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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饿了。”覃小津淡淡说道。

白荷蹙眉:“常苏晚上煮过夜宵了,是你不吃。”

在之前,覃小津不吃常苏的夜宵,是一件善举。

因为覃小津的善举,白荷母子三个十分开心地瓜分了常苏做的夜宵。

吃常苏煮的夜宵,不但是味觉享受,还是视觉享受,因为常苏会陪着他们一起吃,还贴心地给每个人碗里不时添点。

那可是一张不输于娱乐圈当红顶流萧占的面孔啊。

然而在此刻,覃小津的善举已经变成一件罪大恶极的事情。

“我明天就出发了。”覃小津依旧是淡淡的语气。

白荷拒绝的话只能自动消化在肚子里。

明天,覃小津就要随弓翊出发,开启弓翊古筝音乐会全国巡演常驻嘉宾的旅程。

“你想吃什么?”白荷走出房间,十分自觉地向厨房走去。

覃小津跟在身后:“之前说过了,你煮什么我吃什么。”

“今晚的确只能将就了,不过等你回来前,我应该可以让常苏教会我几样拿得出手的夜宵。”

覃小津一颤:手把手地教会吗?

“不必了,”覃小津非常干脆地拒绝,“天天吃常苏的美食,对美食其实也没什么期待了,偶尔吃到难吃的食物,反而新鲜。”

白荷在心里翻了个白眼,说道:“我煮的夜宵不难吃。”

“难不难吃,要用事实说话,毕竟我之前也没吃过你煮的夜宵,不好这么快就给你的厨艺贴标签。”

白荷睃了覃小津一眼,怎么听他说来,“难吃”还是个褒义词呢?仿佛她辛辛苦苦煮的夜宵被他说一句“难吃”就是得到了赞美似的。

三下五除二吧,覃小津很快就在饭桌上吃到了白荷煮的夜宵。

他细嚼慢咽,吃相优雅。

白荷在旁边等得有些不耐:她的小说今天还没有更新呢!就算是个小扑街,也可以拥有不断更的美德啊。然而因为和眼前人签署了一段契约,她断起更来,一发不可收拾。

“那个,等下吃完后,你自己洗碗吧,我困了。”白荷假意打了个哈欠。

覃小津看了白荷一眼,心头一动:原来打哈欠也可以打得这么浮夸。

嗯,此处“浮夸”也是褒义词。

“白天的时候,你不是还说我的手是用来弹古筝的,不能受伤吗?”覃小津淡淡的语气,带了丝可怜兮兮的味道。

幽怨的小眼神飘向白荷:朝令夕改,这个女人怎么这么善变呢?

“洗个碗而已,又不是要你拿刀,”白荷不满,“水里难道有针会扎到你?”

“那可说不准,”覃小津一边细嚼慢咽,一边一本正经说道,“蓝花坞的水可不是城里的自来水,而是山泉水,山泉水里说不定就有什么水生物,比如说水蛭,最喜欢吸人的血……”

白荷本来抬起的屁股又重新坐下,她单手支着下巴,看着覃小津,凉凉说道:“水蛭既然喜欢吸人的血,人的血都是热的啊,所以我觉得水蛭不会喜欢吸你的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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