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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已经两晚上没有睡觉。

又被大雨浇了一个透心凉。

所以进屋后,喝了一碗热水,就换下了湿漉漉的衣服,昏昏沉沉的睡着了。

直接睡到了第二天的早上。

我是被早上明媚的阳光给晃醒的。

昨晚的暴雨过后。

今天雨过天晴。

是一个大好的天气。

窗户打开了一个缝隙,进来的空气很清新。

带着泥土的芬芳。

我长长伸了一个懒腰。

觉得好舒服。

仿佛一身的疲惫,都清扫一空了。

我下了床,发现自己昨晚换下来的湿衣服被整齐地挂在了床头的衣架上。

用手一摸,已经干了。

上面还带着温热。

自然干当然没有这么快,这是有人用熨斗给烫了。

我换好了衣服,出了门。

看到我住的是客房。

“姑娘,你起了啊?”于母正在厨房做饭,见我打了一下招呼。

“恩,伯母,昨晚谢谢你。”我表示感谢。

“这话说的,你是无辜的。”于母有些抱歉。

“金兰呢?”我小心翼翼地问。

“在西屋呢,还没醒呢。”于母回答。

我想起了昨晚她发烧了,忙问:“她的身体……”

“奥,现在已经退烧了,昨晚烧了半夜,把卫生室的李大夫都请来了,给看了看,说就是太累了,伤心过度,又被大雨一浇,就感冒了。”于母说。

“伯母,谢谢您,让您费心了,还帮着叫医生。”我真挚地说。

“不是我喊的,是我家老头子冒雨去的。其实那个老头子也是嘴硬心软,哎。”于母叹息着。

一边说着,我们两个人一起进了金兰休息的房间。

我们进了屋,来到了金兰的身边。

她还在熟睡。

脸还有些红。

我摸了一下,不是那么烫了。

我稍微放了心。

忽然间,金兰开始无意识地梦呓起来。

“对不起……对不起……”

“我错了……我错了……”

“同力……原谅我……原谅我……”

然后,在梦中,金兰呜呜地哭了起来。

眼泪,把头边的枕巾都给打湿了。

于母爱怜地用手擦去金兰脸上的泪水,对我说:“从昨晚到现在,已经哭了好多次了,一直在重复这几句话,这孩子……”

我看于母话中的意思,对金兰的态度已经改观了不少。

正是解释的时候。

于是我就守着熟睡的金兰,把金兰的身世告诉了于母。

以及也跟着进来的于父。

说了金兰如何从城里到了农村,与我成了朋友。

讲了金兰的父母为了生儿子,而逼着亲生女儿喊他们叔叔婶子。

讲了金兰离家出走,在外面打拼的艰难。

讲了她在采棉花时,差点死在了路上。

是如何被义父救的。

以及金兰义父如何被朋友欺骗,被高利贷追债。

金兰为了帮义父,不得不被那些骗婚的人利用,这才来到了于家。

讲了金兰为了还掉你们被骗走的彩礼,被骗进了传肖团队。

最后讲了,我们一路找到这里的艰难。

我指着金兰此时还有些肿胀的脸说:“看到这里了么?这是金兰自己打的,就是为了要知道你们家的地址。我不是帮金兰卖惨,我是说,她是曾经做过错事,但也是真的悔悟了。她这次来,就是来找同力破镜重圆的。”

于母的眼圈红了。

她擦了一把眼泪:“哎,这孩子也是个苦命人啊……这么说,也不能全怪她啊。要怪都怪那些可恶的骗子,都是他们造的孽啊!”

于母看着身边默不作声的于父:“老头子,你看这事?”

于父还是没说话。

拿出了一个旱烟袋,打着了火,要抽烟。

却被于母瞪了一眼:“抽什么抽?呛死了!要抽出去抽,别熏到孩子!”

于父还是没说话。

但听话地把烟袋收起来了。

我心中一喜。

听话听音,这说明,这对老两口不生金兰的气了?

看来,我们距离胜利又近了一步啊。

于是,我就适时地问出了一个我很关心的问题:“同力不在家么?”

是啊,我们从进来了到现在,就没有看到于同力的影子在哪。

况且,于家一共就三间房。

正屋于家老两口住着。

我住在客房。

金兰住在这间。

其余的,也没有能放人的地方了。

所以于同力,应该是不在这里。

他不在这里最好。

否则,昨晚金兰被大雨浇得那么惨,他还是不出面。

固然情有可原,但也是太绝情了些吧?

