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云初说出来了自己的担忧之后,温柔就鄙夷的看着云初道:“母弱出商贾,富强做侍郎,族望留原籍,家贫走他乡,这些道理你懂吗?”
云初摇头。
温柔叹口气道:“这可是我们大户人家无数年来总结出来的道理。
父族,母族都弱小,后世子孙想要出头,那就一定要去做卑贱的商贾。
父族母族都很强大的时候,后世子孙无论如何都要入仕为官。
家族庞大且声望很高的时候,那就要留在原籍,将家族的势力继续发扬光大。
如果家里贫穷,那就一定要远走他乡,换一个地方看看能不能变得富庶起来。
以上,就是适合所有人的大规矩。
有时候,还要懂得把大规矩活用,要知道,这四点可是随时都在发生变化。
咱们在长安的基业,已经满的快要溢出来了,这个时候自然是要外迁的。
哪里危险,哪里就要多布置人手,长安这边反而要握空拳,随时的提拔人手……收拢人心。
这种事不允许你挑拣时间,只能是事情推着你前进,我们要做的就是顺势而为。
在这一点上伱不如我,毕竟,你小时候是野人,长大之后虽然不是和尚,却有一个当和尚的爹,不了解这些高门大户的学问,也是理所当然。”
对于温柔表现出来的高傲,云初实在是没有办法,每当这个家伙在他这里受到挫折之后,他绝对不会谦卑的低头自认不如,而是会寻找一切机会找回自己丢失的面子。
“你在百骑司也安排人手了是吗?”云初没有理会温柔的胡言乱语。
温柔摇摇头道:“我还没有疯,那里是皇帝设立的禁地,即便是皇后都不能插手。
我们可以从百骑司获取消息,得到一些便利,却不能干涉百骑司。”
听温柔这样说,云初算是松了一口气,对温柔道:“我今天还要去参加一场婚礼,你去不去。”
温柔指着那个还在大房子另一头喘息的舞姬道:“新娘子有她美吗?”
云初摇摇头道:“应该不如。”
温柔又指着桌案上的点心以及瓜果道:“那里的酒宴有这里的东西丰盛吗?”
云初不耐烦地摇头道:“肯定不如啊,去她们家的婚宴,能捞一碗炖猪肉就不错了。”
“既然啥都不如我这里,我干嘛要去参加?”
云初道:“那里的人的笑脸好看些。”
温柔朝舞姬,乐伎招招手,两个美人就如同小猫一般悄无声息的跑过来,簇拥进温柔的怀里。
温柔一手抓一个美人下巴,将脸扭的朝向云初道:“有她们的笑脸好看吗?”
云初只好诚实的道:“棉纺厂的女工嫁人,人家要是能笑的跟这两位女子一样,说不得人家就不去棉纺厂卖苦力上班了。”
温柔道:“你需要混人心,我又不需要,干嘛要跟着你去跟那一群人厮混半日呢?”
云初见温柔无论如何都不去,就离开了房间。
温柔指着云初的背影对怀里的美人道:“你看,那就是长安城人人避之如虎的万年县县尊云初,他拿我没辙……”
片刻功夫,云初又进来了,手里提着一条绳索。
温柔忍不住把身子蜷缩一下,将美人推起来挡在自己身前道:“你不能这样。”
云初一把扯过美人丢在一边,眼看着美人在光滑的木地板上滑出去老远,温柔干脆瘫倒身子,耍赖道:“用绳子绑我去有失脸面。”
云初见舞姬身上的衣衫有两道长的过份的飘云水袖,就解开舞姬的腰带,扯掉舞姬的衣衫,双手崩一下衣衫,再缠绕几下,这件丝绸制作的美丽衣衫立刻就变成了一条坚韧的绳子……
温柔这人还有一个很好的优点,便是从来不做无所谓的抵抗,
如果跟云初争论道理,他可以引经据典的说一天一夜都不觉得疲惫。
当云初不跟他讲道理,直接动手的时候,这个时候啊,他就会表现得极为乖巧。
两人说说笑笑的从平康坊出来的时候,午后的阳光正暖暖的洒在大地上。
路过西市的时候,云初买了一只鸡,又帮温柔买了一只鸭子,一人手里提一只家禽,就说说笑笑的直奔安仁坊。
“如果我招惹一身虱子怎么办?”
“回去好好洗一顿也就是了。”
“我能在那群纺织女工的酒宴上脱光衣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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