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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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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连宝从少年时就是沈行云的铁杆书粉,沈行云在业内地位和连宝在影视圈的地位相当, 本身能力不俗,南城沈家的家世也不算差了。当然,比起连家是差了许多, 可到有钱到连宝这种程度, 对方有钱没钱有什么关系?开心就好。

短暂的时间内,季清澜就理清了思路,对着沈行云笑了笑:“恭喜。”

不过沈行云去开车时,季清澜还是问连宝是不是太快了, 本来她不该干涉连宝的感情,但据她所知连宝刚从非洲回来, 沈行云一直在国内, 这俩人是网恋么?连宝拥有的财富太过庞大, 容易招人觊觎, 结婚这事还是慎重些为好。

连宝理了理飘出来的头发, 对着季清澜笑了笑:“你还记得我那个外号吗?天煞孤星。他们都说我命太硬,把亲人一个个给克死完。这么多年,不管我在哪里, 都好像是一个人。清澜, 我太想有一个家了。”

所以当她孤零零地躺在非洲那个简陋的医院里时, 从天而降的沈行云仿佛带着救赎的光芒。

她年龄不小了, 同龄人要么早结婚了,要么孩子都会打酱油了,爱不爱的对她来说没那么重要,她和沈行云谈得来, 有话题,他喜欢她,会照顾她,会陪伴着她,这就够了。

刚好沈行云家里老人身体不太好,连宝和沈行云商量了一下,决定先把证领了,算是给老人冲喜。

“宝宝,别听其他人胡说八道,你是最好的。”季清澜哽咽道,她和连宝从小一起长大,连宝出身巨富之家,半点公主病没有。小姑娘小时候其实有点呆萌,长大了很仗义,她知道别人总是感觉和她有距离,想帮谁的时候都是偷偷去做,从没见过她嫉妒谁,排挤谁。她最大的爱好不过是看书追剧,那么一个人畜无害的小姑娘,凭什么要遭受那么多罪?都怪周棠雨,得到了不好好珍惜,害了自己也害了连宝,“沈行云会对你好的,他要是对你不好,我第一个拿刀砍他。”

连宝被季清澜逗笑又逗哭了,“你干什么呢,我还没结婚呢,你就送嫁哭上了。”

因为沈行云祖母状况不容乐观,连宝很快和沈行云领了结婚证,领完证沈行云坚持办了订婚宴,因为现在他给不了连宝婚礼,再让别人误会连宝和他的关系就更对不起连宝了。

订婚宴规模虽然不大,但该请的人都请了。

江城这边订婚宴是个风俗,凡是家里讲究点的都是先订婚,后结婚。订了婚就八|九不离十,基本不会变动了。沈家老人又是那种情况,所以差不多都知道已经领证了,订婚就是走个过场。

周家也送来了贺礼,一座多子多福的玉石摆件。连宝和顾婉华有仇,沈家和周家却是世交,即使周家恨连宝入骨也不能放弃这一关系,说不定什么时候还能用上呢。连宝看过那摆件,琢磨着应该是周建国的手笔。

没听到周棠雨的风声,一切都已经过去了。

虽然还没举办婚礼,连宝却有种嫁了人的感觉。沈家是个大家族,沈行云堂哥堂妹一堆,但他自己家人口却很简单,只有一个妹妹沈莹。沈莹性格柔和,腼腆可爱,和苏甜那类姑娘完全不同,第一次见连宝,连宝都没脸红,她叫了声嫂子自己脸红了。后来让沈行云问她要签名,连宝才知道沈莹竟然是她的粉丝。

沈莹对连宝好,沈行云的父母对连宝也很满意,毕竟沈文蕾是沈行云的姑姑,早在两人确定关系前,沈文蕾就把连宝夸得上天入地绝无仅有,连宝的成就也都能看到,再则沈行云祖母弥留在即,连宝能这个时候嫁进来,按照过去的说法是冲喜,这对沈家就是有恩。

老人病重,沈家上下不宜喧闹,但沈母每次给老人煲汤,一定会多煲一份,或者叫连宝来家里吃,或者让人给连宝送去。和当年顾婉华对待连宝天壤之别。连宝投桃报李,特意空出时间在医院陪沈行云。而沈家除了沈行云外,几乎所有能来的人都来了,大家安静有序地守在病房外,这就能看出一个家族能不能继续兴盛,以沈家的人表现,再繁荣三代也不为过。

周四,老人情况格外不好,下午清醒点的时候,大家都排着队进去看了。熬到晚上十一点,连宝靠着墙猛地点了个头,忽然感觉有人拍她,抬眼见是沈行云。

“花大。”

“到现在还叫我花大?我是你什么人?”沈行云笑了,伸手去捻连宝耳珠。

连宝耳珠一热,醒了,却难以叫出那个称呼。

沈行云舍不得为难她,“旁边宾馆开了房间,你去睡会儿。”

“不行,”连宝往病房看了眼,“老太太不是情况不好吗?”

