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什么反对?”叶纤红白了他一眼。“只要他有本事追到杨雪就行。”
叶纤红很清楚,杨雪也是个非常有主见的人,她能接受小方还好。如果她不喜欢,那小方就算拼尽全力,也未必能让杨雪改变心意。
“那是他们的事,我们就别瞎操心了。”胡向阳说完,抱着叶纤红的头亲起来。
“你吃了春药啊,这么兴奋。”叶纤红跟他腻歪了一阵,见他还不想住手,忍不住头大,啐道。
晚饭还没有吃,就动手动脚,太反常了吧。
何况安安马上就要放学了,如果在客厅里胡天胡地,万一被他回来看到,那就没脸见人了。
“现在是春天了啊!”胡向阳笑得有些猥琐。“还需要吃药吗?”
“春天就可以乱来啊!”叶纤红听了他的歪理,又好气又好笑。“是不是路上看了什么美女,所以上火了。”
对于这些,她真的不在乎,但是借此敲打他一下,也有很有必要。
男人都是下半身动物,就算他对自己是忠诚的,万一被其它女人勾引,一时控制不住怎么办?
“没有没有,绝对没有。”胡向阳吓了一跳。“世上比你好看的女人,还没有出世呢?”
这个问题可大可小,他可不敢随意应付。
万一叶纤红不放心自己,经常让公司的保安盯自己的梢,那他就没有丝毫自由了。
“那就好。”叶纤红在他胸口掐了一下。“就算是春天到了,你也要管好自己,如果被我发现你动了歪心思,小心我把你喀嚓了。”
说完,威胁地瞪了她一眼。
“请领导放心,我的整个身体,全是你的。”胡向阳连忙做了保证。
第五十一章堂哥升职
第二天下雨了,叶纤红懒得出门,一个人在家收拾房间。
房门被敲响了,打开一看,居然是章诗萍和白翌宸又来了。
“你还没香港啊!”对于这个脸皮比城墙还厚的美少年,叶纤红就有些无奈。
换成其它人,她想打就打,想骂就骂。
偏偏这个人是奇葩,你骂他,他不会生气,你打他,跟他的关系又没到这一步。
而且他一个弱弱的少年,今年应该还未成年,你还真下不了手。
实在是狗咬刺猬,无从下口。
“小红姐的歌还没给我,怎么能回去?”白翌宸自来熟地走过来,搂住叶纤红的胳膊,头还靠过来,似乎想在她的胳膊上蹭。
“你是属狗的啊!”叶纤红没好气地把他拉开,转身去给他们泡茶。
对于白翌宸,她的心里也很矛盾。
一方面,男孩子没皮没脸的,嘴巴又乱,懂得讨好人,对叶纤红这种心理年龄的女人来说,还真讨厌不起来。
另一方面,他性格我行我素,做事没个顾忌,这又是叶纤红比较讨厌的。
但是不管怎么样,就算自己不喜欢,毕竟是章诗萍的表弟,基本的礼貌还是得要的。
特别是章诗萍对着他这个表弟,根本毫无办法的时候,她更不能表现出嫌弃的模样。
“小红。”章诗萍坐到叶纤红旁边,疲惫地说道。“对这个表弟,我是真的没办法了。”
“你还是章诗萍吗?”叶纤红扯了扯她的脸。“以前敢拿酒去泼温俊,现在的勇气去哪里了?按住他狠狠打一顿屁股,你看他还老实不老实?”
“我可不敢。”章诗萍吓了一跳。“其它人没关系,如果他身上少了根汗毛,我阿姨肯定赶过来找我算帐。”
“所以说每个熊孩子的身后,都有一个不讲理的母亲。”叶纤红笑道。“你就算再凶悍,碰到护崽的母亲,你就怂了。”
见白翌宸乖乖坐在那里,似乎两人在说的不是他,叶纤红越加理解章诗萍的烦恼。
“你要歌也可以。”她开口道。“但是这一首歌给你后,除非你在比赛时得了前三名,否则下次不能再来找我要歌。”
“好。”白翌宸见叶纤红同意了,笑得眼睛都看不见了。
接下来,叶纤红找来纸笔,把歌词写下来。
这次给白翌宸的,是一首叫《让我跟你走》的歌,原唱是彭羚。
会选择这首歌,一方面是白翌宸的专线比较中性化,高音不错,唱起来会比较好听。
另一方面是这首歌的难度也比较大,符合他的要求。
当然最主要的原因,这首歌她前世很喜欢,在卡拉ok唱过很多次,所以歌词都记着。
它是九四年的十大劲歌金曲,好听肯定没问题。
当她对着歌词唱了一遍的时候,白翌宸的眼睛就亮了。
“好听,太好听了。”他拿着歌词,惊喜地叫道。“就连歌词,也像是专门为我写的一样,谢谢小红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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