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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见尴尬,喝点汤又吃点菜,细嚼慢咽,没多久就填饱了她那不大的胃。

她有注意到裴云松基本上没怎么吃肉,也不知道是在想什么。

难不成是留给她?

算了,这种隐性大佬的想法,谁又知道呢。

饭后,裴云松也没让何雪卿帮忙,自己收拾了碗碟又顺手烧了热水。

何雪卿没什么事情,刚睡了一觉脑袋十分清醒,就开始兴致勃勃地整理白天买回来的书籍还有那些报纸杂志。

把不能在这个时代出现的书单独放一起,要藏起来,偷偷看。

另外与功课有关的又放在另外一边,余下的就是那些报纸杂志了。

报纸和杂志也分种类的。

何雪卿按照不同的种类先分好,这一忙活,裴云松都已经洗漱好,带了一身的水汽进屋了。

她扭身以一种奇怪的姿势看他。

裴云松平日里在家干活的时候不会穿他那身绿军装,经常就是一件工字背心以及一个短裤,上工的时候,短裤换成长裤,工字背心有时候回换成短褂。

这些衣裳都破破烂烂的,有些还带着洞,根本就没有补,是实实在在的乞丐装。

也就是穿在他身上,宽肩窄腰大长腿的,硬生生衬着破烂的衣裳也好看了两分。

何雪卿盯着裴云松看了很久,尤其是他背心的腰那块的破洞特别的大,昏黄的灯光下隐约露出紧实的腰线,让她十分想知道他的腹肌有几块。

啧!

大概是八块吧!

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如同传说中的那样——很硬。

一时间,何大小姐脑海中各种猛料齐飞,以前在某婆婆站之类ghs的写文经历齐齐涌上心头。

唔……

其实,按照裴云松的标配,当个男主也差不多吧,看着就很有本钱。

何大小姐又忍不住往“男主角”的腰下某个地方看了看,三秒钟后,眼神徐徐上升,落在“男主角”的鼻梁骨上。

很挺,甚至有种欧洲人那种挺拔。

据说鼻子挺的人那啥也不错,男主标配,完美了!

何雪卿长叹。

书中,宁致远是主角。

她看过宁致远的长相,确实清俊无双,加上又自带知识分子的风采,当男主也非常合适。

可裴云松也不差,只能说是两种风格。

大概作者更喜欢宁致远那种吧。

不过……

何雪卿的眼神落在裴云松的身上,脑子里面想的却还是宁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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