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此,郑兴华被他们彻底排斥,他靠堂妹进单位的事,也被人广为传播,只有涉及到段公子这一段,才没有人敢随便说出来?
“我跟我的弟弟妹妹一起来这里吃餐饭,怎么了?不行吗?”郑兴华大声反问道。
这些人在单位那样对待他也就算了,没想到在公共场合也不放过他,如果再敢步步进逼,他真的豁出去了。
“行,当然行。”这话没毛病,那人也抓不住把柄,只好住了口,和同伴一起坐了下来。
叶纤红皱了皱眉,这些人无疑是堂哥的同事,看他们跟堂哥一付剑拔弩张的情形,平时肯定关系很僵。
最麻烦的是,对方似乎结成了一个小圈子,把堂哥一个人孤立开来,那样的话,处理起来就没那么容易了。
想到这里,叶纤红双手无意识地在桌子上轻轻敲着,思考着如何解决这个难题。
“小红——”胡向阳的呼唤声在身后响起。
“下班了啊!”叶纤红精神一振,抬头望了他一眼,对站在不远处的服务员叫了一声,“上菜。”
“好的。”服务员也看到了,听到了她的叫声,笑着答了一句,进厨房通知传菜部那边。
“怎么了,有什么烦心事?”胡向阳在叶纤红身边坐下,惊讶地问道。
两人现在的默契越来越好,叶纤红微小的心理变化,也逃不过他的眼睛。
虽然她掩饰的很好,一付轻松的模样,但是她刚才不自觉地皱了皱眉,难以掩藏她心烦意乱地情绪。
“没什么。”当着堂哥的面,叶纤红也不知道怎么说,只好推脱道。
胡向阳如果想知道,等回家只有两个人的时候,再慢慢说给他听也不晚。
“想开些,没什么解决不了的事。”胡向阳知道叶纤红的性子,如果她不愿意说,再问也没用,再说旁边还有人,所以只好含糊地劝了一句。
叶纤红被他安慰,一时不知道如何回答,只好笑了笑,没有出声。
旁边那桌的人,看到郑兴华那桌来了个警察,又注意到警察跟旁边那个漂亮的女孩子,关系亲密,再一联想刚才郑兴华说跟弟弟妹妹一起吃饭,八卦之心就发作了。
难道这个温亮的女孩子,就是那个传说中的漂亮堂妹?
要知道郑兴华的亲妹妹,来单位找过哥哥,他们都见面,长得真的不怎么样?
如果她真的就是那个漂亮的堂妹,那她被段公子抛弃后,又找了个更加高大帅气的警察,手腕就很厉害了。
难怪能有本事把堂哥介绍进自来水厂,换成自己,说不定也被她迷住了。
这几个人虽然不学无术,起码的眼力还是有的,一看胡向阳的样子,就知道他不是普通人,他们才不会像个傻瓜一样,胡乱开口得罪人。
汤最先上来了,服务员打开陶罐的盖子,舀了五碗汤,分别端给他们。
叶纤红端起汤碗,轻轻闻了闻,这老火汤是西洋菜排骨汤,煲的火候很足,非常香。
小心地喝了一口,重生后,她还没有喝过这种广式靓汤,再次喝到,她居然有些怀念起前世在深圳的日子。
安安和郑兴旺是第一次喝这个汤,有点不太习惯,看到姐姐一付很好喝的模样,两人也皱着眉头喝了一碗。
喝完后,发现其实没那么难喝,当服务员过来给他们加汤时,又把汤碗递了过去。
叶纤红注意到这些,暗里笑了笑。
胡向阳对酒店的吃食,反而没那么在意,见两个孩子有兴趣,就没有再要汤了。
只有郑兴华因为旁边有同事在,连吃饭的心情都影响到了。
叶纤红心里虽然明白,却无法说出来,只好装作没看见。
第二十七章再见温俊
接下来上的是烧鹅,半只烧鹅装在一只一尺多长的腰形盘上,端上来放在桌子正中间,看起来非常多。
“姐,这么多怎么吃得完?”安安转头望向叶纤红,惊讶地叫道。
姐姐做事,一向极有分寸,今天怎么也做了件糊涂事,居然点了这么大一份烧鹅,怎么吃得完啊?
“不多的,每人几块就吃完了。”叶纤红笑道。
这是事实,烧鹅看着量多,其实大家分一分,也没多少了。
它跟虞城这边吃白切鸡不同,鸡肉大家都是当菜吃,不管是蘸酱油吃,还是加盐醉了吃,都比较咸,只能用来下饭,一人一餐吃不了几块。
而烧鹅的味道,更像肯德基那引些洋快餐店的鸡腿鸡翅,适合这样夹了当零嘴吃,蘸着酸梅酱之后,酸酸甜甜的,吃十几块也不会腻。
在前世,叶纤红经常跟五六个闺蜜去吃宵夜,一般都点半只,吃完也就饱了,其它最多再来点海鲜或青菜,就吃不下别的主食了。
“吃不完可以打包。”胡向阳以为叶纤红点的时候没注意,所以叫多了,为免她难堪,笑着说了一句。
说完,从烧鹅的大腿处,夹了一块肥厚的肉,蘸了一下酸梅酱,送进嘴里,大口嚼了起来,嘴里连声赞道:“好吃。”
叶纤红知道胡向阳的心思,也不点破,把鹅头首先夹过来,用筷子把鹅头里那团像脑髓一样的东西挖下来,蘸酱后放进嘴里。
又抓住鹅嘴,开始从脖子处啃了起来。
郑兴华以前没吃过烧鹅,这会看到一大盘油亮的烧鹅肉,肚子也感觉饿了,就夹了一大块进嘴,觉得酸酸甜甜地味道确实非常好,于是放下心事,专心致志地吃起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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