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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章 校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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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1> 第七十二章 校勘</h1><script>chapter0();</script> 宇都宫完全没有想到在不知不觉中,这个北原居然给他设下了这样一个陷阱。自己大意了,真的大意了。自己想当然地就把古籍校勘,简单地理解为了使校正错字,而不是复原古籍的本来原字。

恍惚之间,宇都宫抬起头来看了看面前这个年轻人。在这一刹那,他竟莫名奇妙地有了一种看不透这个年轻人的感觉。从纪律聆讯会的初次交手,再到第一次、以及现在这一次的庭审。这位北原律师所表现出来的模样, 完完全全不像是一个才刚从大学毕业了两三年的律师。

他在著作权法案件的实务经验可是零啊!

为什么这样的一个年轻人,竟然能够做到这种程度。

宇都宫感到面前所发生的事情实在是太过不可思议了。怪胎,简直是一个怪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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旁听席上的大学人士们见到这一幕,也不由得微微变了脸色。大学管理层从一开始就认为,下川聘请这样一个年轻的律师,无非就是见到难以拿到终身教职,便试图来讹大学一笔。

然而, 眼下的这一幕,这位“滋事”律师居然能和大学里的名教授在法庭的争锋里,不相上下。

宇都宫感受到了来自听者的目光,他旋即开口补救道:“即便所谓的古籍校勘是采用他校法或本校法进行,原告也要证明相关的别字遴选,须具备的专门知识。”

“打个比方,如果绝大多数底本都形成于较早的历史时期,且关于某个别字都有着统一的书写。那么几乎就可以肯定往后时期底本的别字,是传抄中有了讹误。那在这种情况下,也无需专业知识即可做出判断。”

宇都宫的目光扫动着手头的资料,像是注意到了什么一般,表情闪现出兴奋之情,“事实上的情况, 也正如方才我所打的比方。原告点校所依赖的芥子园本, 在17个底本之中, 其出现时间也晚于大部分版本,只是相较而言收录了更多残篇。”

“在此种情况下, 原告完全可以利用形成时间较早的底本,直接进行勘校,而不需要花费过多精力。被告有理由怀疑,其所为校勘可能是依据此前的底本进行的简单校正。在此种情形,即便出现了大面积的重复,亦不足为奇。”

宇都宫抓住方才的论点,再度延伸一番。

在某种程度上,也算是缓解了方才那尴尬的场面。

北原望着这番举动,嘴角浮现出诡异的笑容,像是在岸边看着不断在激流中挣扎而又注定徒劳的敌人。

他轻轻地拿起了原告桌上的一本《东土巡游遣唐记》,翻动着纸页,喃喃自语道,“真是奇怪呐。藤村教授的点校,不仅连别字大部分都一样,就连校勘记,都一模一样。难道会有这么巧合的事情?”

听到这话的瞬间,宇都宫的内心一紧。所谓校勘记,即是指作者在点校的过程中,把为什么增字、删字、改字的缘由简短地写出来。通常只有一两句话的形式。虽然简短,但却可以留出校正的依据,供他人参考。

难道……难道!藤村也……

宇都宫面色僵了僵,站在原地。

北原欣赏着这位法学教授的表情,按下了手中的遥控器,“裁判长。请注意本书的校勘记。例如第一卷第三篇,‘诸侯之臣于天子曰陪臣’。此处的校勘记为,‘曰’前原有‘故’字,据高山本删去。即底本中的原句是‘诸侯之臣于天子故曰陪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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