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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若英哭笑不得:“就你嘴馋。”

倒不是说这两年她们的日子过得有多窘迫,两年前搬到鱼峰镇,楚若英一介文弱的身板,手不能挑肩不能扛,思来想去,办了所学堂,做个教书先生。

在外人眼里看来,也算是个谋生的路子。

既是做着教书先生,试图要融入到这个生活环境里,必然不能继续大摇大摆过日子,显得过于特殊。

是以这两年来,摒弃从前大把挥金的生活,依靠自食其力,那两箱子财宝埋在院子里头,再未动过。

日子虽清苦些,楚长宁不但没消瘦,事事亲力亲为,身子结实许多,以往冬日总是缠绵病榻,来到西北,身子比从前康健。

两年来,楚长宁一直以男装示人。

即便她脸上敷着些灰粉,遮掩住白皙的肤色,以眉黛将眉毛画得粗犷,仍是与西北的儿郎有着极大区别。

没有找到适合的差事,楚长宁干脆自己在县城里买下沿街铺子,开起酒铺。

她本想开一家甜点铺子,奈何自己于厨艺方面实在没有天赋,只好做自己拿手之事。

从以前她在书里看过几个酒方子,精挑细选出几个,酿造的酒液辛辣刺喉,适合西北冷冽的气候环境,生意不算冷清,日常进益还过得去。

第91章 一触即发 阿娘,你竟然不带我一起……

八九月的西北, 金乌炙烤着辽阔的土地,昼长夜短,环抱群山绕斜阳。

因白日与夜晚气温骤降, 阳光充足, 此地盛产的瓜果脆甜多汁。

临街的铺面有茶楼有饭馆,还有一家唤忘忧酒铺的铺子。

整个城镇都晓得那忘忧酒铺的掌柜, 是个弱冠之年的儿郎, 身段纤瘦, 穿着身碧青长衫,一双眼睛跟鱼峰山脚下的一汪湖水似的清灵,比西北的女子生得俊俏。

这日炎热难耐, 楚长宁扔下手头的一应活计儿,躺在凉椅歇凉。

守铺子半日, 也不见来个人, 索性将大门一锁, 回家用饭。

吃饱喝足,她顺走半个搁井水里冻过的香瓜,咬一口, 凉津津,格外解暑。

一直到夜间,酒铺子生意才好起来。

“林小郎, 给俺打三两刀子酒。”

“欸, 来了。”

好不容易忙完,有个黑影罩来, 楚长宁一抬眼,瞧见阿花拿着只酒葫芦。

她麻木接过,问:“还是老样子?”

阿花应声, 等接过酒葫芦一掂量,分量不止二两,约莫有三两多,每每自个儿来,分量总是比别人多。

是不是说明,林小郎对她与众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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