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到阿曼达这么说。
方大厨前妻忍不住说:“你看,你都承认这对我们不公平?所以你应该……”
阿曼达打断了她:“所以我还是会那么做。我从来都没有否认过,这对你们不公平。对,这就是我的意见,就是暗箱操作,但是这又能怎样呢?我不只是公司的高管,我还是公司的第二大股东,我们是私人公司,只要不犯法,只要不违规,完全可以依靠我们的喜好来行事,没有任何人可以限制我们,没有任何人可以对我们指手画脚,没有任何人可以要求我们必须和谁合作。规矩是我定的,这是我的地盘,我的地盘听我的。你就是吃亏了,也只能认了。除非你去找我们大股东,让大股东对我施压,逼着我选你们的律所。但那是不可能的,大股东是我最好的朋友,他无条件支持我。公司所有的行政事务,我都是一言堂。”
听完阿曼达说的两点。
方大厨的前妻,有些发愣。
但眼珠乱转。
应该是在想对策。
阿曼达继续扎心。
“第三点,我老公没有说过什么,没有不让我聘请你们律所。事实上,他之前根本就不知道这事,你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况且就是他说什么,也轮不到你管,现在他是我的男人。”
“第四点,你还拿孩子说事?谁给你的自信和勇气?
你与老方离婚后,你只是没有抚养权,但你是有探视权的。但是这些年,你来看过他们几次?事实上,一次都没有。这应该是你第一次上门。但不是为了看你的孩子,而是为了你的生意。所以你现在要去见你的孩子们,让他们为了你说话么?你好意思么?”
“最后,我不需要你的道歉,因为你没有对不起我。老方也不需要你的道歉,因为你离开了他,不是他的损失,而是你的损失。最后,孩子也不需要你的道歉,因为你在他们的成长中,无关紧要。至于打你一顿?怎么可能?你是学法律的,你是律师啊。我们要是真动了你一手指头,或者骂了你几句后,你说我们侮辱了,诽谤你,伤害你,要和我们打官司,追究我们的法律责任怎么办?或者拿这个当条件来讹诈我,逼着我聘请你们律所,你说我冤枉不冤枉?是不是像是吃了一只苍蝇一样恶心?”
阿曼达说完了。
冷冷地看着方大厨的前妻。
方大厨的前妻目光呆滞,已经说不出什么了。
她是一个律师啊。
口才是必备的武器。
平常那是口若悬河、雄辩滔滔的。
此时哑口无言了。
只能灰溜溜地走了。
因为阿曼达说的这些话,有理有据也就罢了。
还有情。
她没法回答。
比辱骂她,讽刺她,甚至是殴打她,还让她难堪。
她走后。
我情不自禁鼓掌。
这才是当初让我佩服的那个阿曼达啊。
那个杀伐果断的女强人!
那个让公司同事又惧又怕的女人。
现在摆脱了原来家庭的骚扰。
她越来越出色了。
餐馆里面,不是那么熟悉的客人。
也都是愣愣地看着阿曼达。
不明白之前那么和气的老板娘,怎么忽然如此犀利了?
……
在这其中。
方大厨始终没出声。
他真是一个豁达的人。
对这个女人的指责。
没有任何的不满与生气。
因为在他心中,这个女人就真的只是一个陌生人了。
在方大厨的前妻走后。
我这才告诉了阿曼达。
“那个女人过得很不好。”
阿曼达有些不明白。
“哪里过得不好?虽然她不能成为我们公司的律所,但在这里的生意也是不错的,光是固定客户就有30多家,每年的收入也在百万美元左右了。”
看来,阿曼达对这个女人,也是很留心的。
我笑了一下。
“她身上有伤,不只是一处。”
“啊?”
阿曼达一愣。
“是啊,脖子上、手上、后背上都有伤,虽然被她用化妆品和衣服遮住了,但我还是看到了。”
我很肯定地回答。
当时,方大厨前妻与阿曼达是面对面说话。
我站在方大厨前妻的侧后方。
我看到了她脖子上的伤痕。
尽管涂着粉。
但还是被我发现了。
虽然脖子上围了一条丝巾。
但还是露了出来。
其实戴丝巾,本就是此地无银。
因为现在这个季节,已经是很闷热了。
还有她身上穿的那件衣服。
这是一件普达拉的高订。
很贵,很难买。
我卖过,高仿的。
方大厨前妻穿的这件,当然不是a货。
是真的。
以她的经济实力,当然有条件买这样的衣服。
问题是,这件衣服的后背心位置。
本来是镂空的设计。
会露出一块的肌肤。
不见得性感,但一定有韵味。
可此时,那块本是镂空的地方,却被里面的一件小背心给挡住了。
为什么要穿一件背心?
这是明显的画蛇添足。
完全破坏了这件衣服的美感和设计。
不应该这么穿的。
况且还是之前那个原因。
现在的天气很闷热。
连说为了御寒,都显得离谱。
如果是别人,可能是说她土,不懂时尚,乱搭配。
但这个女人,是一心想要进入上流社会的。
不可能不懂这些规矩。
不可能犯这么愚蠢的错误。
答案只有一个。
有意为之。
是在遮掩什么。
遮掩什么呢?
她刚才被阿曼达说得哑口无言。
匆匆离开时,与我擦身而过。
我看到了她的手背。
上面也有伤。
看着不深。
就是几个暗红色的小伤疤。
可能别人不一定能看出这些伤疤是怎么来的。
但是我一眼就认出来了。
这是被烟头烫伤的痕迹!
……
在我读初中的时候。
很多好学的学生。
包括我在内,都会在课桌上,用小刀刻上一个“早”字。
这当然是受到《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的启发。
致敬伟大的周先生。
但是混子或者喜欢装酷的男生。
包括我那个现在已经变成白痴的哥哥。
则是喜欢用烟头在自己的胳膊上,烫出很多个小圈。
显得自己很拉风。
甚至为了让伤痕更明显。
我那个傻逼哥哥还会往上涂钢笔水。
看着恶心无比。
但他们都觉得这样很帅。
或者模仿孤独,冒充绝望。
失恋的时候,烫几个。
无病呻吟。
显得自己像是一个情圣。
我对这样的行为当然很不齿。
我觉得这样做的男人与帅,或者酷,没有半毛钱的关系。
要么蠢。
要么傻。
思想不成熟。
后来,我在工厂当厂妹的时候。
我们对门宿舍的姑娘小韩。
在外面认识了一个老乡。
那老乡拼命追小韩。
小韩开始没答应。
于是那个老乡就用烟头,在自己的左胳膊上,烫出了一个“韩”字。
把小韩弄得有些懵。
也有些感动。
似乎觉得自己遇到真心人了。
她想答应,又打不定主意,就来问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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