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已经两晚上没有睡觉。
又被大雨浇了一个透心凉。
所以进屋后,喝了一碗热水,就换下了湿漉漉的衣服,昏昏沉沉的睡着了。
直接睡到了第二天的早上。
我是被早上明媚的阳光给晃醒的。
昨晚的暴雨过后。
今天雨过天晴。
是一个大好的天气。
窗户打开了一个缝隙,进来的空气很清新。
带着泥土的芬芳。
我长长伸了一个懒腰。
觉得好舒服。
仿佛一身的疲惫,都清扫一空了。
我下了床,发现自己昨晚换下来的湿衣服被整齐地挂在了床头的衣架上。
用手一摸,已经干了。
上面还带着温热。
自然干当然没有这么快,这是有人用熨斗给烫了。
我换好了衣服,出了门。
看到我住的是客房。
“姑娘,你起了啊?”于母正在厨房做饭,见我打了一下招呼。
“恩,伯母,昨晚谢谢你。”我表示感谢。
“这话说的,你是无辜的。”于母有些抱歉。
“金兰呢?”我小心翼翼地问。
“在西屋呢,还没醒呢。”于母回答。
我想起了昨晚她发烧了,忙问:“她的身体……”
“奥,现在已经退烧了,昨晚烧了半夜,把卫生室的李大夫都请来了,给看了看,说就是太累了,伤心过度,又被大雨一浇,就感冒了。”于母说。
“伯母,谢谢您,让您费心了,还帮着叫医生。”我真挚地说。
“不是我喊的,是我家老头子冒雨去的。其实那个老头子也是嘴硬心软,哎。”于母叹息着。
一边说着,我们两个人一起进了金兰休息的房间。
我们进了屋,来到了金兰的身边。
她还在熟睡。
脸还有些红。
我摸了一下,不是那么烫了。
我稍微放了心。
忽然间,金兰开始无意识地梦呓起来。
“对不起……对不起……”
“我错了……我错了……”
“同力……原谅我……原谅我……”
然后,在梦中,金兰呜呜地哭了起来。
眼泪,把头边的枕巾都给打湿了。
于母爱怜地用手擦去金兰脸上的泪水,对我说:“从昨晚到现在,已经哭了好多次了,一直在重复这几句话,这孩子……”
我看于母话中的意思,对金兰的态度已经改观了不少。
正是解释的时候。
于是我就守着熟睡的金兰,把金兰的身世告诉了于母。
以及也跟着进来的于父。
说了金兰如何从城里到了农村,与我成了朋友。
讲了金兰的父母为了生儿子,而逼着亲生女儿喊他们叔叔婶子。
讲了金兰离家出走,在外面打拼的艰难。
讲了她在采棉花时,差点死在了路上。
是如何被义父救的。
以及金兰义父如何被朋友欺骗,被高利贷追债。
金兰为了帮义父,不得不被那些骗婚的人利用,这才来到了于家。
讲了金兰为了还掉你们被骗走的彩礼,被骗进了传肖团队。
最后讲了,我们一路找到这里的艰难。
我指着金兰此时还有些肿胀的脸说:“看到这里了么?这是金兰自己打的,就是为了要知道你们家的地址。我不是帮金兰卖惨,我是说,她是曾经做过错事,但也是真的悔悟了。她这次来,就是来找同力破镜重圆的。”
于母的眼圈红了。
她擦了一把眼泪:“哎,这孩子也是个苦命人啊……这么说,也不能全怪她啊。要怪都怪那些可恶的骗子,都是他们造的孽啊!”
于母看着身边默不作声的于父:“老头子,你看这事?”
于父还是没说话。
拿出了一个旱烟袋,打着了火,要抽烟。
却被于母瞪了一眼:“抽什么抽?呛死了!要抽出去抽,别熏到孩子!”
于父还是没说话。
但听话地把烟袋收起来了。
我心中一喜。
听话听音,这说明,这对老两口不生金兰的气了?
看来,我们距离胜利又近了一步啊。
于是,我就适时地问出了一个我很关心的问题:“同力不在家么?”
是啊,我们从进来了到现在,就没有看到于同力的影子在哪。
况且,于家一共就三间房。
正屋于家老两口住着。
我住在客房。
金兰住在这间。
其余的,也没有能放人的地方了。
所以于同力,应该是不在这里。
他不在这里最好。
否则,昨晚金兰被大雨浇得那么惨,他还是不出面。
固然情有可原,但也是太绝情了些吧?