沈行云:“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了,真要出什么事,下午都见过了。”

两人领证以后就驻扎在医院,连宝都是他妻子了,他却没尽过一次丈夫的义务,可以预见如果老太太去世,在未来一段时间内都不怎么合适。沈行云一想到本来是他请连宝帮忙就更为内疚,看着连宝被他捻得发红的耳珠,沈行云心头一热,把连宝拉进安全通道。

连宝以为沈行云有什么交待她的,进去后却被沈行云捧住脸。

沈行云在连宝心里的形象一直是儒雅风趣的,没想到这么奔放热情。直到俩人吸不上来气,沈行云才放开她。

“你听我说,大家都喜欢你,没人嚼你舌根,我让沈莹陪你过去,你都有黑眼圈了。”沈行云拇指摩挲着连宝眼下。

“大家都喜欢我,我才更不能走啊!”

听沈行云说她有黑眼圈了,连宝赶紧摸脸,女人没有不爱惜自己的脸的,更不用说连宝这种大美女了。而且她最近喝了不少沈行云妈妈熬的汤,感觉胖了好几斤,胖加黑眼圈,连宝想想都感觉不好了。

“没有没有,漂亮着呢。”

表面上看两人在婚前交往不多,其实从连宝年少时起,思想上就一直存在交流,简称“神交”吧,所以沈行云很容易就明白连宝在担心什么。

“但你要是不好好休息,明天说不定就会丑上那么一点点,所以赶快带着沈莹去补个觉。有好几个房间,你让阿布也休息休息。”沈行云趁机劝道。

连阿布都考虑到了,连宝感觉自己嫁对了人。

“那我去了。”

重要的是她和沈行云一直很聊得来,有共同话题,很容易理解对方的想法。在这个世界上,大概最难的就是遇到能理解你的人,连宝就没在坚持了。

沈行云当即把沈莹抓了过来,沈莹这几天熬得快枯了,听到能陪连宝休息会儿,眼睛都亮了。说句大逆不道的话,她也想孝敬老太太,但把自己搞坏了还怎么孝敬啊,还是悠着点来吧。

姑嫂俩就赶紧回宾馆休息,宾馆就在医院旁边,不到两百米,走路过去就行了。

连宝听见沈莹肚子咕噜噜的叫,看见沈莹一眼,沈莹立即害羞地抱紧了连宝的胳膊。

沈家在伺候老人这方面做的真的很用心,估摸着医院里留守的那些也都饿了,连宝见旁边有个烤鸭店,是个老牌子,味道还行,点了几套,一套她和沈莹带回去吃,其余的麻烦阿布跑一套给沈行云他们送去。

从烤鸭店到宾馆更近,只有一百米了,谁也没想到这一百米会出意外。

这意外不是冲连宝来的。连宝在左,沈莹在右,沈莹挽着连宝右胳膊,连宝提着烤鸭路过停在路边的一辆黑色小车,很普通常见的车子时,一个男人突然从车里出来,抱住沈莹就上下其手。

沈莹刚大学毕业,连男朋友都没有。对方满嘴不堪入耳的污言秽语把小姑娘吓傻了,还是连宝把烤鸭砸男的头上。小车后门“砰”的一声开了,连宝以为是对方的帮手,却见两男一女挤在后排,全是瘫着的姿势。连宝在国外呆过,看着像吸过的样子后心有点发凉,这时候那男的放开了沈莹,连宝吃惊地发现他是陆骞。

“连宝?”

陆骞竟然也认出了连宝。

其实要不是记忆太深刻,连宝真不一定能认出陆骞,因为面前的陆骞和以前的陆骞差别太大了。以前不管陆骞这人怎样,他外表很光鲜,非名牌名表不用,活脱脱一个衣冠禽兽,现在的陆骞不但看起来落魄肮脏,而且形销骨立,吸多了没救的感觉。

想到陆骞是个瘾君子,连宝立即后退了一步,这种人什么事都能干出来。

诡异的是陆骞发现是连宝后,攻击的气势突然弱了,他呵呵地笑了起来,“没想到你宁愿嫁给姓沈的也不嫁给周棠雨,周棠雨也有今天,哈哈哈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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