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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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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来了,慕既然能唱rap,为什么要跟king合唱那两首歌,为她心疼[大笑]。”

“女rapper和男rapper不一样的好吗?!”

“楼上上只是开个玩笑。”

“其实,我觉得吧,慕君的rap还挺好听的,你们确定她不是rap歌手?”

“不确定。”

“不确定+1。”

米区网友们早已看透了慕君的套路,打死不站队,不然等着自己的就是啪啪啪打脸。

慕君不管flow还是咬字,都透出一股正宗的米区风格,不知不觉被慕君的rap吸引过去,歌修协会的几人不禁想起当年慕君唱rap的时候,那时他们没有对照组,没发现慕君唱的是米区风格,现在,有king和亚伦及詹妮弗的对比,再听不出慕君的rap出自哪里,他们干脆集体辞职算了。

奇怪。

慕君哪里学的米区风格rap?

这个念头只在他们脑中一转,便丢开了,她走过那么远的路,认识那么多的人,认识自己米区rapper也是有可能的。

如果慕君不是其它风格太过耀眼,或许是个顶好的rap苗子。他们遗憾地这么想。

米式风格,绝对是米式风格,混过韩区和米区的顶级女rapper詹妮弗很快辨认出这首歌中rap的来历,她从没听说慕君会唱rap,不过慕君有king这个好友,会唱并不奇怪。

会唱归会唱,不过,这真的大丈夫吗?随随便便学一手就可以媲美专业rap歌手?不管是旋律、flow还是咬字,都像喝水一样流畅,隐隐有独特的风格,比起常年合作后对rap分寸把握更好的自己,慕君属于非常劲爆容易抢风头的那种,和她合作的歌手,必须有绝对的自信,才能不被她的rap压下,詹妮弗以前没有见过类似的。

果然是超一线级别的歌手,连rap都透着自己的印记。

“see anybody could be good to you,”成功唱完rap的慕君心里隐隐松了口气,回到自己的高音地盘,她一口气直接冲上g5,“you need a bad girl to blow your mind。”

“your mind~~.”还带了个小转音。

“g5.”乐评人群里,光靠耳测便能测出音调的乐评人第一时间给出准确的度数。

“g5没错,我以为她还会再升,升到a5、b5呢。”

“那就太夸张了,这首歌到这里已经足够,再升就变味了,它的整体基调在这里,本来就不是一首飙高音的歌。”

“像这样高音的快歌,华区有类似的吗?”

“《三天三夜》?最高音e5。同样是快歌,但比这首歌低两个调。现在还没人唱。”

“怎么听你们讨论,感觉高音很平常的样子?”新人按捺不住好奇心问道,“一点都不惊讶?”

“小子,你没听过慕君的歌吧?”

“不是从歌王歌后级开始听吗?我才听到二星歌王。”

三十级已经是歌王歌后级别,三十到四十是一星,四十到五十是二星,五十级到五十九级是三星,也是最顶级的一小撮歌手。

“可怜的孩子,你说的那些都是经典,但慕君是流行,你懂吗?”

“虽然我们不知道慕君今后会不会成为经典,不过此时此刻,她的歌就代表乐坛的方向,她唱高音,就有一堆人研究混声,她唱低音,就有一群低音歌手无地自容,你想当一个合格的乐评人,绕不过她,所以为什么你现在不了解一下她呢?”

“wait a miell you。”

在慕君一个飞吻中,她终于完成了这首歌。

它的难度可谓是自己唱过相当高的,慕君一边调整呼吸,还不忘保持微笑。无论低音高音抑或超高音,都属于她的拿手好戏,可是,rap?她一个华裔的确感觉力不从心。

“谢谢,”强光中,面容有些失真的慕君笑道,“谢谢大家。”

“接下来我要唱的这首歌,是我的私人珍藏,”慕君将话筒放入立式麦克风杆,舞台助理为她披上红色披肩,遮住一身亮闪闪的舞衣,她安静地站在灯光里,红唇复古,头一偏,便可见到她耳上的银色大耳环,眼角一滴水晶折射出一闪、又一闪的光芒,观众们慢慢安静下来,一片寂静中,她将话筒连着麦克风杆拉至唇边,“今天,我将它分享给你们。”

“live fast,die young,be wild,and have fun。”

放纵生活,至死不衰,桀骜不羁,纵情欢乐。

“cause you and i。we were born to die。”

因为你和我,我们都难逃一死。

第126章 born to die

“we are born to die?”陈陈咂摸这几个单词,一目十行地将讨论得火热的乐评人群滑到最底下,平时冷静的耳皇居然也忍不住冒出头来,大肆宣扬他对慕君口中话语的喜爱,“语言的奥妙总能让人惊喜,它是应该叫向死而生呢,还是难逃一死呢?不管哪一种翻译好像都说得清,光名字,都透着哲学的意味。”

“话别说得太早,”一向跟他不对头的爱歌人醋溜溜地甩了一句,好像因为他没有耳皇那么触动就失去了评论的权力似的,“小心被打脸。”

陈陈忍不住加入进去探讨起来,“歌名就有股不一样的气质,有谁知道它是谁的歌吗?”

“我翻一下哈,”爱歌人顿时来了劲,消失在群里,没过多久他便急匆匆地回来科普,“文献缺失太严重,我只翻到它的原唱是——”他卖了个关子。

“是谁?”

“快说!”

“名字我也不知道啦,”爱歌人的得意洋洋都能从投影那头透过来,“但我知道,它的原唱者被称为‘火葬场女王’。”

火葬场女王?

这个绰号,陈陈怔了一下,过了半晌才明白他所说的“火葬场”到底是什么意思。

“绰号有点叼啊,”乐评人们纷纷窜出来评价道,“黑暗风格吗?”

“从她的外表着装打扮来看,复古要更多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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