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秀兰以前是在家带孩子的伺弄自留地的,因为阮国华的工资养活三房一家子是够够的了。
只是后来三房出了事,阮绵绵成了傻子,方秀兰就也去县城找了一个工作,是在裁缝铺子里面帮工,她的针线活儿是打小跟着隔壁家的老绣娘学过的,做出来的东西甚至比机器上做出来的还要精细几分,裁缝铺子的老师傅也喜欢,所以在县城裁缝铺子一做就是三年,从之前的帮工,到现在成了大师傅了。
方秀兰对这个大房见人三分笑的大儿媳妇印象不错,她点了点头,轻声,“都是一家人,什么托福不托福的!”
“不知道这鱼汤还有没有多的?”,赵小玲佯装不经意的问道,“我们家小磊白天饿了一天了,哭的当妈的心里难受。”
方秀兰怔了一下,立马就明白了赵小玲的意思,她脸上的笑意收敛了几分,“家里又不吃独食,自然是有的!”
阮绵绵在旁边,作壁上观,慢悠悠的端着一个小木碗,喝着乳白色的鱼汤,鱼汤很鲜,鱼肉越嚼越甜,她吃的满足的眯了眯眼睛。
赵小玲面上笑的僵硬,心里却不以为然,不吃独食,那白天的红糖鸡蛋水,难道都喂狗了??
只是这话她却不能说的,不然一会鱼汤都没得喝,毕竟三房手里的好东西可不少,家里的伙食只要有改善的时候,基本都是三房从外面带回来的。
只是她却忘了,阮绵绵今儿的是生病发烧了,而他们家小磊上个月身子不好的时候,周秀英可是天天给小磊整鸡蛋羹的,这一吃就是一个月。
只是有些人啊!吃到嘴里面,拉~泡~屎~就忘记的干干净净的。
阮绵绵看着赵小玲的脸色变幻不定,她拽了拽方秀兰的手,有些害怕的样子,“妈,你看大嫂的这会好可怕呀!”
方秀兰抬眼望了过去,自然没错过赵小玲脸上闪过的那一丝嫉恨和不以为然,她若有所思,看来这赵小玲也是个当面一套,背后一套的货,只是以前她一颗心都扑在傻闺女身上,自然没有注意到这赵小玲。
可惜!她之前还觉得这大房就属赵小玲是个好的。
“快点喝,喝完了妈在给你盛一碗!”,她怜爱的摸了摸阮绵绵的脸,“绵绵可要记住,有些人看着像人,其实内里是个鬼,有些人看着像个鬼,实际内里却是个人!”
“我懂!”,阮绵绵笑眯眯道,“这就是阴险的小人!”,赵小玲脸上有些绷不住了,她抱着孩子去了厨房。
方秀兰,“……”,我的傻闺女怎么懂的这么多了??明明还是个傻宝宝呢!
都怪赵小玲这阴险货,把自家好好的闺女都带坏了,她仔细叮嘱,“往后少和你大嫂一块玩,别被带坏了。”
刚走到门口的赵小玲步子一踉跄!!
她还能把傻子带坏了,莫非她也是个傻子??
太看的起来她了!!!
阮绵绵乖巧的点了点头,一副我听妈妈话的样子,还是闺女贴心呀!方秀兰心里美滋滋的,这才想起来杵在一旁的两个儿子,她看着阮志文和阮志武,“志文,志武你你们也去厨房盛碗鱼汤垫一垫!”,
阮志武点了点头,他是那种喝凉水都长个子的,整个老阮家看起来,就属阮志武的个子最高,也最壮,出去的话,村里面的人都以为老阮家的好吃的都进了阮志武嘴里,实际却不然,好吃的大多都进到了小妹的嘴里面。
志武委屈,志武不说。
阮志文已经习惯了只要有小妹在的时候,他妈眼里就只有小妹了,他摇了摇头,“等爸和奶回来吧!”,刚说完,院子内就传来脚步声,不止周秀英和阮国华回来了,老大阮国年,还有大房三个儿子阮志刚,阮志明和阮志亮也跟在后面一块回来了。
老大阮志刚已经结婚,赵小玲就是他媳妇,现在连儿子都生了。
老二阮志明今年刚二十出头,原本按照他的年纪,早该结婚了的,但是他有一颗上进的学习心,留级了两年,仍然在读高中,而阮志亮是大房最小的,天天在外头混日子,是个远近闻名的二流子,什么最新款的□□镜,自行车,都玩的溜耍的很,当然没钱了就去县城浪一圈,或者问他娘老子要,反正泼皮耍赖的功夫他是一流的。
在大房身后,跟着扛着锄头耷拉着脑袋的阮国成,他的婆娘就是李秋菊,二房人丁单薄,原本有一个儿子的,叫阮志远,和阮绵绵同岁,却比阮绵绵大一个月。
奈何三年前,去河边玩的时候,掉到了河里面,而阮绵绵为了救阮志远,也一块跳了下去,没成想,最后只把阮志远的尸体给捞了上来,人却是没救回来,而阮绵绵也正因为三年前的那次落水,成了傻子。
自打那以后,二房的两口子更加沉默了,外面发生在大的事情,仿佛都跟他们无关一样,只管闷头做活,回来以后也是半天都不会说一句话的那种。
大房的阮国年带着三个儿子,走哪都是风风光光的,不管在哪个村子,没有不羡慕他的,儿子多,意味着腰板就直。
他们走在最前面,最后是周秀英和阮国华,两人的神情都蛮沉重,而走在中间的则是老二阮国成,仿佛跟前面格格不入,他木木的把锄头搁到了柴房。
不知道从哪里摸出来了一个烟袋子,就坐在屋檐下,吧嗒吧嗒抽起了旱烟来,如果光看面容的话,老二瞧着模样,要比老大大不少呢!
