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琢磨了许久,也是毫无头绪,程煜晃晃脑袋,不再多想。
跟高一鸣喝完了杯子里的酒,程煜问:“你还有什么想知道的?”
高一鸣很认真的摇了摇头,说:“算了,总之我知道你现在人没事,就意味着过程整体还是安全的。而且你想要达到的效果已经达到了,即便是我觉得为了一个李大力有点不太值,但至少目前的结果还不错,那就行了。”
程煜也点了点头,说:“那我就先回去了。”
“不下去一起唱会儿歌?”
“然后你们胡搞,我观战?”
换做以前的高一鸣,肯定是要多夸张就多夸张的大喊一声“去你的吧”,可话到嘴边,高一鸣却没能说出口。
“那我送你下去。”
程煜笑着点了点头,转身下楼。
目送着程煜上了车,高一鸣久久的没有上楼,而是看着早已看不见的车尾灯,沉思了良久。
上楼之后,高一鸣进了那对双胞胎的包间,这俩姑娘还算不错,倒是没招人来,一般像是这样的女孩子,如果你敢告诉她们包间随便消费,我现在有事晚点过来,她们就敢把自己熟悉的不熟悉的人全都给招来,然后等你回来的时候发现已经一满屋子男男女女了。
俩姑娘见高一鸣眉头紧锁,很是乖巧的选择了静音,一左一右的坐在高一鸣的两侧,默契的伺候着他喝起酒来。
终究也只是自己心绪上的一些起伏,高一鸣很快就调整了过来,或者说是这对相貌身材都在七十分以上的双胞胎让他食指大动,包间里又恢复了欢歌笑语,一直唱到后半夜,三人才醉醺醺的直接上楼要了一间房。
程煜坐在网约车的后座,右手托着下巴,似乎是在看着窗外。
但此刻窗外除了路灯之外,也已经没什么亮光了。
大城市说起来都是不夜城,但那也仅限于部分区域,不可能全城到了深夜还是灯火辉煌。
此刻两旁的店铺自然早就关门,居民区里倒是还有少许灯光,只是这些灯光已经不足以让你看清对面三米远的一个人的那张脸。
程煜有心放下车窗,但是看看外边光秃秃的树干,冬天还远未过去,他选择了放弃。
司机似乎觉得程煜心情不太好,便好心的问道:“先生,需要为您放点音乐么?”
程煜犹豫了一下,说:“还是算了。”
司机也没坚持,继续平稳的开着车。
不大会儿,车子缓缓在吴东院子门口停了下来。
程煜下车的时候,保安认出了他,轻声的跟他打着招呼。
程煜摆摆手,说:“值夜班啊?辛苦了。”然后便走进了小区,朝着自己和杜小雨居住的那套院子走去。
尽可能轻的打开了院门,程煜几步就走到了他和杜小雨住的那间卧室门口。
门开了,屋里杜小雨为他留了一盏灯。
灯光调的很暗,但也足以让程煜看清楚屋里的一切。
杜小雨没有睡在大床的中央,而是蜷缩在床的一边,旁边空出来的位置,就仿佛是妻子为晚归的丈夫留下的。
犹豫了一下,程煜走向大床,站在床头边,凝视着早已熟睡,口鼻均匀呼吸的杜小雨。
这当然还是一张绝美的面庞,简直就没有缺点。
程煜有时候会觉得上天真的很不公平,给了杜小雨如此傲人的家世,还要给她近乎完美的面容,以及比例黄金的身材。
在杜小雨身上,除了一些完全可以容忍的小缺点,这个女人简直完美。
如果不是因为一开始程煜和杜小雨就有误会,加上他们的结合是双方家庭的意愿,或许就让他们正常的相识,然后正常的接触,他俩最终反倒能更加顺利的走到一起。
而不是像现在这样,接近一年了,说起来甚至俩人已经建立了法律意义上的夫妻关系,可最深入的接触,也只是下午那个跟恶作剧脱不了干系的吻。
想到那个吻,程煜不禁有些回味,不得不说,即便杜小雨的嘴唇和舌尖都显得笨拙而生疏,却也依旧让程煜感觉到了一丝丝的甜意。
如果不是杜小雨把他推开,程煜当时真的很有可能忘乎所以的继续推进下去。
床上的杜小雨,发出一声极其轻微的软哼,嘴唇略微动了动。
不像白天涂了口红那么鲜艳,但却依旧粉嘟嘟的显得水分十足。
多看了几眼,程煜甚至有一种俯身吻上去的冲动。
他当然知道这样不对,至少这不是一个正确的时机。