“同力不在家,在山上的果园呢。”
于母说了于同力搬家后的生活。
……
于同力把金兰放走后。
在邻居之中,成为了人人取笑的“于傻子”。
备受耻笑。
在外人的眼中,于同力已经成为了“冤大头”的代名词。
同时在厂内,又成了众人同情的对象。
争着要给于同力介绍对象。
不论是嘲笑,还是同情,都会让身处其中的人感到别扭。
于是于同力就辞职了,然后回到了老家。
这个依山傍水,虽然并不发达,但是风景秀丽的小村子。
于同力并没有在家呆着。
而是拿出了积攒了好几年的积蓄,承包了后山的一块荒地。
开始种果树。
苹果、梨、桃子……
种树很辛苦。
干一天活下来,头刚碰到枕头就能睡过去。
但于同力却干的很投入。
也许只有这种重体力的劳动,才会让于同力没有闲暇的时间,去想那些不开心的事情吧?
“平时都住在山上的,说那里安静,没人打扰。”于母补充道。
“我要去找他!”
金兰不知道什么时候醒了。
她身子一歪,想下地,但身体没有力气,于是整个人直接从床上滚到了地上。
好在身上还缠着棉被,所以并没有摔伤。
“你这孩子,慢点啊……”于母过去搀扶。
“妈,你带我去。”金兰抓住了于母的胳膊,恳求地说。
“行,我带你去,带你去。”
于母这一次没有再拒绝被金兰喊妈。
只是说:“你现在连走路都走不稳,怎么去啊?那得翻山越岭的,你休息几天,等身体好了再去吧。”
金兰却是很执拗地摇了摇头。
“不,妈,知道了他在哪,我是一分钟也不想再等了,我能走,就是不能走,爬我也要爬上去!”
见她如此坚决,我们还能说什么呢?
帮着金兰穿上了衣服,我们三个人一起出了门。
于母指着远山说:“看到那个山头没有?果园就在那半山腰上。”
如果是一个在城市生活的人,看到了一定会说。
就在那边啊?
也不是很远。
走路走个半小时也就到了。
但我是农村人。
我很明白。
看山跑死马。
你看到了远处的山头,觉得好像很近。
但真的走起来,要走到了山的前面。
还要走上一段很远的路。
花上很长的时间。
说可能会把马给累死当然有些夸张。
但我看那个山头,估计了一下,我们三个女人要是靠走的话。
怎么也得走上两三个小时。
但终点就在前方,此时当然不能再有什么犹豫和抱怨了。
当然要一步一步地走上去了。
我们走了十几分钟,就听到后面传来了“突突突”的声音。
声音很大。
我回头。
就看到于父开着一辆手扶拖拉机,已经出现在了我们的后面。
城市的人或许知道拖拉机。
但可能不知道什么是手扶拖拉机。
手扶拖拉机是一种小型拖拉机。
是流行于乡镇的一种农业机械。
也可以当做运输工具。
以柴油机为动力。
小巧灵活。
动力强劲。
所以在农村很受欢迎。
一般的手扶拖拉机,只能有司机一个人的座位,是不能载人的。
但是于父开的这辆,还经过了改造。
在后面有一个小车厢。
可以坐两个人。
“上来吧。”于父闷声闷气地说。
“爸,谢谢!”
金兰重重地点头,然后上了手扶拖拉机。
还有一个座位。
我让于母上,我就不跟着了。
但于母说:“阿喜,你跟着去吧,我在家里面做饭,等你们回来。”
于是我也上了拖拉机。
于父开动。
手扶拖拉机又发出了“突突突”的声音。
在青山绿水之间。
在蓝天白天之下。
向着远山开去。
山村的风景真的很秀丽。
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这手扶拖拉机有些煞风景。
不但声音太响。
坐在上面,就算是相隔很近的两个人说话,也得扯着嗓子喊。
并且拖拉机的后面,还冒出了一股股的黑烟。
要是有人远远看着,不像是女人去见自己的爱人。
倒是像妖魔鬼怪出街了。
……
一个小时后。
我们到了那片山腰。
于父这才说了路上的第一句话:“那就是了。”
终于到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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