一进院子,就能闻到一股子辣子味,酸菜炒猪大肠用了窗户上挂着的干辣椒,干辣椒放在锅里面轻轻的一炕,香的人直咽口水。
阮国华身上的沉重在看到自家老婆孩子的时候,顿时烟消云散,尤其是小闺女对着他甜甜的笑,他觉得这会就算是上山去打头老虎也是打的动的。
“绵绵身体可好了一些了?”,阮国华两鬓的白发随着风吹起微微颤动,脸上却带着真心实意的笑容,阮绵绵乖巧的点了点头,举起了手上的木碗,“妈做的鱼汤可好喝了!”
显然,这小木碗是单独给阮绵绵做的,她去厨房看了下,大伙儿都用的粗瓷碗,唯独她是小木碗,耐摔!给傻绵绵用,刚刚好。
“你身子骨弱,要多喝一些!”,阮国华三两步就走到了方秀兰面前,趴在方秀兰耳畔,轻声,“媳妇,你辛苦了!”,这明显是媳妇孩子两不误呢!
当着这么多人的面,阮国华这般亲热的样子,让方秀兰的脸顿时有些发烫,红了一片,她嗔怪瞪了一眼阮国华,“孩子还在呢!”,方秀兰的生的好,五官秀丽,身姿窈窕,有着江南女子的温婉,哪怕是嗔怪的骂人,也是那种吴侬软语,这般嗔怪的样子,让阮国华心里一动,眼神也热切了几分。
阮绵绵听了以后,耳朵有些发麻,她啧啧称奇,自家老父亲和老母亲这狗粮吃的她服!
第11章
她发现就自给儿目光灼灼的盯着老父亲和老母亲看,反倒两个哥哥都跟没看到一样,想来是平时狗粮吃多了,也就习惯了。
方秀兰被自家闺女盯的有些不自在,她推开了阮国华的肩膀,“去去去,给妈盛饭去!”,老阮家并不兴就女人做饭,做活,男人回到家也是一样要忙活的。
这一点,在阮国华身上是有最真切的体会,他一直都明白一个道理,他爸走的早,他妈苦了一辈子,等他娶媳妇的时候,一定让媳妇顺顺遂遂的过一辈子。
许是闺女的傻病好了,阮国华回到家里后,脸上的笑容都没下去过,周秀英看到自家三儿子脸上的笑容,心里也喟叹了一声,绵绵好了就好啊!家里都热闹了许多,她都不知道有多久没看到自家三儿子这真切的笑容了。
老阮家人口多,前前后后加起来有十好几口人,这做饭起来,还都是大男人偏多,男人都是做力气活儿的,吃的也多,所以老阮家每个月在吃食上,都要花掉一大半去。
去年天干,收成不好,秋收的时候,老阮家这么多壮劳力也不过才分了四百来斤的麦子,五百多斤的玉米棒子,那玉米棒子可没敢直接抠了米粒儿吃,而是一发下来就直接拖到了公社的磨坊里面,连带着玉米棒子的芯一块磨碎了,做成粮食填肚子。
听起来,可是有九百斤粮食的,可不少咧!但是老阮家光吃饭的人就有十四口人,还不算奶娃娃,每人平均下来也才不到七十斤的粮食,那是真的不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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