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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皎月到梧桐县两天了,刚到梧桐县那个晚上,她就让管家方七去村里买了一条土狗回来。

带来的厨师连夜把那条土狗宰了,烫了,去了毛发,最后给方皎月做了个狗肉全席。

方家的主子爱吃狗肉,下人们在耳濡目染下也喜爱吃狗肉。

再加上方皎月带了十多个人过来,那一条土狗还不够他们吃一顿。

这才隔了一天,方皎月又馋了,寻思再去村里买条土狗来。

她唤了管家过来:“让马夫准备下,我要去村里。”

方七一愣:“小姐亲自去?”

方皎月一个眼神扫过去:“不行?”

小姐自从上次风寒好后,就像变了个人般,方七觉得他更加喜欢小姐,对小姐也更加忠诚了,甚至超过了对丞相大人和夫人的忠诚。

方七忙点头哈腰,让马夫准备好马车,又叫了两个小厮跟着,让他们陪小姐去村里。

方皎月上了马车,手里抱着个精致的暖手炉,里面烧的木炭是上等的无烟炭,两只小手暖暖的。

她软嫩雪白的脸上是不符合年纪的沉稳,方皎月冷冷一笑,想到前世的事情,她和家中一个一直心悦她的侍卫私奔,却遇到山匪,死得极其凄惨。

半个多月前,她重生了。

想到前世发生的一切,方皎月就嫉恨秦臻,她那么爱他,而他呢,竟然把她赐婚给别的男人。

他是太子,之后当了皇帝又怎样,她是重活一世的人,这世她有可以让所有人爱上她的金手指。

至于秦臻?她不会放过他的,她会让他国破家亡。

还有皇后娘娘,就因为她打死了秦臻养的小狗,皇后娘娘不喜欢她,还不准小公主跟她玩,她爹进宫求皇上赐婚,皇上犹豫时,是皇后娘娘坚定拒绝了她。

方皎月垂眼,一条狗罢了,他们一家人吃过的狗没有一万,也有八千条了,她给了秦臻银子,是他不肯要,还拿起棍子想要打她。

她带来的下人为了保护她,才会打伤秦臻,才会把狗打死,她还是给了秦臻银子的。

一件小事而已,她早就忘了,秦臻却一直记着,登基后竟然还报复她。

方皎月一直以为秦臻给她赐婚是报复她吃了他的狗,古修远那个庶子,容貌尽毁,她根本看不上。

她现在虽然是庶女,但吃穿用度都是嫡女,嫡母非常喜欢她,重生后,她有金手指,嫡母比上一世还要喜爱她。

到了白云村,方皎月从马车上跳下来,她穿了一件绛红色的斗篷,头戴狐裘帽,边上有一圈白白软软的兔子毛,衬托得她整个人玉雪可爱。

有村民看到她,都看呆了,这是哪里来的大家小姐。

“小姐。”小厮跟在后面:“从这里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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