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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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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笙笙收了钱,看他走出便利店,几个店员都躲到一边去了,有多远离多远,一脸嫌恶。

她不知哪来的冲动,忽然跟着他走出店门。

下午三四点的太阳照在他身上,依然是那身破破烂烂看不出原本颜色的军大衣。他的自行车就靠在一旁,车把上挂着两大袋废品,后座上坐着个三四岁的小男孩,粉雕玉琢的,虽说穿的衣服不太好,但比之残疾男人还是要好上太多,至少是件干干净净的蓝色外套。

男人走到车前,把棒棒糖撕开,送进孩子手中。

孩子咯咯笑着拍起手来,就这么一刹那功夫,周笙笙看清楚了——他的左手有六只指头。

竟然也是……?

男人低声说:“慢点吃。”

小孩子笑着奶声奶气地说:“今天在幼儿园,张涵就是吃的这个!”

他低低地笑了两声,伸手摸摸孩子的脑袋:“好,他有,你也有。”

周笙笙愣愣地站在那里,看着男人安安静静陪着那小男孩吃棒棒糖,不知是小孩子笑得太开怀,还是阳光太灿烂,她竟觉得这一幕也叫人有些动容,而那身破破烂烂的大衣也变得没有那么醒目。

回到店里,她问旁边的小李:“那个男人有孩子?”

小李说:“有的吧,经常看见他带着孩子。”

“他是那孩子的谁?爷爷?”

“不知道。只知道那孩子没有爸妈,反正一直跟他住在一块儿,就在废品站旁边搭的小棚子里。”小李摇了摇头,有些可惜,“那孩子长得倒是挺可爱的,就是投错了胎,跟着这么个流浪汉,这辈子恐怕也没什么出息了。”

周笙笙没说话。片刻后,她想起了那两盒牛奶。

她想她知道了为什么那个男人隔三差五选择性偷牛奶了。

*-*

意外发生在第四天夜里。

这几天周笙笙在装便当的时候,总会往其中一碗里多塞些肉,然后放在最不显眼的地方,等到外面的便当都被人买得七/七/八/八时,她才会在打烊半小时之前把那盒便当给摆出来。

毫无疑问的,拾荒的男人总以为是自己运气好,每一次都欣喜地挑中了那盒丰盛的晚餐。

只是第四天夜里,他没有来。

周笙笙一直等到打烊,所有的店员都走光了,她留下来打扫卫生,还在不停往店外张望。

十一点二十了,距离打烊时间已经过了二十分钟。她终于把那盒便当自己买了下来,关好店门,往出租屋走。

途径一家小药店时,店内漆黑一片,她却隐约听见了什么动静,本来也没怎么注意的,直到她看见药店旁边的墙上,花花绿绿的广告之下,有一辆锈迹斑斑的自行车靠在那里。

停下来,她微微侧头,似乎看见店里有一点光亮,那是……手电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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