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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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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万万没想到,我难得收起自己的火暴脾气,小心翼翼工作两周后,刘大壮却惹了祸。

他到行吧找我,发现门口停了一限量版的阿斯顿马丁,当即跟看见程穗晚似的,不管不顾地扑上去。还怡然自得地摆了八十一种pose合照,最过分的一张是整个人呈八字形,仰倒在引擎盖上,四十五度角眯眼看天空,满身的铜臭气加伪小资。

这些照片被他发到社交网络上炫耀,引起成片羡慕嫉妒恨。我对车不了解,只觉得外形好看,随便翻了几页,被车内方向盘附近的一个白色小东西吸引注意。

放大看,白色物体竟是个晴天娃娃的摆设,完全与车子的炫酷外表不搭。

众所周知,晴天娃娃是守护的象征,这只却不若市面上的普通摆饰,它表情狰狞到近乎滑稽,仿佛设计的人就要反着来,寓意诅咒。而我之所以如此清楚,因为这只晴天娃娃的表情是我画的。

事情还要从魏光阴临走的前晚说起,喝醉的我误闯高级小区,抢夺别人的冰棒后晕倒,被弄到派出所,醒来得知当事人要求赔偿。

像我这么通情达理的姑娘,做错事受批评是应该的。但当日情况特殊,被强留在派出所的我错失与魏光阴道别的机会,让他带着对我的误解,去到陌生国度,从此不再有联系。那这个仇恨,就拉大了。

于是我亲自操刀,在网上定制了一只诅咒娃娃,照着对方留下的地址寄过去,还选择了货到付款。原本只为出口恶气,想来对方不会签收,或者收到后气急败坏地找个垃圾桶扔掉,没料,竟以这样的方式,见到成品。

可未等我细下打听车主是谁,刘大壮被带走。

那天正好是坐班的日子,凭着能说会侃的本事,我已经和里面几个女孩相熟起来。我刚到,其中一个就八卦兮兮地凑到我耳边说:“改改,你朋友好像惹了不该惹的人,被带进包间去了。”

我笑:“怎么可能呢?我身边没有比我更会惹事的人。”

她表情嗔怪地推我一把:“我没和你开玩笑!就是经常在门口等你但那个男孩,长得挺壮,脸四四方方……”

一听四四方方,我立刻想到刘大壮,眉头止不住一皱:“哪个包间?”

上帝作证,在我冲进包间,看见刘大壮一脸“杉菜!你终于来了!来救你的花泽类了!”这副表情时,我很想当作什么都没发生过,关门离开,可惜对方根本不给我反悔的机会。

我人刚现身,几个黑衣男子齐刷刷地压住我肩膀,猛地带上门,将我往前一推。好像知道我会来,瓮中捉鳖般。

只有几盏昏黄灯光的包厢里,我挣扎几番直身,细细打量,这才看清不远处坐进沙发的人,顿时有种阴魂不散的感觉萦绕全身。

“又是你?!”

叶慎寻跷脚看向对面的姑娘,心情突然大好。

第一次,她被保镖误认,阴差阳错地带到老首长面前,被一溜枪指着,竟大喊“让我们同归于尽”吧。

第二次,她不知惹到什么流氓混子被跟踪,鬼使神差地拉开自己的车门,满脸惊悚地将一坨猪肉甩到他引以为傲的脸上说,救我。

不久前,他分身到巴黎求婚,对方却以梦想为托词,不愿过早步入婚姻殿堂。从未尝过失败滋味的男子郁郁回国,与好友踢球发泄,她又像个土拔鼠般凭空出现,醉醺醺打掉他手里的冰棍,抱着他的腿哭喊着一个名字:“魏光阴啊魏光阴。”

魏光阴。

想起这三个字,叶慎寻喜悦渐退。

一来二去,我终于搞清楚来龙去脉。原来与刘大壮合影的那辆车,就是叶慎寻的。理所当然,为了一根冰棍将我扣在派出所,遭到我返送诅咒娃娃的人,也是他。冤家路窄。

“想怎么样,直说吧。”

我一脸视死如归,岂料他没讲话,与我有过接触的保镖头头倒露脸,呵呵冷笑:“我家少爷大气,他只需道个歉,在公开的地方删掉照片,我们就当什么事都没发生过。”我蒙:“这么简单?”

说好的天价赔偿呢,说好赔偿不起我以身相抵的剧情呢,我准备好的眼泪和苦心哀求都还没用武之地呢,小说都是骗人的!

偏偏我以为简单的事情,在刘大壮看来简直是奇耻大辱。

“我要是不道歉呢?”

保镖冷笑转冷意,吐出一个字:“去死。”对不起……这是两个字,我吓傻了。

“别冲动!他不道歉,我可以道啊!”我紧跟着吼。

多年相处,我了解刘大壮。看似五大三粗,却是个十足的驴脾气。他没经历过在小洋房被一堆人拿枪指着的场景,所以初生牛犊不怕虎。但我见过,我不能让他的固执,害他死于非命。

可叹我一番良苦用心,叶慎寻却淡淡吐槽:“当红男主角吗?挨打还有替身?”

我沉气,想了好半天如何化解危机,最后还是选择了玛丽苏套路,对他发难。

“我的朋友虽然做法有问题,可也没到十恶不赦的地步啊,至于弄这么大阵仗吗?真搞不懂,你们这些人有什么好颐指气使的,除了会依仗家里,整天霸王姿态咄咄逼人,还有什么比得过我们这些平凡却努力的人?”

传说中,总裁都吃挨打挨骂这套,他应该……也有此恶趣味吧。

可惜,叶慎寻是一个出淤泥而不染的总裁,他略微看了不远处的我一眼,镇定自若回答说:“比你有钱。”

他说得好有道理,但我不能不反驳:“除了钱?还有什么?但凡你还能举出一个例子,我就甘拜下风,跪唱《征服》!”

他眼都不眨:“比你好看。”

“……谁说的?”

语落,黑衣保镖们一致点了点头:“我们都这样觉得。”真是中国好保镖……

为了不唱征服,我殊死反抗:“那我还比你白呢!”

他稍稍直身:“哦?不见得。”

我不甘示弱,撩起自己的袖子就往前凑:“比啊!”等意识到自己但行为有多不妥时,已经来不及了。

在我快被为首的黑衣就地正法的当头,叶慎寻一个眼神阻止,随后撩起裤管,将精瘦的小腿唰地放到水晶茶几上,俊美面孔较着劲地微微扭曲:“来啊。”

被挑衅的我更激动了:“比啊比啊!”

“来啊,来啊!”

“互相伤害啊!比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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