“同力不在家,在山上的果园呢。”

于母说了于同力搬家后的生活。

……

于同力把金兰放走后。

在邻居之中,成为了人人取笑的“于傻子”。

备受耻笑。

在外人的眼中,于同力已经成为了“冤大头”的代名词。

同时在厂内,又成了众人同情的对象。

争着要给于同力介绍对象。

不论是嘲笑,还是同情,都会让身处其中的人感到别扭。

于是于同力就辞职了,然后回到了老家。

这个依山傍水,虽然并不发达,但是风景秀丽的小村子。

于同力并没有在家呆着。

而是拿出了积攒了好几年的积蓄,承包了后山的一块荒地。

开始种果树。

苹果、梨、桃子……

种树很辛苦。

干一天活下来,头刚碰到枕头就能睡过去。

但于同力却干的很投入。

也许只有这种重体力的劳动,才会让于同力没有闲暇的时间,去想那些不开心的事情吧?

“平时都住在山上的,说那里安静,没人打扰。”于母补充道。

“我要去找他!”

金兰不知道什么时候醒了。

她身子一歪,想下地,但身体没有力气,于是整个人直接从床上滚到了地上。

好在身上还缠着棉被,所以并没有摔伤。

“你这孩子,慢点啊……”于母过去搀扶。

“妈,你带我去。”金兰抓住了于母的胳膊,恳求地说。

“行,我带你去,带你去。”

于母这一次没有再拒绝被金兰喊妈。

只是说:“你现在连走路都走不稳,怎么去啊?那得翻山越岭的,你休息几天,等身体好了再去吧。”

金兰却是很执拗地摇了摇头。

“不,妈,知道了他在哪,我是一分钟也不想再等了,我能走,就是不能走,爬我也要爬上去!”

见她如此坚决,我们还能说什么呢?

帮着金兰穿上了衣服,我们三个人一起出了门。

于母指着远山说:“看到那个山头没有?果园就在那半山腰上。”

如果是一个在城市生活的人,看到了一定会说。

就在那边啊?

也不是很远。

走路走个半小时也就到了。

但我是农村人。

我很明白。

看山跑死马。

你看到了远处的山头,觉得好像很近。

但真的走起来,要走到了山的前面。

还要走上一段很远的路。

花上很长的时间。

说可能会把马给累死当然有些夸张。

但我看那个山头,估计了一下,我们三个女人要是靠走的话。

怎么也得走上两三个小时。

但终点就在前方,此时当然不能再有什么犹豫和抱怨了。

当然要一步一步地走上去了。

我们走了十几分钟,就听到后面传来了“突突突”的声音。

声音很大。

我回头。

就看到于父开着一辆手扶拖拉机,已经出现在了我们的后面。

城市的人或许知道拖拉机。

但可能不知道什么是手扶拖拉机。

手扶拖拉机是一种小型拖拉机。

是流行于乡镇的一种农业机械。

也可以当做运输工具。

以柴油机为动力。

小巧灵活。

动力强劲。

所以在农村很受欢迎。

一般的手扶拖拉机,只能有司机一个人的座位,是不能载人的。

但是于父开的这辆,还经过了改造。

在后面有一个小车厢。

可以坐两个人。

“上来吧。”于父闷声闷气地说。

“爸,谢谢!”

金兰重重地点头,然后上了手扶拖拉机。

还有一个座位。

我让于母上,我就不跟着了。

但于母说:“阿喜,你跟着去吧,我在家里面做饭,等你们回来。”

于是我也上了拖拉机。

于父开动。

手扶拖拉机又发出了“突突突”的声音。

在青山绿水之间。

在蓝天白天之下。

向着远山开去。

山村的风景真的很秀丽。

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这手扶拖拉机有些煞风景。

不但声音太响。

坐在上面,就算是相隔很近的两个人说话,也得扯着嗓子喊。

并且拖拉机的后面,还冒出了一股股的黑烟。

要是有人远远看着,不像是女人去见自己的爱人。

倒是像妖魔鬼怪出街了。

……

一个小时后。

我们到了那片山腰。

于父这才说了路上的第一句话:“那就是了。”

终于到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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