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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生便道:“不去便罢,只当我从没来过。”于是转身就走。

常陵慌了,也不怕了,急急忙忙道了句等等,然后扑过去,跟野狗抢食。野狗不让,汪汪狂吠,扑过来撕咬常陵的衣服。

那常陵一看就是日后能当孽徒的料子,够狠,还能忍。硬是在群狗的围攻之下,把剩下的狗食吃了。狠狠一擦嘴巴,同门生道:“我吃完了!能带我回家了吗?”

哪知那门生摇头,又提了个更过分的要求:“那还不行,狗最重要的便是忠诚了。这样,你从这边爬到马车面前,对着车里的人汪汪叫几声。”

“好!你说话算话,我要是做到了,你们以后必须给我地方住,还得给我饭吃,否则我做鬼都不会放过你们的!”

阮星阑一听这话,当即暗暗点头,小小年纪就能如此隐忍,别的方面暂且不提,一看这架势,就是能日后能把自己的师尊干到废的人物。

果不其然,常陵果真像小狗一样手脚并用地爬了过去。原本街头人来人往,没人注意,他这么一爬,立马引来了不少人。

每个人的神色都很古怪,对着他指指点点,议论纷纷,满脸嘲笑。

在他即将爬到马车前时,那门生就过来搞事情,一掀衣袍,把腿分开,笑道:“人走门,狗钻洞。想当我家主子的狗,就得学会钻洞!”

此话一出,满场轩然,所有人都在笑着,眼睁睁地看着小孩子会不会为了一口吃的,就去钻别人的胯。

所有人都在笑,这个世界太吵了,只有阮星阑觉得很想哭。

他总是能在别人身上看到自己当初的影子。

一样可怜,无足轻重,没人喜欢。是啊,自己长这么大,都没有人喜欢过他的。他的一切悲苦,生老病死,都无人在意。

其实,他生前长得没现在这么好看的,只是一般长相。顶多跟清秀沾边。只是因为穿到了孽徒身上,所以才拥有了这么绝的皮囊。和常人无法媲美的身法和修为。甚至是至高无上的地位。

有时候他会想,如果有一天,慕千秋看见他真正的样子了,还会不会喜欢他。

应该不会的,慕千秋长成那样,又是天衍剑宗的宗主。好花配好盆,好饭配好碗,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怎么插怎么别扭。

不知道为啥,一向天不怕地不怕的阮某人,居然有一天也会自惭形秽起来。

他顶顶不喜欢看这种狗血桥段,眼里见不得人间疾苦。

可声音画面还是一股脑地钻了进来,甚至能很清晰地察觉到家主嗤笑了一声,饶有趣味地看着大雪地里跪着的小孩子。

耳边是围观百姓的议论声:

“他会不会钻?”

“不知道。”

“人家明摆着把他当狗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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