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处硝烟弥漫,一骑黑马直闯其中,转瞬不见踪影。
站在原处的人,尾指沾了他的血,在风雪之中,渐渐变冷。
*
马蹄踏处,皆是一片狼藉,然无半点血迹,可见只是百姓受惊逃窜所致。
难不成越行锋当真想要兵不血刃?沈翌深知这是一个可笑的想法,果不其然,南城门方向传来兵刃相斥的响声。
这何止是疏忽,沈翌自认对越行锋不了解,故而没料到他会在这么一个日子攻城。
说是攻城,然照着那些兵卒说法,根本是蓄谋已久。自从越行锋看上了衡州城,便定下这套攻城之计。
天时、地利、人和,令人防不胜防。
所以,离开那日离别之时,他会说那番话。也所以,这是败了?
人生中第一场真正意义上的败仗,竟是输得这样容易。
是不得不接受的容易,打得他沈翌的兵将全无招架之力,或者可以说,无须招架。
城门都开了,还能争什么?
所谓的堂堂正正,也不过如此。然兵者诡道,与越行锋堂堂正正地交锋,才有些怪异。
策马向前,有一名大崇士兵发现沈翌的身影:“少将军来了!大家杀啊!”
这是士气,城门大开的情境之下,士气大振还有用处?沈翌默然一笑,是有的。
必须把南越诸人赶出衡州城!心念一起,便要发号施令。
可惜,当沈翌将要向那士兵下令,眼前即是一幕血色。
九尺青木长杖立于马前,二者之间伏卧着方才那名士兵的尸体。
南越的祭袍,向来是冷成一团死灰,只有在血泊之上看到,才令人感到刺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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