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出来玩的女人。
其实对男人渣不渣其实并不在乎。
甚至还就是喜欢渣一点的。
花心一点的。
反正我也是出来玩的。
就是图一个开心。
你提上裤子就跑最好。
你不想对我负责,我还不需要你负责呢。
大家各取所需。
各自happy。
情浓时卿卿我我。
分手时一拍两散。
这才是很多都市男女最理想的生活状态。
但渣男可以不在乎。
花花公子可以不介意。
但家暴男那是绝对不能碰的。
万一惹不高兴了,就变身为狼,大打出手怎么办?
这样的男人又没品,又危险。
所以今天马东的这次醉酒。
不只是丢了一天的人。
而是以后在这一带都是烂了大街。
再也没有女人敢接受他的撩拨和搭讪了。
我听了之后,当然没有之前的愧疚了。
反而是咬了咬唇。
本来过来搭讪,赶几次还不走,我已经心里面很厌恶这两人了。
所以提出来喝酒,就是要教训一下他们。
省得天天看到女人就往上凑乎。
现在听了他的“光辉事迹”,知道这是一个打老婆的男人。
那就更是下定了决心。
要再给他们一个更加深刻的教训。
让他们以后再犯贱的时候,心里面得有一个忌惮!
于是我见边上一个起哄的人,手里面玩着一个打火机。
这正是之前要认我当姑奶奶的那个。
我微笑着走过去。
“借你打火机用一下。”
这人很捧场。
马上很识趣地把打火机递了过来。
“有烟么?”我又问。
“有,小姑奶奶可以啊,烟酒双全啊,是个人才!”
那人拍着马屁,把一盒烟递给了我。
我不会抽烟。
也分不清烟的好坏。
我拿出了一根烟,点燃。
然后凑到了还在地上扮演受害者的马华面前。
很是殷勤的把烟递到了他的嘴边。
“马大哥,别哭了,你老婆出轨,那是她的错,你们离婚了,那是她的损失。你这么帅,一表人才,这么有女人缘,相信你一定能找到更好的女人。什么白富美都不在话下,甚至说不定还能勾搭到首富家的千金呢!”
马华听到我的话。
虽然喝醉了。
但是这几句话居然听懂了。
他嘿嘿傻笑起来:“是啊,旧的不去,新的不来,我……我一定可以找到更好的!我要泡到首富的千金,我先……先把她灌醉……再……再哄上……,然后,我把……扎个洞……让她怀……怀上……嘿嘿……”
酒后吐真言。
马华在说着自己的如意算盘。
听着很多出来玩的女人都是身上一寒。
这男人,比很多女人还像是心机婊啊。
居然这么卑鄙?
让女人怀孕,然后拿孩子绑架对方,借机上位的下流招数都能使出来?
看来以后再出来玩,真得多加小心了。
这个马华,之前总是伤害女人的马华,还真是做了一件好事。
那就是以自己作为反面教材。
让很多爱玩的女生都引以为戒,以后不要那么疯。
而是更加爱惜自己,在乎名声了。
“对,对,马大哥你说的太对了,计划周密,让人信服。来,把烟抽上吧,特意给你点的。”我继续劝。
“好,酒后来支烟,快乐似神仙!”
马华张开嘴。
美美地叼上了烟。
准备要吞云吐雾。
从他的姿势就可以看出,这是一杆老烟枪了。
但他刚把烟放到嘴里面。
那些围观的人里面。
不懂酒的人还津津有味地看热闹呢。
但是懂酒的人,已经很有默契地退后。
与马华保持了足够的安全距离。
因为……
因为马华刚喝了堪比酒精的波兰精馏伏特加。
内行人都清楚,喝了这款酒之后,一定要记得远离火。
绝对不能抽烟。
因为一旦抽烟的话,就印证了两个成语。
火上浇油。
玩火自焚。
就像是现在的马华。
烟到了他的嘴里。
刚吸了一口,顿时,“呼”的一下,从马华的嘴里面就喷出了一团大大的火球!
在川剧里面,有一门绝活叫做“变脸”。
变脸时,还会表演喷火。
但那是一门艺术。
会赢得满堂彩。
而此时马华在喷火,那就真的是凄惨到了极点。
“啊!”
他嘴里发出惨叫。
“水!”
“水!”
马华的酒已经彻底醒了。
他张牙舞爪地,想要喝水。
想要灭火。
我很善解人意地把一杯水递了过去。
“马大哥,真不好意思啊,赶紧喝口水压压惊。”
马华接过了杯子。
也顾不得别的了。
张嘴就把水倒了进去。
然后……
之前马华的嘴里面只是在喷火球。
现在,这像是在火山爆发了。
那火喷的,已经有人在准备打火警电话了。
原来,我当然不会那么好心给他一杯水了。
我给的还是一杯波兰精馏伏特加。
这下子不只是火上浇油,更是烈火烹油了。
马华捂着嘴,惨叫着跑远了。
空气中还传来了焦糊的味道。
周围的人再看我的眼神。
已经从之前的敬佩,成了现在的畏惧了。
“卧槽,这女人下手真狠啊。”
“我的眼睛!我看到了什么?太会玩人了吧!”
“这女人太辣了!”
“对,我就喜欢这种泼辣的。”
“是啊,极品啊,关键是长得漂亮,身材也不错。”
“我决定了,一会儿要加个好友,我不是搭讪的,我是认真地想交朋友。”
“对,我也是,我就喜欢这种女王范儿,我宁愿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当一只温顺的小奶狗。”
“汪汪汪……”
“好是好,但我可承受不起这样的狠角色。”
“让开,让开,离这小祖宗远点……”
有了这么一个插曲,周围终于安静了下来。
再也没有人敢来搭讪了。
……
我们三个人这才可以好好说话。
陈丹关心地问我:“乔姐,你没事吧?刚才你也喝了不少。”
我摇摇头。
“没事啊,一点酒可以,不在话下。”
我虽然酒量真的很好。
但说实话,也不足以连喝好几杯波兰精馏伏特加都还能做到面不改色。
事实上,只有第一杯,我是真喝的。
然后剩下的几杯,我都没喝。
而是都用巧妙的手法,把酒倒在袖子里面去了。
至于我做的这些手脚,有没有人能看得出?
最起码马华与冯海洋是看不出的。
他们喝了一杯,都已经半醉了。
当然看不出这样的细节。
而别人,应该也看不出的。
因为我的手法,那是和神偷华子学的。
漂亮、简洁,神出鬼没。
当然了,退一万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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