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h1> 第162章</h1><script>chapter0();</script> 但干掉琴酒?同理,这是普通人的话哪怕是二把手三把手,甚至是boss,他们背刺也就背刺了,做掉了再换一个便是,但琴酒拥有特殊的血脉,虽然他们从掠夺来的典籍里能看懂的地方看到有人写过魔女更看重女儿对于儿子放任自流,但在座的寥寥数人,哪个不是靠着魔女的力量和魔女的技术活到现在的?乌丸莲耶那是她自己作,又前车之鉴他们不想步她的后尘。他们不想赌一个几率。大多数女性在除却社会因素影响下,天然会更爱自己的孩子,不论男女,更何况个体之间也是不同的。魔女也是女性啊。万一他对琴酒动手了,阿芙蒂尔发起疯来,不说多了,让他们这些已经黄土埋到脖梗子的老家伙们表演一个当场化为飞灰……相信还是没什么难度的。
该死!他们怎么就信了朗姆的鬼话,觉得琴酒是能乖乖接受好吃好喝好伺候被架空做吉祥物的?他要是真的能接受,他做个纨绔子弟吃喝玩乐不比现在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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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子那边总以为能赌赢,事到临头又追悔莫及不思悔改,就跟朗姆一样,现在他只是后悔温水煮青蛙得不够彻底,而不是不该这么做。
第102章 处理元老
现在,这局面该怎么破?
朗姆真的很想不管不顾趁着琴酒孤身一人先做了他再说,可是理智告诉他他要是图这个爽快了,即便按阿芙蒂尔冷血到对琴酒的生死不闻不问的程度来谋算,也不是什么好局面——琴酒没了,他掌握的那些独一份的信息怎么办?他底下的人怎么办?他们这些老家伙要推举谁出来做这个少主?这是能撕成血雨腥风的。
况且,他真就能杀了琴酒吗?朗姆的目光移到了琴酒搭配西装的一对银袖扣上。
朴素的袖扣上只刻了一点简单的纹路,但朗姆犹记得那是他年轻时的看到的图案。那么一点小东西,一个可以化成无坚不摧的武器,一个可以化成坚不可摧的的防器。朗姆不想去考虑以己之矛攻己之盾的哲学问题,他只知道这样的玩意儿出现在一个人身上,那他今天是轻易干不掉这个人了。除非他想弄出能把美军都吸引过来的动静。
还是想想怎么安抚住琴酒吧。
可是琴酒要的是这个吗?他算着时间,在朗姆说到不耐烦的时候一拍桌子打断了朗姆的喋喋不休,“够了,说白了不就是觉得还能继续占便宜没够吗,你们可别忘了,当初是怎么靠着我们的势力把组织发展起来的!”
严格说并不准确,组织是靠着阿芙蒂尔手里能让人长命的各种各样的魔药(包括后来可以用科技复刻出部分的药物)才有了现在的地位,不然充其量不过是一个普通黑手套,但不可否认的是,光靠阿芙蒂尔,组织也没有现在的气候。
双方都不怎么服气对方而已。阿芙蒂尔更多的是因为和天道的交易所以维持到了现在,不然,她早反手送给别人做功勋去了。
就在几个老人想倚老卖老把琴酒劝下去时,琴酒却忽然露出一个诡异的微笑,他把一根食指竖起,轻轻“嘘”一声,“听,这是什么动静?”
动静?这人上了年纪耳朵就不大灵光了,在座的几个虽然续命做得不错可衰老无可避免,这会儿也不动口了,一个个的揉着耳朵仔细听去,可只有朗姆大惊失色,想要去掏出武器,但他的速度又怎么比得上琴酒?朗姆被琴酒藏在袖子里的枪打碎了腕骨,武器也掉在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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