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计划跟弟弟坐同一班车回去,而他要上学,所以一家人起得早了些,现在有苏思诗开车送他们,就不用担心弟弟上学迟到了,所以叶纤红叫他们慢慢吃,别着急。
“小红,那姑娘家里是做什么的?怎么送你爸这么好的烟和酒?”叶知书已看到了茶几上放着的剑南春酒和中华烟,好奇地问。
在老百姓的眼里,好烟首推中华,好酒无非茅台五粮液剑南春。
上门坐一坐,空手来就行了,怎么带这么高级的东西?这条烟和酒,加起来怕要三百了吧?
“自然是有钱的大老板。”叶纤红扒了一口泡饭,随口说道。“本来她要送一箱酒,两条烟,被我拦住了。”
妈妈不一定能了解苏思诗她们生活圈的弯弯道道,所以她没有仔细说。
也没敢说这已是苏思诗最拿不出手的礼物了,否则妈妈会更加大惊小怪。
这很容易理解,以苏思诗的身份,给普通人送礼,交给手下去做就行了,根本不必亲自出手。值得她亲自送礼的,肯定身份不简单,普通烟酒怎么拿得出手?
自己算是一个例外吧!
不过叶纤红也不敢妄自菲薄,重生后,她接触的一些人,很多不比苏思诗差,想来她也有所了解,所以没把自己当成一个普通农家女吧!
“什么?”叶妈妈吓了一跳,忍不住咋舌:“那她家里岂不是有几十万、上百万财产了?”
现在农村虽然不流行万元户这个说法了,毕竟那是八十年代末的叫法,很多有本事的人,赚的钱已起过十万了。
但是在叶妈妈的眼里,那些人离自己太遥远了。
几十万?叶妈妈感觉像是在做梦,这得是多大的老板啊!
“什么上百万!”郑建国望了望儿子手上的手表,“估计得几千万甚至上亿了吧!”
“啊!”叶妈妈的下巴都要掉下来了。
百万已是不可思议了,一亿不是一百个百万吗?她们家怎么会这么多钱?这样的千金小姐,怎么会跟女儿成为朋友?
“你别不信。”郑建国在厂里上班,见识自然比叶知书强一点。“单是她给安安的手表,估计都得几千了。”
像他打工的老板,家产就上百万了,可是除了招待贵客,他抽得起大中华,喝得起剑南春吗?
如果女儿说的是真的,她原本送的一箱酒两条烟,就得上千了,再加上给儿子的手表,只有亿万富翁,才敢这么大手大脚花钱,如果只是百万富翁,光这样给人送礼,就得把家产败光了。
“什么?这手表这么值钱?”叶知书眼珠子都要瞪出来了。“安安,你快把手表拿下来,别戴了。等一下你诗诗姐来了,还给她。这么重的礼,我们可不能收——”
“哦。”郑兴安听话地放下筷子,把手表摘下来,放在桌上。
他虽然很喜欢这块手表,但是听爸爸说这么值钱,他也不敢戴了,万一掉了或者搞坏了,那还不心疼死?
第六十一章坐轿车
叶纤红拿过手表看了看,这个牌子她不认识,不过看精细的做工,确实应该不便宜。
心里有些犹豫,应该怎么样处理这块手表。
跟苏思诗认识后,她确实有种一见如故的感觉,可能是苏思诗开朗直爽的性格,吸引了她。又或者是她对朋友无原则的维护,打动了她。
但是怎么样交朋友,却是一门学门,处理得不好,就会伤了感情。
以她现有的情商,知道朋友之间贵在真诚和交心,物质反而是次要的。像苏思诗这样的豪门千金,相信更喜欢自己的善意被人接受并珍视,而不是被拒绝。
但是,如果自己真的乱收别人的东西,也会让人瞧不起,毕竟现在的她,拿不出同等的东西给苏思诗。
关键还是把握好一个度。
叶纤红现在缺的是时间和积累,她需要找到一个适合她进入的点,然后以此为基础,进入商场。
“手表先放在爸那里吧!”叶纤红想了想,还是决定先放着,对郑建国说道。“这件事我来处理。”
郑建国点点头,同意了女儿的意见。
早饭还没吃完,苏思诗就回来了。
一家人不好叫她等,就匆匆把剩下的饭扒进口,收拾了一下桌上的碗筷,提着行李下楼了。
这时候有轿车的普通居民不多,楼下停了辆桑塔纳,吸引了一群熊孩子围在周围瞧稀奇。
苏思诗打开后备箱,让他们放行李,又打开车门,让他们坐进去。
叶纤红这才发现,汽车后备箱原先放着的烟和酒等礼品,拿走了大半,暗暗惊讶。
原来苏思诗所谓的回去换衣服,是去腾后备箱了。
她再次为苏思诗的细心体贴所感动,难怪她能在苏家这么受重视,这跟她的为人处世应该直接有关。
出生在富贵家庭,大多以自我为中心,很少有人能像她这样,细心考虑别人的感受和方便。
叶纤红是个感性的人,她再次觉得,能跟苏思诗这样的人交朋友,这个选择没错。
等爸妈和弟弟坐好后,叶纤红坐进副驾驶室里。
“怎么走?”苏思诗已坐好了,问道。
“往南走,出城走104国道,先到平原村。”叶纤红说道。
“哦,你们住陈溪乡啊!”苏思诗踩下油门,车子开动,扭脸对叶纤红笑了笑,“那里我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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