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正英很喜欢跳舞:“我们那时候其实是兴跳disco,整个香港的舞厅那时候都流行Hollywood East,不同的舞厅甚至有音乐制作人制作独属于自己舞厅的招牌曲目。但是我不太喜欢disco,我跳Tango,也跳快步和Blues。”“你和太太也会来这里跳舞吗?”“结婚之前来得比较多,结婚之后就很少来了。”“难怪我都没见过你们来。”“阿芳跳舞跳得很好。但是结婚不久她怀孕了,就不方便跳舞了。后来……我们感情也淡了。”“太太跳起舞来肯定是靓的。可惜,我就什么都不会。”“我可以教你。其实很简单,我们跳慢一点的,错了也没有人看见的。”江去雁看了看四周的环境,好似在考虑。现场舞池里的人不多,餐厅也显得冷清。这里环境所致,来吃饭的人会刻意装扮仪容,男士们多穿着三件式的西装礼服,打领结,女士们身上则是简单的小礼裙,还有的穿旗袍,头发绾成发髻,戴首饰拿手包。这样跳起舞来,男女相拥仿佛回到了上个世纪的名流夜宴,体面、优雅、暧昧,是新世纪咋咋呼呼的后生们不曾体会过的。江去雁一身皮夹克和牛仔裤多少感觉有点格格不入,但和关正英共舞的幻想让他心里甜蜜,他就把服务生招来,在耳边吩咐几句,然后对关正英说要先去洗手间。“我借件衫穿,不然好肉酸,不好看。”江去雁亲了亲爱人的眉角,“等等我。”关正英握了一下他的手,才把人放开,目光一直追随着他将他送走。连熟悉的老酒保都调侃:“关生果然还是最疼小玉兰。”关正英眼底卧着柔柔笑意:“他有本事嘛,我是栽在他身上啦。”等江去雁出来已经是大不一样。他换了一件泥金缎回字纹底的长袖旗袍,手臂上拥着一条黑毛披帛,衬出清透的雪肤,整个人好似金屏上绣的一支玉兰花。酒保识得讨巧,现成的玉兰是找不到了,到餐厅的大瓷瓶里折了一朵白色蝴蝶兰递给关正英,关正英便拿着花走过去,将那花别在江去雁的耳鬓上,亲吻他的嘴角:“真是好靓。”江去雁有点得意,他挽着爱人的手滑入舞池。歌曲放的是关正英最喜欢的《烟雨凄迷》,陈百强真声寂寞但倔强,好似他这个矜持的人。这是一首4/4拍的慢曲,正适合跳Blues。Blues是交谊舞的一种,又叫慢四,适合节奏悠闲平稳的曲子,且舞步简单,没有复杂变化,与平常走路的出步条件差不多,更容易新手掌握学习。舞蹈的风格也从容、文静,跳起来体力消耗不大,适合眷侣们在舞池里一边摇摆一边交谈,享受耳鬓缱绻的情好之意。江去雁一只手握着关正英的腰,一只手被关正英握在手里,一开始只能低头看着两人的交错脚步,他没穿高跟鞋(倒不是高跟鞋对他来说太夸张,做模特的时候他也不是没有穿过,只是没有借到符合尺码的鞋子),而是着一对女式的平底黑布鞋,在狭窄幽暗的视线里,关正英的脚和他的脚碰到一起,然后又分开,再碰到一起,再分开,在七彩珐琅吊顶的如同霓虹一样的光里像两尾黑鱼在水里交缠。“叻了,学得很快啊。”关正英在耳边表扬他。江去雁能感受到对方的嘴唇若有似无地蹭过他的耳畔,如雨巷里迷幻的烟气,“你教得好嘛。”关正英拉着他的手让他转了个圈,又回到自己的怀里:“你钟意我们就时常过来跳。”江去雁抬起脸来,他们自然而然地接了个吻。黑胶唱片机里面陈百强在唱——一天一天叠成陌生与悔恨终于终于默然遥远难再近烟雨凄迷 伴我独行昏暗街头 你似梦幻般飘近捉紧你 呼吸渐深沉迷糊地世界已渐暗而寒雨纷飞湿透身……江去雁从歌里面听出一些心声:“Danny这把声音真是挑不出毛病,难怪你对他情有独钟。”“我有他所有的唱片,是香港唯一一个我觉得值得珍藏所有唱片的歌手。”关正英摇晃着身体说,“很长时间这张唱片就放在我的办公室里循环来播放,最爱的还是这一首。他的声音真是好独特,既自然又清晰,毫无矫饰,仅仅运用明暗和强弱的变化就能把一个人行走在雨巷里那种惆怅的感觉唱出来,听得来就好似我自己都是歌里面那个人一样。”陈百强一生令人唏嘘,已经不仅仅是娱乐圈的事情,而变成全香港人心里的一个痛点。江去雁叹惋道:“他实在是一个有才华又有风情的艺术家,不进入这一行真是浪费,但就是进入这一行,才认识了何超琼,才有后面的悲剧。如果他们两个不认识,可能都不会这么痛苦。如果不是何超琼先认识了他,她同许家的婚姻可能也不会显得那么难熬折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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