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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神几秒。

祝兴妍冷静开口,情绪仿佛没有丝毫受到影响,随意寻了借口:“明天晚上,我要上班,去不了。”

“那就请假。”郑椿急了,“你爸回家是大事,你必须给我回来。”

祝兴妍淡漠地回答,掷地有声的:“请不了。”

电话沉默了半晌。

情绪像是被什么击退,郑椿的声调带上哭腔,卑微到完全是求人的姿态了:“妍妍啊,你回来好不好,妈真的只有你了,只有你回来了,你爸才会回来啊,我们这个家才完整啊。”

多么讽刺的话语。

一声声引得头皮发麻,如耳鸣那般麻痹着每一根神经。

耳朵稍离了点听筒,冰凉的手机屏幕上还沾着她脸颊的热意。

祝兴妍无声地叹口气,冰冷又无情地与电话那头的人说:“那别人的家呢?”

也没再给母亲出口的机会,径直将电话挂断了。

将手机放下来,她一个人迷怅然所失地站在房门口。

抬头仰望时,与楼道天花板上,叶润绩刚替她装好的灯恰巧撞了个满怀。

突然间觉得有多么的好笑。

她怎么就成了一个抬头就见到光的人呢?

像她这种人,一出生就该被藏匿在没有光影的晦暗角落。

仿佛与生俱来就被带上不能洗刷的标签。

成为了最为无辜的受害者。

再一垂眸,手里抱着男人矜贵的黑色西装,剪裁别致,做工精细。

倚在脚边的是,满满当当的电灯泡。

突然之间,她难过又憎恨,好想将其全部扔进垃圾桶里。

好像只有这样做。

那些被硬生生踩碎的倔强与自尊才能重新被找回来。

饶记得十年前的某一天。

已经休学一阵的她在街上胡乱逛着,恰巧看见了从父母的车上下来的叶润绩。

应该是被送去补习班。

少年一身休闲黑衣,短发被修理得整整齐齐。

凑到拉下玻璃的车窗边,与驾驶座上的母亲说再见。

也许是觉得距离隔得有些远,不太方便说话,他的母亲解开安全带,下车从车尾绕到他面前,如大多数家长那样数落着:“绩绩啊,妈开了四十分钟的车,才把你送过来的,你上课可得给我认真听啊,要不然对得起我人生中这么宝贵的四十分钟吗?”

叶润绩眉头微蹙:“我已经十八了,您别这么叫我了行不行?”

“那要怎么叫?”他的母亲反问,也没给他回答的机会,自顾自道,“你就是三十八岁了,我和你爸也得这么叫啊。”

一边说着,一边操心地替他整理好领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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