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那二人在另一桌坐定了,小天劫这才把百果蹄从腮帮里连着盘子吐出来,细细品尝起来。
味道实在太好,小天劫吃到眼睛微微眯起来,嘴里发出满足的呼噜声。
这一路上,眼看着越来越虚弱,光芒越来越黯淡的球状闪电,此时像是被重新充满了电似的,白布下头开始“嗞嗞”地冒出电光,重新变回了灵泽刚认识的那团活灵活现的小鬼头。
灵泽见状,这些天始终紧紧绷起来的那一根心弦,总算松下来一些。
他笑着走上前,拿餐巾给小鬼头擦嘴角,
“慢点吃,别积食。”
小鬼头嘴里塞满蹄肉和果仁,粗短的手捏起一片完好的肉片,高高举起来,送到灵泽嘴边,
“哥,你也吃。”
这百果蹄是刚从小鬼头嘴里掏出来的,灵泽见状,微微一怔,倒也没多说什么,张开嘴,任由小鬼头把肉片喂进自己嘴里。
那肉片上没有沾染任何水渍,味道和刚出锅时一模一样,唯一的不同,是上面沾染了许多细小的电流,吃进嘴里,舌头和口腔上壁,满是酥酥麻麻的感觉。
酒足饭饱,三人一鬼满足地拍拍肚皮,收拾好行囊,重新上路。
一起打过猪妖,又同吃同饮,三人便算是结识了。
路上,他们互相分享着各自的行程。
伍夫身为蜀山派的外门弟子,在分配外出历练的任务的时候,抽到了前去乾元山山脚处的碧波潭捉拿鲶鱼精和黑鱼精的任务。
“那鲶鱼精奔波儿灞和黑鱼精灞波儿奔,住在山脚,是这乾元山的下等精怪,要对付起来,不算太难。”
白景行道。
这乾元山因为金光洞内的灵珠子,吸引了不少妖魔鬼怪,妖魔常年盘踞于此,不停缠斗,最终形成了明确的阶级分层和固化——
住在山脚的,是下等精怪,住在半山腰的,是中等妖魔,住在山顶的,是上等魔王。
而守在金光洞里的那位……是最顶级的上古凶兽。
他们现在在山脚,刚才那山核桃精和孟槐猪妖,都是下等精怪,原本是不足为惧的,只是因为两个精怪形成了伴生关系,使得修为大涨,法力与那中等妖魔不相上下,这才变得难缠起来。
想到刚才伍夫挥剑劈砍孟槐猪妖的獠牙的样子,白景行又改口:
“不过,伍兄,以你一人之力,对上那奔波儿灞和灞波儿奔,想要以一敌二,恐怕,还是有些吃力的。
“如果有需要的话,我二人可以联手。”
伍夫闻言,狐疑地看向白景行,“你当真愿意与我联手?”
白景行点头,“只是,有个条件,我们联手对付了那两条鱼精之后,你要继续助我铲除另外一个妖孽。”
果然,伍夫心想,这白景行就是个商人,不会无缘无故做亏本的买卖,
“你要铲除哪个妖孽?”
“金灵魔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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