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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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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想到才短短一个月时间,就完全变了个样子。

如果他走在街上,谁敢相信他一个月前,还是一个非常不起眼的乡下娃?

看他现在的外表气质,以及说话时的镇定模样,说他是上海这种大城市来的,都会有人相信。

在郑建琴眼里,上海人才是真正的城里人,像虞城这种小县城,自称城里人,那都是笑话。

看时间已十点半了,叶纤红和苏思诗准备去炒菜了。

叶知书也进去帮忙,外婆想进去,被郑建国拦住了。

“今天你们都是客人,坐下吃就行了。”叶纤红厨房听到了,对着外婆舅妈他们叫了一声。

虽然有四桌菜,其实要炒的菜不多,全部材料又已切好,直接下油锅就行。

苏思诗在一边帮忙照看蒸笼。

用时比较久的甲鱼和河鳗,杀好后就放进去蒸了,现在差不多熟了。所以只须把清蒸鲈鱼和霉干菜扣肉凉放进去就好。

霉干菜扣肉也是熟的,只不过凉了后有点硬,得重新蒸透才香,所以也得再蒸十来分钟。

叶纤红最先做河虾。

这道菜最容易熟,只须把虾放进水里,加点姜葱煮一煮就可以了,其它调料都不用放,加点盐就行。

见时间差不多了,郑建国招呼大家坐下来,准备吃饭。

在家里吃饭,唯一不方便的是,四张桌子被分隔在两个房间,还是楼上楼下。

奶奶一家和三叔一家主动上了楼,安安和兴旺也到了楼上,郑建国做为主人,也过去陪他们。

楼下只剩下外公一家和干外婆一家,加上叶纤红自家人,四桌都没坐满,倒是很宽敞。

胡向阳今天也不能马上坐,楼上的菜,由他一个个端上去。

当菜上桌后,大家都被叶纤红的豪爽大方惊呆了。

除了几个凉菜,其它菜的价格,大家都清楚,光一盆五香牛肉,就值二十块贺礼了,还有甲鱼和河鳗,都是平时想吃却吃不起的贵重河鲜。

大家这时候连聊天都忘了,忙着伸筷子夹菜,生怕动作慢了,吃得比别人少。

只有几个年纪大的,不好意思跟人抢,才保持着风度。

等到后面的小炒上来,大家已经打着嗝,吃不下去了。

特别许忠和郑兴茂,都是十岁出头的孩子,看到有雪碧和可乐喝,就边喝饮料边吃菜,可是这些碳酸饮料容易涨肚,没吃几个菜,肚子就涨得吃不下东西,被他老妈暗里掐了几下。

一顿饭吃饱喝足,桌上还剩了不少菜,于是照例找来饭盒打包,让每家都带一些回去。

小叔一家走得最早,特别是郑兴华和郑兴怡兄妹俩,全程几乎没说什么话。

原来还有些优越感的他们,在看到叶纤红的新房子之后,心里特别复杂。

干外婆一家接着也走了,主要是两个舅舅现在都比较忙。当一个男人有事业有奔头的时候,都会把工作放在第一位。

三叔三婶离开得晚了些,跟儿子这么长时间没见面,他们也很想念。

走到阳台说了一些悄悄话,离开前,见儿子又拿出一叠钱,两人又惊又喜。

看来儿子一个暑假,就能赚到他们辛苦一年才能赚到的钱了。

难怪小红说,儿子聪明能干,将来能不能过上好日子,要靠兴旺了。

有心想夸儿子几句,可是又不习惯对着儿子说软话,最后三叔还是没说出口。

倒是三婶爱子心切,搂了搂儿子的肩,夸了一句:“我家兴旺真能干,这么小就会养家了,一个暑假赚的钱,比妈一年赚得还多——”

郑兴旺嘴里说没什么,心里却得意得不行,感觉特别有成就感。

第十三章生父是谁?

客人走得差不多了,只剩下外公一家,因为远道而来,所以才没有急着离开。

上次叶纤红全家去外公家,在那边住了一晚,而妈妈舍不得外公,和爸爸在那边足足住了三天才回来。

这次他们全家过来,叶知书自然也希望他们多留几天。

对她来说,父亲哥哥才是至亲,一家人这么多年没有见面,父亲年纪又这么大了,现在如果不经常聚聚,等父亲走了,想聚也没机会了。

外公原本不同意。

年纪大的人都一样,感觉故土难离,喜欢住在自己家里,觉得这样更自在。

可是看着女儿挽着自己的胳膊,一付依依不舍的样子,他的心就软了,同意留下来。

舅舅和舅妈倒没意见。

农忙已经结束,家里相对空一点了,从欣昌来一趟虞城,路远迢迢的也不容易,多住两天也好。

最主要的是,妹妹一家条件不错,外孙女甚至创业做起了老板,他们就动了心思,看儿子能不能从中获得些好处。

叶知礼有两个儿子,老大从小跟自家老爷子学中医。

因为儿子没有继承家传的医术,老爷子把目标放在长孙身上,从他懂事起,就手把手教他认草药和穴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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