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迫嫁 书架
设置 书页
A-24A+
默认
211 疯了
上一页 目录 书签 下一章

他又开始跑。

只是这次真的跑不掉了。

他被当场击毙了。

齐宝丧命的消息传了回来。

没有人觉得意外。

从齐宝的身上,完美地诠释了什么叫做不作死就不会死。

他能混到今天这一步。

当然是他自己把自己坑了。

咎由自取、自作自受。

自作孽不可活。

但也是被他那个没有任何原则,一味护犊子的妈给坑了。

如果不是齐母一味的骄纵。

他也不至于落得客死异乡的悲惨下场。

但有一个人不那么认为。

就是齐母。

她不认为是自己害了儿子。

也不认为儿子有罪。

她居然觉得齐宝好冤枉。

觉得怎么能说击毙就击毙了呢?

这不是草菅人命了么?

于是,她居然去吵,去闹。

甚至要给自己的儿子申冤报仇。

别人都说,这个老太太疯了。

负责处理案件的负责人告诉齐母,你儿子是罪有应得。

他当场拒捕,击毙他没有任何问题。

就算是他没跑,被抓到了。

那么他犯的也是重罪!

要把牢底坐穿。

你儿子的成长经历,我们也了解了。

也知道了你这个当妈的在其中起到的作用。

可以这么说,你成事不足、败事有余。

没有起一点的积极作用。

起的都是反作用。

假设你儿子的死,真的要追究一个人的话。

那么只能追究你这个当妈的纵容。

假设你儿子的死真的有什么冤枉的话。

那么他最冤枉的,就是有了你这么一个溺爱的妈。

从小就没有给他树立一个正确的三观。

让他误入歧途,还一条道跑到黑。

听了这样丝毫不留情面的话。

齐母真的疯了。

她开始疯疯癫癫,总是趁人不注意就跑到街道上去。

看到每一个人,特别是年轻漂亮的女生。

都会凑上去说:“姑娘,你看到我家老二了么?你是他女朋友么?和你说,我家老二可好了,聪明、孝顺、仁义!你嫁给他准没错!”

很多人说,其实齐母疯了也是好事。

因为她清醒的时候会更痛苦。

会记得正是因为她的溺爱,才造成了齐宝的悲剧。

于是她疯了。

因为疯了,就不会思考,不会后悔,不会自责。

……

处理完货款的事情,我已经在这个小城耽搁了三天了。

终于一切都办妥了。

我联系了春桃,告诉她随时注意物流的信息。

而我,则是打算买点当地的特产,就返回了。

出门一趟,总是要买点当地的特产带回去的。

之前我一个人,想送都没人可送。

但现在,我在省城已经有很多的朋友了。

总是表示一下心意。

虽然出门买的特产,十个有九个都是没用的,都是当地人不稀罕的。

但还有那么一句话,千里送鹅毛,礼轻情意重。

东西不东西的,倒是其次。

关键是一份出门在外,朋友还记挂在心里的心意。

……

我来到了是这里的小商品市场。

我自己就是做服装生意的,当然不会再买什么衣服回去。

工艺品便宜的没意思,贵的假货多,我又分辨不出,所以思来想去,还是买点吃的回去最为合算。

这里有一种风干牛肉很是出名,又香又嫩,口感很好。

我买了十几包。

店家很贴心,是可以发快递的,于是我就写好了邮寄地址。

同样是让春桃签收。

做完了这些,我扭头回去。

却看到后面一个女孩很惊喜地喊了一声:“阿喜?你是阿喜么?”

我看着面前这个女孩。

开始也有些不敢认,但最终还是认了出了。

“金兰?”

“是啊,是我,我没想到,居然在这里遇到你了!我们有多久没见了啊?”我很高兴。

“是啊,得有快十年了呢!”她一样很感慨。

我们一起握起了手,显得很是亲热。

就差要当街跳舞了。

……

金兰,我小时候唯一的朋友。

虽然我们不过才相处了不到一年的时间。

但这不妨碍,我们都把对方当成了自己的知己,都会把最隐秘的心事告诉对方。

因为我们有着相似的遭遇。

都是重男轻女的受害者。

我的家庭生活自不必说。

而金兰的童年,也充满了苦涩。

金兰是我10岁的时候,从城里搬到我们村里的。

说是村长的远房亲戚。

金兰,也到了我们村上的小学读书。

那个年头,农村人都是羡慕城里人的。

觉得城里人真好。

城里人不用在太阳底下种地。

不用挥汗如雨土里刨食。

城里人吃得好,穿得好,住楼房。

楼上楼下,电灯电话。

还可以在自己家里面上厕所。

说上厕所不用茅房,用抽水马桶。

当时很多村里的老人还在议论,这城里人哪都好,但要是在屋里面拉屎,那得多臭啊?

总之,在农村人的心中,城里就像是天堂,像是世外桃源一样。

农村人都想进城。

谁家的孩子要是考上中专,取得了城市户口,那简直就是光宗耀祖。光耀门楣的事情。

要开酒席,放鞭炮的。

甚至是谁家的姑娘到城里当小保姆,过年的时候用挣的钱买了一台大彩电回来,也都是四邻八舍羡慕的对象。

说你家闺女真有出息。

没白养。

因此,农村人都纷纷进城打工。

但城里人会主动搬到农村来住,就真的是一件很稀奇的事情。

于是金兰到了我们小学,马上就成了最受关注的孩子。

她的衣服很漂亮。

她还有公主裙呢。

她的橡皮不但是彩色的,还有味道呢。

她还带过很多我们在农村绝对没见过的零食。

像是巧克力。

天啊,世界上怎么还会有这么好吃的东西?

虽然我们只是看着金兰吃。

我们自己没有品尝到。

但光是闻那种味道,就已经让人陶醉了。

所以班级里的孩子,总是喜欢在课间的时候,围着金兰问东问西。

问在城里面的事情。

问你坐过飞机么?

你去过游乐园么?

你见过外国人么?

你吃过肯德基和麦当劳么?

肯德基是不是一种鸡肉的名字?

诸如此类的问题。

然后就是流着口水,看金兰那些漂亮的零食。

但金兰的性格却很自我。

甚至说很孤僻。

她不喜欢和人聊天,对所有的问题都是拒绝回答。

也从不肯把自己的零食分给别人。

一个人上学放学。

班上的孩子们都觉得这是理所当然的。

城里的孩子,就应该这么高傲不是么?

就应该看不起我们。

仿佛,金兰拥有优越的特权。

这才是城里人该有的样子。

如果金兰和颜悦色,和我们天天打成一片,在土里滚,那反倒是不对了。

金兰,就是我们那些农村孩子心中的小公主。

对了,补充一个很关键的问题。

金兰不是和父母一起来农村的。

是和她的叔叔和婶子。

据说,金兰的父母都在外地工作,所以金兰从小就被叔叔和婶子带着抚养。

那时候,我还很羡慕金兰。', '。')

上一页 目录 书签 下一章
首页 书架 足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