由于他的身体遮挡了部分灯光的缘故,杜小雨的脸上有些阴影的部分,可即便是阴影的部分,也显得那么的完美。
每一个线条,每一条纹理,简直都是上苍的杰作。
想想杜小雨堪称完美的一切,程煜又对比着自己。
程煜长的也不错,但还到不了那种令人惊艳的程度。
身高和身材也都相当不错,这大概是来自于父母的遗传,加上程煜远还没到油腻中年男发福的那种年纪。
智商不用说,二十岁就能从南加大的商学院毕业,早已说明了一切。
如果说投胎是一门学问的话,那么程煜大概是这门学科里学得最好的那几个人之一。
可程煜并不完美。
如果不是意外被一个球形闪电劈中——当然,这有可能就是神抠系统选择宿主的方式——那么程煜现在已经是一捧骨灰,也不知道是被埋在哪处青山绿水之间。
程广年和宁可竹就算再如何疼爱,在他离开的时候再如何伤心欲绝,到现在也已经十个月的时间了,想必也终究摆脱了那份哀恸。
甚至于,宁可竹大概会趁着还有那么一点点的机会,怀个孕,再生一个吧。
接近五十岁的年纪,对于大多数女人而言生育可能是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但对于经济条件足够良好的任何家庭,都不会是太大的难事。试管婴儿,已经可以在不需要父体和母体接触的情况下造就一颗受精卵,经过简单的培育就可以放进母体的子宫当中。
再经历小心翼翼的呵护,和强大医疗实力的保障,九个半月后就能诞下一名健康的婴儿。
所以,如果程煜真的在回国之后不久就离开这个世界,宁可竹这会儿大概已经显怀了。
毕竟,对于程广年和宁可竹来说,没有后嗣,绝对是一个无法容忍的缺陷。
所以,程煜并不完美。
只不过,他运气好,成为了神抠系统的宿主,得到了继续生存下去的机会。
程煜认定这只是一个偶然,总不可能说从他出生开始,神抠系统就准备到位,对于神抠系统这样的系统而言,它的选择应该是随机的。
即便是有着诸多限定条件的随机,总也是随机。
程煜坚信,像是自己这样的年龄,像是自己这样的智商,在这个世界上绝对不止自己这么一个神抠系统宿主的候选人。
自己最终被选中,这是他的幸运。
这是老天之外的幸运。
老天对他其实是很残酷的。
幸好还有外星文明。
程煜的不完美,来自于老天对他其实相当苛刻,毕竟老天原本是打算在他二十岁的时候就把他带走的。
因此,跟躺在这张床上,近乎完美的杜小雨相比,程煜何止是不完美?简直就是破败。
又看了杜小雨几眼,程煜突然想到一个问题。
当初他拒绝的,其实不仅仅是杜小雨一个人,而是整个世界。
程煜当时只觉得一切岌岌可危,只觉得自己的生命还不知道能延续多久,或许是一年,或许是一个月,又或许随便一个意外自己就不见了。
是以,程煜不想跟任何女孩子谈恋爱,更加不想跟任何女孩子结婚。
如果不是因为杜小雨也存有类似的想法,她只是为了父母,宽泛一些说是为了不造成市场的动荡,她愿意和程煜形成这样一种假结婚的局面,程煜是绝不可能明知道自己命不久矣还耽误一个女孩子的。
机缘巧合之下,他们选择了这样的方式。
但是现在,程煜手头的积分已经达到一万五千多点,按照现在十四点积分就能兑换一天生命的规则而言,程煜已经拥有了超过一千天的生命,这还不算他已经兑换成的生命时长和各种任务完成之后奖励的时长。
三年内,程煜其实是不太用担心关于生命这个话题的。
而且即便是三年之后,程煜其实也无需担心。
最初是对神抠系统不够了解,觉得获取积分的难度相当之大,但是现在,因为产生了各式各样获取积分的方式,程煜觉得,虽然不一定能摆脱系统,但想要十年二十年这样活下去,其实也并不是太困难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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