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宫的除夕夜宴还算平和,如果没有高履行的母亲被剑姬误伤这件事的话,可以被称作祥和喜乐。
因为有太医署的官员在皇城值守,所以高履行的母亲文氏没有死,只是被那一剑斩开了鼻梁,斩瞎了一只眼睛,并留下一条从额头直到下巴的恐怖的伤疤。
刚刚被缝合完毕之后的模样还算不得丑,等伤疤愈合之后,因为这一剑破坏了脸部的肌肉,到时候五官就会移位,会自由生长……
在宴会上,云初一直没有理会李慎,甚至没有往他身边走的意思,他知道,这个时候的李慎已经非常害怕了,只要云初多看他一眼,都会觉得自己的生命马上就要终结了。
作为好友,云初这个时候不理睬他,离他远远地,就是对李慎这个朋友最大的温柔。
已经托付云初亲自杀他的李慎,也能从云初的行为中判断出自己是不是就要死了。
李氏皇朝一向以仁孝为立国的基础,所以,兄友弟恭是必然的一件事。
李治今晚喝了很多酒,这不是他愿意喝这么多的酒,而是在座的所有人都希望能够跟皇帝喝一杯,顺便表达一下自己的忠诚之心。
以前这种场面会让云初感觉不自在,今天不一样了,在强大的压力之下,为了保命,或者保住家里那点荣华富贵,多么无耻的话,多么卑微的行为他们都能干的出来。
云初一致认为亲吻别人脚背,是胡人才能干的出来的事情,在今晚,亲吻脚背被这些人当成了基础操作。
看着那些人的胡须蹭在地上,嘴唇如同猪嘴一般在替皇帝擦拭鞋面,云初就把李弘的脑袋转向自己这边。
「等我登基之后,他们是不是也会用胡须擦地,用嘴来舔我的鞋子?」很明显,李弘显得有些兴奋。
「擦地该用抹布,刷鞋子的时候就用刷子,胡须擦不干净地面,嘴巴上的口水只会弄脏你的鞋子。」
「可是,我父皇看起来很是享受啊。」
「没错,那是因为你父皇是最强大的一个人,如果那一天不再是最强大的了,那些人今天有多卑微,以后就会有多猖狂。」
「是这个道理,要不我到我父皇那边去,看看他们会不会舔我的鞋子……放心,离开这里我就把鞋子丢掉。」
「错,你现在应该等那些人亲吻完你父皇的鞋子之后,就举杯感谢他对你父皇的忠诚。」
「不是吧,我要跟那些刚刚舔完我父皇鞋子的嘴巴,一起喝酒,这岂不是说我也舔了我父皇的鞋子?」
「我记得有人曾经在成年之后还伏在高祖皇帝怀中吃乳,你记得这个人是谁吗?」
李弘瞅着云初道:「那叫‘跪而吮上乳’,你以后最好把这事忘记,我父皇要是听到了,一定会砍掉你的脑袋,而我现在就想砍你的脑袋。
太羞耻了。」
「我在问你这样做的效果好不好,没打算揭开你李氏的伤疤,你父皇现在至高无上,你是不是应该过去平息一下那些人的怨恨之心。
我不知道别人舔舐了鞋子之后的感觉是啥样,我是不打算活了。」
李弘点头道:「我也不打算活。」
「那就好歹安慰他们一下,把舔鞋子这件令人羞耻的私事变成国事。」
「好吧,我拿酒壶不拿酒杯,万一他们酒杯里的酒撒到我的酒杯里,这就没办法喝了。」
李弘过去之后,举着酒壶跟那些刚刚表完忠心的皇族人喝醪糟。
李治见儿子如此懂事,就干脆拉着儿子的手,由他来接受皇族们的崇拜,再由儿子来安抚那些的情绪。
偌大的一个太极殿中,除过云初这十一个人安坐如山之外,就只剩下一个不动如山的人。
这个人就是驸马都尉长孙冲。
他这一刻显得非常孤独,不过,自斟自饮的显得极为自在,看的出来,他将自己与这座太极殿做了一个很好的隔离,白衣如雪的坐在那里,真的很像是一个仙人。
长孙冲本来就是以才学,风度,气质冠绝大唐贵公子的,也就是因为有这些条件,太宗皇帝才会把最宠爱的嫡长女长乐公主李丽质嫁给长孙冲。
云初很期待看不到李治跟长孙冲的交锋,可惜皇帝没有去长孙冲那边,长孙冲也没有扑上来舔舐李治的鞋子。
宴会上的曲子变得激昂起来,金媃筎的舞蹈动作也变得剧烈起来,不论是甩袖,还是踢腿,亦或是旋转,统统都显得刚劲有力,看样子,刚才这个鬼女人表现出来的娇弱不堪的模样,又是装的。
百骑司的老大左春走进大殿,在李治耳边轻声说了一句话,李治就回到了自己的座位上,轻轻敲击一下金钟,然后就走了,走的非常的干脆,似乎刚才热闹的宴会不过是一场空虚的梦。
金猱笳的身体随着金钟的响动,颓然倒地,乐师们的曲子,也戛然而止。
长孙冲端起面前的酒杯,一饮而尽之后,就踉踉跄跄的离开了太极殿,今天他居然把自己喝高了。
不过,就算是喝醉了,长孙冲依旧表现出来了极高的素质,此时的他看不出有半点颓唐之色,白色的衣衫大袖飘飘的,如同一只酒醉的白蝴蝶。
李弘把嗑了一半的鸡腿从嘴里拉出来丢在矮几上,眼看着云初蹑手蹑脚的来到发愣的李慎身边,将双手按在李慎的肩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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