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后,满脑子都是——
这么些年。
他孤零零一个人。
薄幸月一度以为离开了自己的纠缠,季云淮定然是前途坦荡的。
可是现在,真相被鲜血淋漓地剥开。
她的重心像一个地球仪,顺着轴承发生偏移。
难怪。
难怪她在高考后,被安排出国的前一天,去了趟少年居住的居民楼,结果谁也没见到。
只有正下楼的街坊邻居看她泫然欲泣,可怜兮兮的,便跟她打了个照面。
“小姑娘,你来找谁啊?还是说你是这儿的住户,是不是丢东西了?”
丢东西了么?
当时少女的耳朵里像是灌入了洪流,被激烈地冲刷着,什么也听不进去,只是不轻不重地点点头。
那阿姨摇着蒲扇,继续说:“这儿本来就是个老街区,治安很差,最近好多人都反应丢东西,阿姨也不知道你丢的东西贵不贵重……”
从那一刻起,她就明白,自己是亲手弄丢了爱她到骨子里的少年。
也不知道那时候季云淮的母亲有没有在医院撑到看着他考上大学,又或许,是因为母亲撒手人寰,他最终只能选择在高考后搬家,离开这一个伤心之地呢?
她心知肚明的是,少年始终挺直了单薄的脊背,走完这一条艰难的路。
谁都知道长大很难。
曾经振翅高飞想要逃离的地方,成为再也回不去的乐园。
长大意味着离别,意味着打碎了牙还得往肚子里咽,意味着明白破镜需要花费多长时间才能重圆。
分手后,薄幸月依然小心翼翼收好了那条季云淮送给自己的施华洛世奇项链。
但一次也没有打开看过。
成为一个隐秘的胎记,在暗无天日的时光里,两人的人生形同陌路,趋于平行线地度过了六年。
方一朗见她在发呆,喊道:“薄医生——”
“薄医生,你刚怎么了?身体没事儿吧?”
薄幸月连个笑容都扯不出来,只转过身去,屏息凝神说,“我没事。”
回到招待所,她头疼地想要去组织回忆,却发现怎么也理不清道不明。
挣扎着,北疆早早天亮了,天色呈现出阴冷黯淡的蟹壳青。
她穿好白大褂,里面搭了条长至脚踝的黑裙。
一直到中午,薄幸月处理了两名伤员,拿好医务室的钥匙往外走。
午后的阳光炽盛,照耀在身上,她的发丝也像是镀了层流光的金色。
从食堂出来,三三两两的官兵在往服务社的方向走。
盛启洲喘着气息喊住她:“薄医生,你也来买东西啊?”
薄幸月漫不经心道:“我来买瓶水。”
有盛启洲的地方必定有季云淮,这已经成为了一种定律。
盛启洲大着嗓子嚷了声:“季队,薄医生要买水——”
彼时,薄幸月正看着货架上最后一串冰糖葫芦。
她倒是没想到,服务社还有买这种东西的。
恰好,季云淮从她身前经过,掏出钱包,直愣愣说:“买一串冰糖葫芦。”
居然把她最后一串的冰糖葫芦买走了。
钱包翻开,倏然,有张照片飘了出来。
白底朝上。
但有一点可想而知,是这张照片一定非常重要。
要不然不可能在季云淮的钱包里放这么久。
本来她准备帮忙捡起来的,可季云淮好像快她一步。
其实,那是一轮北疆的月亮。
几年前,照下来后,他把相片洗好夹在钱包的夹层里就一直没舍得扔。
盛启洲从两人身边经过,语气酸不溜秋的:“季队,你不是最讨厌吃甜食吗,今儿还吃起冰糖葫芦来了?”
他倒要看看季云淮能傲娇成什么样儿。
季云淮垂眼睨她,将手里那串冰糖葫芦递过去:“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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