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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个酷炫的画面瞬间就卡通起来了。“这是帅气的狼狗警官,正走在抓捕歹徒的路上。”姜以森一本正经解释道,见盛夏一脸不高兴,便说:“要不我给你重新画一张?”“不用了。”盛夏继续不高兴地伸手,“就把这张送给我吧。”这晚他们是步行回去的,路途其实特别远,要花上一个小时四十分钟。中途姜以森有些走不动路,盛夏主动接过了他的画板,见他每走半小时就需要歇会儿,开始对这个速度不耐烦了。再这样下去,天就该亮了,他明天还要上学的。“来,背你。”盛夏后背面向他。“不行。”姜以森拒绝,并扛不住打了个哈欠,“我现在没生病,腿又没出问题。”说起来,上周他发高烧让盛夏背了一来一回,其实怪不好意思的。毕竟他已经完完全全是个大人了,也不知道路上有没被人看见。上次被人这么背着,都已经是大学谈恋爱时的事儿了。“快。”盛夏催促,脾气暴起来了,“你们南城什么破地方,过了凌晨就打不到车,连个共享单车都没有。”他似乎已经忘记了这里是他自己的老家。“不行。”姜以森还是拒绝被人背,很有自己的底线和原则。结果继续走了不到二十分钟,他又累得不得不停下来休息,坐在路边摊的组合桌椅旁。这种桌椅都是固定在地面的,不会被偷走,所以收摊了也不用收起来,倒是为他们临时歇脚提供了方便。时间是将近凌晨四点,万籁俱寂,在这种休养生息的老城里,放眼望去,几乎找不到有哪户人家是还点着灯的。“要不你先走?”姜以森问盛夏,“我在这儿趴一会儿。”“你是还在说酒话吗姜以森。”盛夏狠狠皱眉,越发感到姜以森是个不靠谱的大人。姜以森以往喝了酒,该不会真的试过就这样露天过夜吧。他要是在这里睡着了,不是蚊子把他抬走,就是来路不明的人套麻袋把他拖走。“等我一会儿。”盛夏看斜对面有个自动售卖机,便走去买点儿水,喝了应该能稍微变清醒,因为他自己也已经困得不行。在买水的过程里,他总时不时回头去看,确认姜以森还好好地待在那里。等他走回去的时候,他发现姜以森已经阖上眼睡了。盛夏无可奈何,只能在他对面坐下,咕咚咕咚灌了小半瓶可乐。隔了许久,他突发奇想伸手,偷偷捏了捏姜以森一绺卷曲的发尾。发质非常柔软,他甚至还大着胆子,轻轻戳了戳姜以森的鼻尖。姜以森细软的睫毛轻微颤了颤。单只是这么一个小小的瞬间,盛夏就感觉自己的心跳又在加快。这种感觉,就好像是他小的时候,第一次得到一台崭新的精灵宝可梦游戏机,而当时他整个年级的孩子都没有。他将手收回来,微微热着脸,咕咚咕咚默默灌下剩的半瓶可乐。那满满一瓶可乐被装进他身体里,源源不断向上冒着泡。姜以森还是被背了,身体趴上少年背脊时忽然惊醒。“睡吧,别犟了。”盛夏说,他胸前还背着姜以森的画板。正值青春期的男生非常有力气,背着他也能走得很轻松。走了好一段路,盛夏听见姜以森低声问他:“这也是回礼吗?”盛夏没有马上回答,许久之后,才说了“不是”。“看吧。”姜以森的声音带着浓浓的睡意,像风一样轻:“你只是在纯粹地对我好,谢谢你。”盛夏喉结轻微滑动,慢慢垂下眼眸,望着脚下一点点后退的地面。姜以森的意思是,他也是在纯粹地对他好,并不是为了从他那里得到回礼。“姜以森,”盛夏慢慢地说,“谢谢你当我的监护人。”“嗯,不客气。”姜以森笑着闭上眼,这回很安心地趴在他肩上睡了。……从那晚以后,姜以森就能明显感觉到,盛夏对着他的时候,不再像一开始那么别扭了。有话会好好地说,饭也大口大口地吃,就是还没完全改掉喜欢筹备“回礼”的习惯,在这期间又送了他一只扭扭棒做的毛绒小狗。姜以森将那只小狗和小刺猬并排放在一起,每晚睡前都捏一捏,手感挺好的。就是他非常好奇,看盛夏那个样子,并不像喜欢毛绒玩偶的类型,不知道是从哪里学会了这么个技能。如果说种草莓,那好歹还是因为他喜欢吃草莓。该不会...是以前追女朋友的时候特地学的吧。这么一想还挺可爱的,年轻真好。盛夏原本以为,自己很快会开始“模特”的工作,结果姜以森迟迟没要他去,理由是“学期末快到了,是时候该搞搞学习了,模特的工作暑假再开始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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