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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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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说完了一大串开幕词之后,便正式宣布了舞台剧正式开始,“下面,有请第一组,外国语学院为我们带来的《白雪公主》,表演者陶朦、请大家掌声欢迎。”

主持人的声音一落,整个舞台的灯光全部熄灭,一片黑漆漆的。约莫半分钟之后,灯光又亮起来了,而舞台上的幕布背景已经换成了宫殿。

按照套路,陶朦饰演的白雪公主被美丽的毒王后嫉妒,然后又连着被她坑了三次,最后,吃了一口毒苹果之后,被毒死了。

而外教john却皱了皱眉头,“alice倒下的动作有一点僵硬,没有上次排练的时候自然,表演的出色。”

这老外总是一会英语一会中文的,说英文说的挺快,说中文还说不利索。贺凌暗暗抹了一把汗,心想你挑什么挑,这要真咣当一下摔在地上,那不得摔坏了?再说了,没看见全场都在认真地看嘛,这说明她家朦朦的表演的好。

这时,七个大矮人抬着一副像模像样的,装满着鲜花的棺材,然后将它放置到了森林当中准备举行一场盛大的葬礼。

贺凌搓了搓手,王子终于要出现了!

陶公主躺在棺材里,眼睛微微睁开了一条缝。邢王子正低头凝视着她,眼神温柔至极,他将手里的花束放到她身边,低声说着,“poor princess, if you can rise again, it would be great!(可怜的公主,如果你能复活的话,该有多好呀!)”

可怜的陶公主,“……”

邢东的声音很好听,而且一旦温柔起来,还有点嘶哑。女生们管这叫性感。

陶朦有些不自在的握了握手,这冤家说话这么肉麻兮兮的干什么?听的她起皮疙瘩都要起来了。

邢王子继续含情脉脉的说,“her skin white, rosy cheeks, as if asleep, don't like the dead.(她的皮肤雪白,脸颊红润,好像睡着一般,根本不像死去的人。)”他的表情自然,语言流畅,根本就不像在说台词。

确实,陶朦皮肤是挺白的,然后脸红的跟个大番茄似的,蛮红润的。

外教john在后台满意的点了点头,说,“非常好。”

贺凌也觉得,真是出乎意料的不错。本来他还担心邢东临时上场,会搞砸了呢。没不过想到人家不仅长了一张白马王子的脸,英语也溜溜的。刚才那台词,他只看了一眼,就记住了。

接下来,就该到王子情不自禁的吻公主的情节了。

这个节骨眼上,全场人都聚精会神的盯着舞台看。

在剧本里面,两人只要借个位就行了。

陶朦一看邢东整张脸都凑过来了,便立马把眼睛闭上……没到几秒钟,热乎乎的气息就喷在了她的脸上,痒痒的。两人的嘴唇就离着那么一点点距离,借位了大约快两分钟了,接下来,应该就是公主咳嗽一声,然后把苹果吐出来了。

但是,陶朦很紧张,她的睫毛一颤一颤的,含在嘴里的苹果都热乎了。

全场的气氛有点静。

邢东,“……”他伸手捂住了耳麦,然后小声对她的说,“吐啊。”

陶朦表情怪异,“……”不对,她好像是真的有点想吐!

按照剧本,陶公主吐出苹果的时候,邢王子要立马把头抬起来,避免意外。

但是现在,邢王子看出公主不舒服了,所以,他也忘记了抬头,反而还凑近看了看。而陶公主忍不住胃里的恶心,她本来是想坐起身来直接吐出苹果。结果还没等起来,脑袋一抬,嘴就直直的撞到了王子的嘴唇上了。

“哇——”贺凌连忙捂住了嘴,底下的人兴许看不清,但她可看清了,亲上了!

外教john倒不以为然。

陶公主眨了眨眼睛,然后立刻脑袋一歪,径直坐起身,连呕带吐的把苹果从嘴里喷出去了老远。

台下人,“……”

台上躲着看的人,“……”

邢王子面不改色,在七个大矮人欢呼之后,他握着陶公主的双手,语气温柔的向她求婚。

陶朦的表情很惊悚,她尽量保持住了冷静,然后咧开了一个笑脸,让自己的表情尽量看起来羞涩一点,点了点头。而事实上,她的脸也确实是红的。

等到整个话剧结束之后,全场爆发了雷霆般的掌声。原因无他,帅哥美女搭戏,既养眼又还演出了那个味道,理应鼓掌。

*

陶朦表演完,已经很累了。她换下了服装之后,也没看其他表演,而是和老师打了个招呼之后,便直接回家了。贺凌因为有事,所以没有和她一起走。

陶朦刚出了学校没多远,便有些累了。她坐在路边树底下的一个长椅上,有些担忧的摸了摸肚子。

她查过了,一般来说,孩子大概要四个月左右才会显怀。而一般的孕妇在三个月的时候,是孕吐最严重的时期,除了恶心之外,胃也会开始不舒服、胸闷、腰酸背痛,而且腿和脚还会浮肿。还会尿频……

她在两个月的时候反应就够大了,更何况现在都要三个月了?估计再在家里住下去,过不了几天就会露馅了。

而且现在房子还没有找好,就更是个大问题了。

陶朦有些烦恼的叹了一口气,她可不能再侥幸下去了。等一下回到家里,就得马上和爸妈提这事了。然后,明天和后天都没有课,可以出去找房子。

作者有话要说:我早就想这么干了,好吧,元芳你怎么看~

☆、第14章

回家吃饭的时候,陶朦和家里人说了要搬出去住的事情。

“好好的怎么像搬出去住?”饭桌上,齐英听了自家女儿的话,皱了皱眉,不太赞同。

陶朦放下碗筷,把事先准备好的理由在脑子里捋顺了一边,然后才说,“妈,是这样的,就是我们这学期专业课少,院长说这几个月可能要经常去一些地方实习。都离家挺远的,所以我就想搬到那附近去住一段时间。这样也方便。”

陶家离b大虽然说不上多远,但也不是那么近。陶家是在高档地段的富人区附近,而b大作为重点大学,虽然也是在市里比较好的地段,但两边的距离还是不小的。

这个理由,其实仔细一想,还是有漏洞的。只不过,没人往太细里想而已。

齐英给她夹了一块肉,然后说,“没关系啊,离家远也没什么的,让你王叔每天开车去接你,再远也远不哪去。别去外面住了,多不安全。”

“不是了,妈,我们是有时候去实习有时候还要在学校里上课。这样来回就有点折腾了,而且我们经常是大早上集合,因为我们班大多数都是住宿生,所以时间都早。我找了一个距离折中的房子,这样每天还可以睡睡懒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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