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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72章 近似之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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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奥菲诗知道,如果直接离开,又有可能会被“顾问会”的人怀疑、他是不是前往国外寻找支持者。那样的话,他的朋友们或许会遭难。

于是他不得不在众人面前,公开放弃自己的一切继承权。并在父亲派来的人找到自己之前,就偷偷乘船溜走。

这一“逃跑”的举动,也让他的那些朋友们被人嘲笑。

即使奥菲诗作为宝船“白银”的一份子,成为被人们传唱的史诗故事……那些昔日认识他的人、也从来不觉得这是什么值得夸耀的举动。

能够登上“白银”,这已是吟游诗人的至高荣耀。

多少吟游诗人一辈子见到的奇景、经历的奇妙故事,都不如他一趟旅程那么多。他所改编的诸多琴曲,编出的各种故事,也已经随着“白银”而散落世界各地。

虽然没有被塞利西亚以外的任何人认可。

但他的确仅靠自己的力量,而非是他的姓氏……做到了吟游诗人的最顶尖。

——可即使如此,奥菲诗也依然被人嘲讽。

因为说到底,他们最终也没有将奥菲诗视为一名诗人,而是将他视为王国的继承人。他作为诗人无疑是最为优秀的,可作为王子、他无疑是一名失败者。

这份失败压倒性的强大、难以忽视。

在追求塞利西亚的诸多“船员”中,安南最为看好的……就是这位性格看似老好人的奥菲诗。

——因为性格好,与性格软弱是两码事。

从最后他接受“白银”的那一刻,安南就判定他不可能是个胆小怕事之人。他这也放、那也舍,只是因为他不在乎而已。

而到了他真正在乎的东西面前……说不定这位“名人”,能爆发出让安南正视的力量。

毕竟在这些船员中,唯有奥菲诗是真正从最开始就爱上塞利西亚的。

亚瑟对塞利西亚的感情近乎相互扶持的战友,而尤菲米娅对塞利西亚的感情则是同乡同道的好友,露西亚则是一种对队长的信服与依赖……他们如今的关系,的确会因为他们之间的地位逆转而发生变化。

但如果要说“最先来”的那一位,就肯定是奥菲诗。

“奥菲诗”这个名字听起来相当华丽,甚至有些女性化。

但安南在看到他的金竖琴的一瞬间……就意识到,这是一位在地球上存在“原型”的大人物。只是他目前还处于“发育期”。

安南对神话学还是有些了解的。

奥菲诗这个名字,还可以有另外一种翻译……那就是俄耳甫斯。

阿波罗与缪斯女神卡利俄帕之子,手持阿波罗赠予的黄金七弦琴,曾参与“阿尔戈”号的冒险的诗人。

他的确是天才的吟游诗人,手握的也正是黄金七弦琴——属于曜先生领域的咒物,能够让他借助演奏的方式引发奇迹的“武器”。或是伤人,或是治疗他人、或是扭曲光线来让自己隐形。

而在希腊神话中,俄耳甫斯因为复活爱妻失败而过度悲伤。

最终在酒神节时,因为挡在游行狂欢的队伍前面、持续用那黄金七弦琴弹奏悲伤的歌曲,而惹怒了那些信奉酒神的狂女——被她们撕碎,身首异处。

……而在这个世界,同样有着酒神节的习俗。

联合王国在三月三日,就会为谷中狼举办酒神节——一些愚昧的人会误认为“谷中狼”就是酒神,因此他们大祭谷中狼三日。

这三日中,不得饮水、只能饮麦酒……也就是一种比较苦、度数比较低的啤酒。

而人们酒喝多了,就会自然而然的嗨起来。

他们感觉“cnm燃起来了”,就会除去所有衣物、至多披上一件单薄的兽皮,在森林中奏欢喜的音乐、一边大声唱歌敲鼓一边不断地喝酒、跳着狂热疯狂的舞蹈,环山而行直到日落。

中间遇到的所有动物……无论年纪种类、只要是不躲开的,全部会被人群撕碎并当场生食。

——当然也包括人类。

就如同酒神的信女们将俄耳甫斯撕碎一般。

而在这个世界中,很多人误认为“谷中狼”就是酒神。而谷中狼的真实身份就是悲剧作家……他的信徒就是狼教授。

根据这个世界,总是或多或少与安南那个世界的神话有些契合、又很是不同的情况来说……

如果安南没有猜错的话。

假如他不过多干涉,或许塞利西亚与奥菲诗结婚后、就会被狼教授设局害死,最终奥菲诗也可能会被谋杀。

毕竟悲剧作家的神职里面,也有“谋杀”的领域。

除此之外,还有另一个可能——那就是故事并非是以奥菲诗为主角的。

安南将“白银”的诸位全部请来,其实还有一个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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