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娱乐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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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1> 娱乐很高</h1><script>chapter0();</script> 这段时间,馅饼经常会看一些电影和电视剧,不是从头至尾的看,是逮到哪就看一阵,十几二十分钟就闪人,以此作为娱乐,换换脑子。

馅饼看的多数是动作片,以枪战片为主,有警匪的,也有战争的和谍战的。这种片子,娱乐性很高,馅饼经常一边看一边笑,颇为自得其乐。

我忽然发现,时下的文学创作,不管是传统的还是网络的,不管是主流还是非主流,也不管是电影电视还是小说,大部分都很扯淡。没有逻辑,没有理由,没有章法,就是一个字――扯!两个字――很搞!

真的,绝非污蔑。

尤其是枪战片,包括那些耗资巨大,自称是“献给某某某某”的所谓主题大剧,在开打的时候,都很搞。比如刚看的一部片子,枪战场面,一条街,直通通的,两边都是手持冲锋枪(反正是可以连续射击的自动火器)的敌对士兵,最少得有几十人。然后“我们这边”的两个人,就冲出来,站在街道的中间,背靠背,向两边开枪,敌对士兵一个个死翘翘,死了几十个吧,敌人的自动火器拼命射击,距离也就是三五十米的样子,向心射击,愣是打不中我们这边的两个人。

神奇得很!

以前看吴宇森的片子,发哥他们跃向空中,身体做自由抛物运动时,持枪射击,敌人死光光,也觉得很搞。但是毕竟,只搞了一半。就是射杀敌人那一半比较搞。至少他们在空中高速运动时,敌人也是很难打中他们的。所以他们不死,还说得过去。

刚看的那部片子,这两个人不死,毫无天理。在街边走路都有可能被从天而降的东西砸中脑袋,几十个人向他们开枪,凭什么打不中?流弹也击中他们了!

得出一个结论:好人打不死!

由此推而广之,仙侠小说,要想大家说好,是不是也得适用这个定律?

猪脚无敌,怎么都打不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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