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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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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朦挑了挑眉,“你看,你就是这么无聊的人。”说完,她转身走出了院子。

……

今天邢东之所以会到陶家来,是因为今天两家人又要在一起吃饭了。以前这算是家庭聚会,现在两家人结了亲家,就变成了亲家聚会了。

陶氏家族成员加上邢氏家族成员一共八个人,三对夫妇,两只单身狗。

所以,作为单身狗,自然就不能插到别人那里,只能坐在一起了。

几个人轮了一圈点了菜之后,陶朦只是随便点了两道,然后就把菜谱给邢东了。

“那就清蒸酸梅鱼、酸辣豆干拌菠菜、酸辣溜鱼片、酸梅沙拉果。”邢东认真的翻了一遍,然后报出了这几个菜名。

陶菲一听他点的菜,乐了,她打趣道,“你怎么净吃些酸的,这要是个女孩子家啊,这就是孕妇口味了。”

“咳——”陶朦正喝着酸梅汤,一听这话,直接一口气呛住了。

“……”

等到菜上来之后,陶朦盯着桌子上的菜,红的绿的花的,菜的肉的海鲜的,虽然都是好吃的大餐,可是她怎么也提不起食欲。而且,她如果光吃酸溜溜的菜,免不了要被其他人怀疑的。

陶菲的刚才玩笑似的话,还在她心里边回荡呢。

这几天她的反应更大了,晚上睡觉的时候开始害冷发汗不说,而且反胃的情况也没见好转。以前只是干呕,现在却开始吐酸水了。

而在这种时候,她又会在心里来回骂邢东一万遍。

本来这样的家庭聚餐,就不是以吃饭为目的的。大家聊聊天,谈谈心,才是主要目的。

但是,一向最会说话的邢东,此时却正在一心一意的转着桌子上的菜,然后一边挑拣着,一边往自己面前的盘子里装。

陶朦坐在他左边,咽了一下口水。这倒不是饿了或馋了,而是胃里又开始不舒服了。

邢东挑好了菜,然后趁着两家人畅谈的功夫儿,悄悄地把盘子推到了陶朦面前。然后自己开始吃起了红烧肉和酱猪蹄。

邢东给她挑的菜都是最符合孕妇口味的,在刚才点菜的时候,他点的就是一堆陶朦想吃但是她不敢点的菜。毕竟一个大男生吃这些东西,没什么值得怀疑的。而陶朦则是为了避嫌,故意点了红烧肉和酱猪蹄。

陶朦看了看眼前的盘子,没有说话,而是拿起筷子,开动了。现在当着两家父母的面,她肯定不会闹脾气的。

而且,味道确实还不错的样子。

陶朦一边小口的吃着,一边在心里都想好了。以后两家的饭局,还是不参加比较好。她现在这种情况,真的太容易露馅了。

不过现在最大的问题是,她不可能在所有人的面前一直瞒下去。

学校那里倒是好说,现在课越来越少了,她不用经常去。而且算一算,到她肚子开始大起来的时候,正好是放寒假的时候,等到再开学,她就可以以出去实习的理由不在学校待着了。

可是家里那边就很难办了,现在还好说,但到了后期,她的肚子越来越明显,那是一定会露馅的。

所以,等过段时间,她得想个办法哄住家里人,然后,她再找好理由,先暂时搬出去住!

作者有话要说:作为亲妈,我很迫不及待的要让这两只#¥%@*%(天啦噜作者要造反嘞~)。关于家长的事情,表着急,迟早会知道的,关于肚子越来越大的问题,我相信你们已经看到本章节的最后一句话了,然后我们的男女主还要……(爱剧透的作者直接pia飞不送)。

☆、第12章

练习场里——

郑子君手里拿着枪,连着打了好几发子弹,又快又不准,一个也没中。

邢东聚精会神的盯着正前方的靶心,然后扳机一扣,一枪射中。开头打得好,后面就更顺利了。只见他连着按了许多下扳机,“砰砰砰砰砰——”,结果不意外,全中了。

郑子君是在军区大院长大的,不过他对这种枪械完全没有兴趣。然而同样都是没有兴趣,邢东玩枪就跟玩愤怒的小鸟似的,贼溜。

没认识邢东的时候,郑子君就一直觉得,富贵人家的子弟,无论是上进的还是不上进的,天才的还是流氓的,基本上体力也就那样了。玩球高尔夫骑马耍帅可以,但真到真枪实干的时候,比如做几百个俯卧撑和引体向上,或者去道场上练一练的话,几乎就是十个有九个不行。剩下那一个,也是垫底的。

但邢东就不是这样了,他不仅样样都会做,做的甚至还挺好,超标了。

郑子君虽然不喜欢玩枪,但军人的那些特技和能力,他都是具备的。两个人第一次见面的时候,是在一家拳击馆里。当时他看见邢东那一脸斯文败类又张扬的样子,就想挫挫他的锐气。

结果没想到,两个人对打了几个小时,愣是没分出个胜负。后来,谁也不服气,从拳击馆比到了武术道场,再从武术道场比到了攀岩场,从攀岩场再约定去爬喜马拉雅山……结果没想到,比到了最后,居然在射击玩枪这块儿输给了他!

不过也就是因为这样,两个人慢慢的变成了好哥们儿。

郑子君放下枪,摘下耳线,然后对他说,“别玩了,走,出去吃饭。”

邢东对着靶子开完了最后一枪,然后把枪往边上一放,点了点头,“走吧。”

……

餐厅里,郑子君一边吃着面,一边说,“你最近挺忙啊,我这几天被我爸逼得整天去军营,还没你神出鬼没呢。”

邢东看了一眼手表,离陶朦的下课时间,“还行,也没忙什么。”

郑子君夹了一块大脆骨,然后整个往嘴里一放,嚼的嘎嘣嘎嘣的,“哦,对了,我都忘告诉你了,程溪下个月要结婚了。”

加上程溪,他们三个人关系最好。但程溪跟他们两个完全不一样,他百分百的手无缚鸡之力,长的还秀气,脸白的跟大白馒头似的。这要放在古代,典型的百无一用是书生,还是个粉面书生。

但是,他们三个人很神奇的成为了好朋友。原因无他,程溪虽然弱鸡,但人就是仗义。而且别看他那长的跟小白脸似的,说话相当的犀利,见解也相当的独特,三个人共同语言很多。

邢东晃了晃杯子里的水,“这怎么可能,他家那个还不咬死他?”

郑子君神秘兮兮的说,“奉子成婚呗,那女的怀孕了,妈的都三个月了,再不趁早结婚,孩子都要落地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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