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边静默良久,欲言又止,最后低低地说了声好。
他握着手机,侧头看向这灯火辉煌的城市,久违地感到有些孤零零的。大概是独来独往惯了,他把所有的时间都花在了医生这个职业上,回家看报看书,吃饭睡觉,别无娱乐方式。
唯一的朋友是刘承东,男人之间没什么知心话要说,要么打嘴仗,要么喝酒。
陆嘉川承认自己是个无趣的人。
可今晚怎么会莫名其妙觉得有些空荡荡的?
他站起身来,熄灭了那盏灯,转身朝卧室走去,决定把所有罪过都推给那个女疯子。都怪她,一个人叽叽喳喳闹腾得要命,害他被吵了一晚上,这才在静下来的时候竟然有些不适应。
离开客厅前,他的视线落在鞋柜上顺手搁下的两只绒毛玩偶上,顿了顿,他把那两只狗放在了沙发上,让它们并排坐着。
一只公的,一只母的。
还真是巧。
他对着那歪瓜裂枣的滑稽玩偶嗤之以鼻,心想,真是一对天造地设的丑狗,都丑一块儿去了。
*-*
周笙笙到家时才发现,咦,她忘记把陆医生的外套还给他了!
她把它小心翼翼挂在门口的衣架上,心想中秋那天正好带给他。
失去大兄弟的罗密欧已经从悲痛中恢复过来,虽然热情大不如前,但好歹还是朝周笙笙扑了过来,这让她感到很欣慰。
然后它一口咬住周笙笙的拖鞋,将她往冰箱前面拽。
周笙笙这才明白,哦,它并没有和她和好如初,只是想吃猪肝拌饭了。
半小时后,罗密欧蜷缩在沙发边上啃盆子,她就坐在沙发上写日记。
周笙笙有写日记的习惯,虽不是每天写,但每周也会写上一两篇。
这样颠沛流离的人生,如果没有笔杆为伴,她怕她真的会忘记自己是谁,又曾经遇到过谁。
郑寻回来的时候已是凌晨,酒吧轮休的时间总是这样,他早已习惯昼夜颠倒的作息。
推门进去,他发现周笙笙还没睡,挑眉问:“在等我?”
“撒泡尿照照,再决定自己要不要想太多。”周笙笙头也不抬,伏案咬笔杆。
郑寻一抬眼,发现门口的衣架上多了件男人的大衣,烟灰色,料子挺括,看着都不一般。他心里一乐,随手拿了下来:“哟,给我买了件衣服?可以啊你,周笙笙,冲着这个,我决定原谅你的出言不逊。”
谁知道周笙笙忽然以百米冲刺的速度扔下笔记本跑了过来,一把夺过那件大衣:“撒手!”
然后小心翼翼地重新往衣架上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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