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h1>第254章</h1> \t被妈妈带来参加丑小鸭的葬礼了,时隔半年,终于放弃了,真不知道一无是处的女儿有什么可坚持的,尸体被冰冻半年,变得更丑了。
可文哥哥看到尸体却哭了,他说丑小鸭是他的未婚妻,他们说好了丑小鸭满16岁就结婚,然后上同一所大学,谈一场婚后恋爱。
怎么可能,他们结婚了,我怎么办?
文哥哥是我的。』
『1920年7月12日,阴天:
文哥哥丢下我走了,他说要出国,等毕业了再回来,他不要我了。』
『1920年7月20号,大雨:
他走的好急,甚至都不跟我好好告别,其实我也可以出国陪他的。』
……
禾晔面无表情地翻看着一个怀春少女的失恋日记。
从中找出她行凶的轨迹。
在她口中的文哥哥走后,她似乎又陷入了癫狂,开始对别人发出诅咒。
然后再过不久,很平淡地写一篇日记,表示让她讨厌的人消失了。
在这期间,她没有提过作案过程,甚至没有明确地说死了人,只用一些隐晦的话表示。
比如:再也见不到那个让人作呕的垃圾了。
再比如:或许她已经后悔辱骂我了吧,可惜,我不接受道歉。
与禾晔猜想的差不多,在这本日记中,她至少杀死了五个人。
其中的受害者包括1922年带着新的女朋友回国过年的文哥哥。
她说:可真是个滥情的男人,两年前还哭着跟我说丑小鸭是他的未婚妻,说要娶她,这才两年多时间,就结识了新的丑小鸭,这种垃圾不配得到我的喜欢。
没过几天,她就写了一篇新日记。
大致内容是:文哥哥还是好帅,就算是躺在棺材里,也一样迷人,我突然后悔了,怎么办。
禾晔的理解是,她后悔杀文家明了。
最后一篇日记是1922年3月23日。
『今天四姐大婚,她的婚纱好漂亮,我也想穿,再过半个月我就16岁了,也不知道这辈子还能不能穿上婚纱……』
再过半个月就16岁了……禾晔记得王宝梅说过,六小姐就是16岁时突然暴毙。
他合上日记本,突然明白为什么贺家人允许画室里挂着那么一张裸体画像了。
准确来说,那不是六小姐的自画像,而是她幻想中的自画像。
她双腿残疾,时间长了,双腿的肌肉萎缩,下身变得畸形难看。
所以她很渴望自己有一个健康美丽的躯体,那张画像不过是她添了一个自己的脸罢了。
怪不得她一个女生,却那么喜欢画女性裸体,虽然把那些躯体画得很美,却又要在上面做手脚,让画像上的女生都身带残疾。
她羡慕,同时也嫉妒,可真是黑暗扭曲的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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