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h1> 第三十九章 他姥姥的</h1><script>chapter0();</script> “七月七,喜鹊至,搭为桥,仙女过,到凡尘,入湖中。劝一声,俏牛郎,莫好奇,早还家,娘在家,翘首盼……”
一首从未听过的苍凉歌谣,在老林中响起。两个书生一前一后,一个穿白衣,腰间佩青铜古剑。一个脸色很白,穿略灰白衣,背着背着一个包裹。
仔细看去,却不能发现,穿略灰白衣的,其实是一身洁白的白衣,只是相比另一个的那一身白衣,显得暗淡许多。
前面的,是燕赤霞,歌是他唱的。他身上穿的那件白衣,是如此的白,以至于周围的白雪,都有些黯然失色。
而后面的,是白衣衫,他用力捂住嘴,肩头颤抖,并非他冷着了,而是想笑又不敢笑。
他从未想到,剃了胡须的燕赤霞居然会是这个模样,虽然皮肤黑了点,但浓眉大眼,非常英俊,配着那一身魁梧的身材和那比雪还白的白衣,就像是一个文武双全的白脸书生。
这本没什么好笑的,但是和先前那副莽夫的模样一比,再加上燕赤霞为了遮掉脸上颜色的不自然,还涂了女人才用的粉,就显得好笑了。
白衣衫一开始没有丝毫顾忌,放声大笑,但紧接着就挨了恼羞成怒的燕赤霞的一顿老拳,被打得双眼青肿,头晕目眩,之后就老实了,但还是憋不住想笑。
走在前面的燕赤霞似乎没有察觉,一边沿着小径大步前行,一边继续用那悲怆的语调唱道:“天未黑,儿归家,快关门,蒸月饼,拜月神,欢喜眠。天已黑,儿未归,老母悲,泪满面,乌云来,遮了月。湖畔边,尸骨现,牛剩皮,儿剩骨,裹成团,埋一起……”
老林中,一群十几头大小不一的野猪哼哧哼哧的将满地的积雪拱到一边,露出了黑黑的土地,然后又将黑褐的土地上,一边拱一边吧唧吧唧的吃着什么。
距离此处,数十步开外,一片雪白的雪地上,一只灰狼躲在树后,露出半张脸,惨绿的眼珠贪婪的注视着那群野猪。
如果去掉树冠,从天空往下看去,便能看到七八头灰狼呈扇形分布,一点一点的靠近着野猪群,无一例外,目光紧盯着那些小野猪。
它们十分默契,相互距离不远也不近。行动之间井然有序,利用大树灌木将自己的身形掩藏,脚步又慢又轻,不发出声音好响动。
而在这群狼的后面,一棵大树的树杈上,一个长着毛茸茸耳朵的“人”双手抱在胸前,看着那群灰狼的举动,嘴角翘起,露出了满意的笑。
他穿着一身狼皮大氅,光着脚,身形瘦长,面目冷峻,翘起的嘴唇下,露出了雪白的牙齿,两颗尖锐的犬齿尤其显眼。
他是一只狼妖,并且毫无疑问是狼妖中的帅狼,他名为琅岐,这名字是他到县城中,花钱请一个卖字画的先生专门为自己取的,他很满意这个名字。
因为家中排行老二,也常被人称之为狼老二,不过他不喜欢这个称呼,这个称呼会显得他很没文化。
忽然间,他头顶毛茸茸的耳朵动了动。在风声中,他似乎听到了隐隐约约的歌声。
仔细听去,歌声越来越嘹亮,终于变得清晰了一些。仔细听去,那歌的内容却是:“本有缝,血泪填,再无隙,曰天衣。寡母哭,王母默,取银簪,划破衣,东一半,西一半。东山上,有神仙,戴云冠,踏云靴……”
顿时,他第一反应是有人,第二反应是这歌还挺有意思的。
不过既然有人来,总要看看情况,说不定还可以打打牙祭。
琅岐悄无声息的跳下了树,刚一落地,就变作了一头大灰狼,然后快速的朝着声音来到那边潜去。
另一头,那群野猪也听到了声音,抬起了头。而一个小调皮的小野猪顺着声音跑了几步,伸长了脖子,好奇的张望。
就在此刻,狼群行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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