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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郎新娘出来了!”
“好漂亮啊!”
易芷兰挽着男人的手,在长辈面前跪下敬酒。
这个婚礼可能办的半个中式半个西式,有些不伦不类,但无疑是村民们见过的最好的婚礼,他们祝福着这对新人,也羡慕着易家人。
这种羡慕,在卫明言将早就准备好的金项链金手镯金戒指拿出来时,到达了定峰。
虽然他觉得金项链没有铂金好看,但三金是必不可少的,而且因为没想着让易芷兰戴,卫明言买的都是越厚重越好。
这些金饰粗重,其实并不是多么好看,甚至还可以称得上是有点丑了,但在场的每一个女人,看向它们的目光都是灼热而带着向往的。
在村里,有个新首饰就足够秒杀大部分人了,更何况是金的呢!
轮到彩礼的时候,众人已经连惊叹都发不出来了。
三千块!
这代表什么!
在他们这个破旧的小山村里,彩礼三百就已经很多了,而卫明言他居然给了三千!
那可是三千块啊!
够买多少东西啊!
羡慕嫉妒的眼神几乎要将易家叔婶戳穿。
易叔叔和易婶婶自己也没反应过来呢。
怎么,怎么会有三千块这么多呢?
但现在被这么多人看着,就算再怎么懵也要把场面端住了,两人轻咳一声,装作很淡定的点了点头。
敬完茶之后,卫明言明显很高兴,四处敬酒,喝的脸通红,他越是这样,越是证明易芷兰在他心中的地位,易婶婶完全忘记了自己之前有多么嫌弃他,此刻看这个侄女婿,越看越满意。
招呼了两声之后,她拿着卫明言给的三千块,去小屋里找正含笑透过窗户往外看的侄女。
“兰兰,这钱你收好了,以后要是有个什么事啊,也方便。”
易芷兰没有收,“婶,这钱你就拿着吧,明言跟我说了,他那还有不少,这钱是你和我叔该得的。”
说着说着,她眼圈又红了,声音也哽咽起来,“我爸妈死的早,要不是有你们,我哪里还能有几天,你们为了给我筹学费,忙活了大半辈子,也该歇歇了。”
说起这个,想起这么多年来,她是小心翼翼的将一个小小的女娃娃养成现在这个乖巧又懂事的女孩,还是个大学生,又马上嫁人了,易婶婶眼也跟着不舍的红了。
“你就听婶婶的啊,我和你叔还年轻,以后日子长着呢,真要是想我们了,你就回来看看,这钱我们是真的不能收,这可是三千块,村里面哪个疼姑娘的人不是都把彩礼当成嫁妆再还回去,叔婶要是拿了这钱,明言心里肯定不高兴。”
“不会的。”易芷兰有点不好意思,又有一点小自豪的抿唇笑,“明言说了,这个钱他没打算要回来,他说……”
女孩羞怯的红了脸,声音小小的道,“他说我能嫁给他,就是最大的嫁妆了。”
其实卫明言的原话是,她能嫁给他,肚子里面说不定还有孩子,这就是最好的嫁妆了。
易芷兰此刻对于未来的担忧已经全部没有了,她现在甚至还有点小期盼。
她和明言的孩子,会是什么样的呢?
两人一番推拒,易芷兰说什么也不肯收,最后易婶婶只要将钱收了起来。
“这钱叔叔婶婶不动,就在家里存着,你要是想用,就跟这里拿。”
知道叔叔婶婶是什么性格,不答应这钱他们是绝对不会收的,易芷兰乖巧的点头答应了。
因为她还要赶着去上学,下午两人在易叔叔和易婶婶不舍的目光下上了车,踏上了去a城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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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女孩一个劲的往后看,卫明言柔声安慰道,“等到咱们再a城安定下来了,就把叔叔婶婶接过来,好不好?”
“嗯。”易芷兰红着眼睛信任的点头,又偏头去看恋人,“明言,大城市是什么样子的啊?”
“路很平,商场里面衣服很多,楼也挺高的,除了这个没什么特别的。”
“他们穿衣服都是什么样的啊?”
卫明言想了想,根据自己这一个月看到的形形色色的人,挑挑拣拣的说了,“有那种大老板,生怕别人不知道自己有钱,大金链子,金手镯,还有金戒指,戴的满满一手都是,走路像是大猩猩一样,慢吞吞的,你知道为什么慢吗?那些金子太沉了,压得慌。”
“扑哧!”易芷兰被他的形容逗笑了,“你不是也那么穿吗?”
“我?我那是婶婶要求的,陈婶回去跟我学了,要金链子,一麻袋钱,还要开辆车,车好说,一麻袋钱有点费事但是也不难办,就是那个大金链子,可沉死我了,一路上带着脖子都要掉了。”
易芷兰笑得不行,离开家的忧愁也被男人的话逗没了,“你不会先放在车子上,等到了我家门口再戴上啊。”
卫明言愣了一秒,“对哦……我怎么就没想到呢!”
“兰兰你还是多看着我吧,我怎么总这么粗心。”
女孩脸上的笑容就没下来过,第一次出门在外的紧张也消失的无影无踪,她自信道,“放心,我肯定看着你!”
车中的气氛变得欢快而又温馨,车窗外的景象一点点划过,天色渐渐暗了下来,易芷兰也有点困了,她打了个哈欠,安心的睡着了。
卫明言偏头,目光温和的看着少女,慢慢将车停下,将自己外套脱下来盖在了她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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