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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都博物馆十分出名,据他调查没有一天都转不下来的那种。而像旅行团这种时间紧、行程重的规划,是万万不会把博物馆安排到里头的。

我这个人其实爱好都有些奇奇怪怪。先前就提到过,我历史学的特别好,后来投入数理化怀抱以后,还是会在课外读些历史传记,国学经纬之类的东西。

受此影响,我对博物馆有一份天然的好感。尤其是当自己曾经见到的文字变成实物罗列在眼前的时候,那种发自肺腑的震撼和喜悦让人无法自拔。

尽管我的艺术细胞相当匮乏,这也并不妨碍我为了这小小一方铜钱里的蕴藏的乾坤由衷赞叹。

玻璃橱窗上映出许嘉允的倒影,也依然是专注认真,眼里仿佛有光。

博物馆的魔力就在于此。不管之前你对它印象是如何刻板无趣,当走进那面陈列墙的时候还是会第一时间被里面无数的故事深深吸引。

这是历史赋予城市的意义,是关于一切生活和美的诠释。

我是个方向感不咋好的人,尤其在博物馆这种弯弯绕绕非常多的地方,更加容易昏头。

许嘉允在这方面显然游刃有余很多,又一次把我从岔路上捞回来,他长叹一口气,“让你跟着我,你跟哪儿走了?”

“我这不是没注意吗?”我尴尬地捏了捏衣服下摆,突然灵光一闪。

追求男孩子第一步说要先营造暧昧氛围,借些小契机创造些适当的肢体接触。

我摆手让他走在前面,自信道,“你放心,这把我绝对不会乱跑了,您请。”

然后在他领先我半步的那一刻,我快速出手,轻轻拉住他的袖子。

网上说了,过马路的时候拽住男生胳膊肘位置的衣服,既可以适当展现自己的柔弱,又可以保持一定距离不显越界。

我觉得博物馆这种人流量多的地方,也一定适用。

许嘉允今天穿了件十分简单的半袖T恤,袖口刚好在胳膊肘略微偏上的位置,没了底下半截袖子的遮挡,我的手背也就不可避免地碰上了他的胳膊。

他步伐略微一顿,低头看了一眼。

人不打无准备之仗。为了恋爱计划的顺利进行,目前我还不能露出什么端倪,不然照许嘉允这闷骚的性格,还不得抓住机会迅速掌握主动权继而影响我未来的家庭地位吗?

有句话说得好,解释就是掩饰。所以我装作毫无察觉,催促道:“走呀,看啥。”

实际上,我掌心已经有了略微薄汗。也幸亏我们从小认识,更加亲密熟稔的动作也不少,至此才能更好掩饰我的意图。

说起来好笑,就我们俩这关系,别说拉袖子,手都没少拉,但如今这样触碰都算不上的动作,却让人比任何时候都紧张。

我想,这可能就是传说中的越熟悉越纯情吧。

不过显然,煎熬忐忑的只有我一个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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