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h1> 第27章 糊涂县令</h1><script>chapter0();</script> 或许是报案无门,在心里憋了很久的冤情无人诉说,小梅花听到陈容关切的询问,再也控制不住情绪,放声大哭道:“呜呜……瘸子叔叔被人害死了……”
陈容有些惊诧,竟然是件人命案子?安宁县衙已经胆大到这种地步了,有人报人命案也敢不接?
“别着急,你慢慢说。”
小梅花哽咽讲述道:“瘸子叔叔是五天前离开的,临走时嘱咐我,如果三天之后他还没回来,就去县衙报案,让县衙去周山调查。前天我就来县衙报过案了,可是我连瘸子叔叔是死是活都不知道,什么都说不明白,县令简单问了我几句就把我打发走了。我没办法,只好自己去寻瘸子叔叔。我每天都跑去周山找,直到今天,正好撞见大人们在断案,说是下雨冲出了一具尸体。我在远处围观,发现尸体就是瘸子叔叔,便朝他们大喊。县令听到了,过来问了我两句,我说那尸体是瘸子叔叔,县令却说不是,他说死的不是乞丐,便把我撵走了。我一路追着他们,一直追回了县衙,结果官差不让我进……”
“你是怎么大老远就认出尸体的?”陈容有些疑惑。
小梅花解释道:“瘸子叔叔天生手大异常,而且他右手常年拄拐,手上有很多老茧和伤疤,我眼神好,打远一看他的手掌就认出来了。”
陈容凝神沉思,他觉得小梅花是断然不可能撒谎的,所以整件事疑点很多。其一,瘸子乞丐进山的目的是什么?他似乎早就知道自己会遇到危险。其二,县令为什么不让小梅花上去认尸?而是直接说尸体不是乞丐,就把她打发了。
说实话,陈容没想到自己在这个世界能碰上案子,甚至还有一丝丝的兴奋。因为他本就是写悬疑推理的作家,断案绝对算是他擅长的领域了。看过、写过那么多推理小说和影视作品,自己肯定比古代的糊涂县令强啊。
想到这,陈容直接拿起鼓槌,敲响了鸣冤鼓。
刚才那名衙役满脸不情愿地走了出来,看了看陈容,又看到他身边的小乞丐,先是愣了一下,然后谨慎地问道:“你是……七夕诗会的诗魁?”
“你记得我就好。”陈容点了点头,“去禀告苏县令,我要见一见今天周山发现的那具尸体,他要是不同意,我就带汉王世子一块过来。”
那衙役亲眼见证了七夕诗会的事情,当然知道陈容和世子关系不匪,此话绝非危言耸听。他连忙应允,跑进县衙通禀,没一会儿,县令就慌慌张张地从县衙里跑出来了,连官帽都戴歪了。
苏垣一看,还真是陈容,顿觉头大但又无可奈何。他不敢得罪陈容,因为知道陈容身后有汉王府撑腰,毕恭毕敬地问道:“陈公子……这是什么意思?”
“我倒想问问苏县令是什么意思?”陈容冷声说道,“这丫头来报案,你们非但不接,还把她当成要饭的撵出去了。县衙本该是老百姓伸冤的地方,就因为她是个小乞丐,你连查证都不查证,直接当她信口开河。她若报的是真案,就该秉公办理,她若敢报假案,也应当依法惩治,哪有不管不顾的道理?你这门口的鸣冤鼓,莫非只是个摆设吗?”
陈容想起了自己以前写过的古言推理小说,里面的主角骂昏官的时候差不多也是这套说辞,他觉得亲口说出来非常有气势。反正县令知道自己身后是汉王府,挨骂了也得忍着,今天他就非要狐假虎威一回,让这昏官吃吃瘪。
“陈公子教训的是,下官……不对,本官失职了。”苏垣被陈容劈头盖脸骂得有点懵,差点以为是被上官训了。反应过来只是个平民百姓的时候,心里很生气,却又不敢发作。
“尸体还在县衙吧?我要带小梅花进去认尸。”
“在的,在的,不过……“苏县令一脸的不情愿,”陈公子,依本官看就没那个必要了吧?那尸体的穿着就不可能是个乞丐,而且尸体的脸被雨水泡得面目全非,根本没法认……”
陈容回头询问道:“小梅花,如果不看脸,你能认出你瘸子叔叔吗?”
小梅花点了点头,她从小就和瘸子叔叔相依为命,哪怕不看脸,从身上的特征也能判断出来。
“苏县令,带路吧,别耽误时间了。”
苏垣无奈,只能带着两人进了县衙,随后叫衙役把蒙着白布的尸体抬到了大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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