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h1> 第七百九十四节 爱情</h1> 眼前是一道古朴厚重,却又破破烂烂的大门,门上横七竖八地钉着木板,似乎经常损坏,反复修补。
陈兴站在门前,深深地吸了口气,双手摁住门板,缓缓推开。
“嘎吱……”
沉重的门铰发出尖锐的摩擦声,大门向两侧开启。
万千烛火映入眼中,随着开门的气流剧烈晃动,一时间重影叠叠,光幻迷离。
高台之上,王座耸立。慵懒的身影倚在修长的椅背上,随意地搭着扶手。暧昧的姿势,将妖娆的曲线凸显无遗,浑身上下散发着宛如罂粟般的迷幻气息,配合着摇曳的烛火,有点儿让人昏昏欲睡。
一截雪白如藕的小腿暴露在空气中,半翘着,脚丫子晃晃悠悠,红润的趾甲晶莹剔透的,反射着诱人的光泽。
王座旁站着一道高挑的身影,身姿曼妙,曲线傲人,再配上一张颠倒众生,却冷到极点的脸,显得强势又高贵,仿佛一朵带刺的冰玫瑰,美艳动人,霜寒彻骨。
目光交汇的一瞬间,陈兴就知道,这个女人不会再受他控制,仿佛一条脱困的毒蛇,朝着曾经的饲主吞吐蛇信,露出尖牙,随时准备发动致命一击。
不过,他也只是淡淡地看了对方一眼,注意力很快就回到王座上。他今天的目的不在于此,解决了大问题,小问题自然不攻自破。
“咦?”
“你怎么回来了?”
王座上的少女略显惊喜,就像一个无聊的孩子忽然遇到相熟的客人上门。
“臣见过殿下。”
陈兴单膝下跪,姿势一板一眼,很是虔诚。
“你不是去剿匪了吗?怎么又回来了?”
阿丽雅的声音里透着喜悦。要知道,十分钟前她还打着呵欠向蕾西抱怨无聊,一转眼就有乐子找上门了。
每次见到陈兴,她都会感到开心,但为什么会开心,这点连她自己都想不明白。
初次见面的时候是在兰花镇,这个第一眼就被她迷得神魂颠倒的小快递员并没有给她留下什么印象,就像无数个被她三言两语抛个媚眼就能骗得团团转的肥羊一样,过眼就忘。
可自从对方穿着一身冒牌货从荒野活着回来,整个人就像变了一样,还敢威胁她。
并且用的是最低劣最无耻,却又让她不得不承认是最有效的手段——当街叫喊。
这是她开武器店的生涯中第一次吃亏,虽然亏的只是一把旧枪,但也足够让她记恨一辈子了。
于是,这个男人走进了她的视线。
一番相处下来,她觉得这个男人特别好玩。
没错,在女恶魔的眼中,就是好玩。
对方就像桌子上的一只小蚂蚁,在她眼皮子底下爬来爬去,只要她伸出一根手指,轻轻一摁,就能把对方压扁。
可就是这样一只弱小的蚂蚁,却总能给她带来惊喜,用一种超乎她想象的方式解决问题,努力生存下来。
不仅如此,这只蚂蚁的野心还特别大,居然想要骑龙。
甚至到了最后,还救了她一命。
对她来说,这是她一生当中最大的耻辱,以前没有,现在没有,将来也不会有。
可偏偏就是这样一只小蚂蚁,竟然做到了!
她曾经发誓,再次见面的时候,一定要血洗当日的耻辱。
她甚至想了一百种杀死对方的方法,可真到见面的时候,她就只记得玩闹了。
其实她也不止一次地想到,要不就留下对方的小命,天天哄她开心就好了。
自从和对方分开后,她就再也遇不到一个能让她像在兰花镇时笑得那么开心的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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