰带勾出纤细的腰肢,头上带着同款的毛绒贝雷帽,帽下压着阿福早晨编好的盘发,足蹬棕色高筒靴,如同落入凡间的精灵。
这样一位美人吸引着街上每个人的目光,不过他并不在意,一双蔚蓝色的眼睛盯着店面门口的招牌,盘算着给自己和史蒂芬妮购买的品种。
角落里的双眼已经窥视了一段时间,眼睛的主人死死的捏着手里的小瓶子,额头密布着细密的汗珠,他几次抬手擦去,双眼始终不离眼前的倩影。
他不停的说服自己:我是被迫的,我是不得已,算她倒霉……好像这样就能让自己那点所剩无几的良心好过一点。
就在他还在犹豫的时候,队伍已经排到了这个美人,很快他就能离开这里,回到那个高档,贵气的店面里,继续成为一个“上等人”。
他不断地说服自己,不断地排演着即将而来的计划,直到——
“女士。”一个怯生生的声音在阿普斯身边响起,他扭过头,一个和他差不多高的小男孩正在他身后,他一身灰蓝色工装,袖子和裤腿都明显过于肥大,关节处打着补丁,虽然尽力让这身衣服整洁笔挺,但仍能看出他生活的窘境和与这条街格格不入的身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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